第42章:遇到了正主儿(1 / 2)
因为酒吧的格调不同,人们将酒吧分为静吧和闹吧,一般来说,一个酒吧就一个格调。但喜乐蹬还真的牛逼,他竟然弄了两个格调的大厅,一个静一个闹,把所有格调的客人一网打尽。
吴欢畅带着张文武和二狗子进入另外一个大厅,这个大厅无论是装修还是环境,和刚才的大厅完全不一样,刚才吵闹得要命,而这里则安静得像几十年前那些古老的酒廊一样。
事实上,这就是一个酒廊,这里从舞台到灯光,从开放式的座位到卡座式的所谓卡包,都是复古设计,就连舞台上的乐队,都是三四十年代那时候的流行组合,典雅的灯饰柔和的灯光显的那么的格调,乐队正在演奏的是一首人人都可以哼几句的老曲子。
“张哥,这种文青来的地方你一定喜欢了,凄凄怨怨哀哀愁愁的。坐这儿吧,这是好位置,说不定有个满怀心事的妹子约你哦。”吴欢畅给张文武找了一个位置,又帮他叫了酒,然后转身往原来那厅子走。
“欢少,欢少,带上我啊……。”二狗子的爱好倒是和吴欢畅一致。
“快点,那边在跳热舞呢,听说今晚来的是俄熊长腿,快啊。”吴欢畅一边走一边说。
狗日的,这两混蛋竟成好“基友”了,张文武对二狗子的临时“叛变”很是不爽。
张文武暗地里骂了几句,便安心喝酒听歌。
台上音乐一歇,乐队班主兼主持西装大哥宣布,接下来是互动时间,客人们可以上台唱自己喜欢的歌,或者上来和驻场歌手一起唱歌。
张文武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第一个上台唱歌的,竟然是他刚认识不久的何晓。
何晓竟然也出来喝酒了,竟然也选择了喜乐蹬,张文武忽然想起一个词,缘分。他觉得这是一种缘分,不然为什么这么巧。
其实并不是那么巧,因为唱歌是何晓的业余爱好,她经常都会在酒吧里唱歌,她还是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呢,每周会抽时间去那儿唱几首歌,不是为了钱,为了爱好也是为了放松,当医生可是高度紧张的职业。
她不喜欢去驻唱的酒吧喝酒,来这里也是随机的,觉得这里气氛还不错,所以就上台唱一首了。
何晓已换了刚才去吃饭的衣服,现在她的这一身装扮很休闲很放松,百搭短袖T恤,印花短裙,很低调很普通但穿在她的身上竟然有一种优雅气质。
《他不爱我》这首歌张文武不是第一次听了,原唱给他的感觉只是在谈论别人的伤感,很平淡的诉说,而何晓的演绎让他听到了一种心声,很难过的感觉,他觉得何晓在说自己。
难道,她唱的是周世荣?
似乎大家都听出了何晓的心事,全场的客人都非常认真的听着她的歌。
何晓唱的很投入,如痴如醉,而这个时候台下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了起:“美女,他不爱你还有我嘛,来来,让我爱你。”
靠,什么叫大煞风景,什么叫焚琴煮鹤,这一声高叫就是了,大家很愤怒的将目光投向声音来源的地方。
但当大家看清那家伙是什么人的时候,脸上的愤怒便没了,那家伙一身非主流打扮,身边跟着几个马仔,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谁愿意为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得罪这种人呢。
当然,张文武并不在乎对方是什么人,他依然盯着那家伙,这么好听的歌被打断,这么好的氛围被他打扰了,很有些生气,更重要的是,他认出了这把声音,那晚在小树林中听过的声音。
很好啊,幕后的没等到,却遇到了正主儿。
“哈哈,美女,来,快点过来和富哥喝一杯,然后让富哥好好爱你,告诉你啊,这是你的福份,富哥不是随便爱的。”另一个青年哈哈大笑,笑声里透着令人不齿的淫|荡。
听出来了,张文武听出来了,这家伙就是那个傻狗,这么说,那个富哥就是李连富了。好啊,实在太好了,李连富身边的几个人,应该就是所谓的四大金刚吧,很好,可以一锅端了。
“无聊,无耻。”何晓知道歌唱不下去了,酒也喝不下去了,对着乐队微微弯弯腰表示歉意,放下麦克风准备离开舞台。
“哈哈,美女,这不是无耻,这叫大声说出心里的话,美女,我爱你。”李连富无耻的大笑。
“美女,我也爱你,哈哈。”傻狗也大叫。
“美女你是不是觉得很幸福呀,我们都爱你。”疯牛瓮声瓮气的叫道。
“就是,他不爱你,我们爱你,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快过来吧…喂,你去哪里……。”李连富见何晓往外走,他一挥手,四大金刚和两个小弟呼啦一声站起来跑向何晓。
酒客们虽然心里有气,但谁也不敢仗义执言,齐刷刷的看向场中的服务员。
“先生…先生,这里是静吧,请不要喧哗……。”一个男服务员受不了客人们的眼神,站在疯牛他们前面说。
他不敢指责这些混蛋闹事,只说请他们不要喧哗,但是,疯牛他们并不给他这个面子。
“滚蛋,信不信我把你的骨头拆掉。”疯牛一掌将服务员推到一边说。
而傻狗和其他几个混蛋,这时候已把何晓拦了下来,并动手要拉她。
“啊…你们干什么…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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