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厂公断案(3 / 3)
本厂公改判:林信孚无罪释放;
再判陈珙之家人,返还盗走的四斤腊肉和三斤香肠,赔偿林信孚精神损失费三十两、误工费二十两!”
“喏!”
“厂公,龙安府江油县民户董时亮,携幼子路过富户钱至善家门口时,钱至善家的大狗冲出门外,将董时亮之幼子咬伤;
当日,钱至善以家狗牙齿崩断为由,将董时亮告至县府;
知县李大人判定:董时亮之子打伤钱至善家的狗,证据确凿,判赔白银五十两;
今,董时亮不服判决,特来提督府申冤,请厂公主持公道!”
“知县李文奂贪赃枉法,证据确凿,剥皮实草;
董时亮之子被狗咬伤,二十年内有患狂犬病之可能;
本厂公改判:钱至善退还董时亮白银五十两;另赔偿董时亮汤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总计五百两!”
“喏!”
“厂公:三日前,成都府眉州县民户陈炯仁,家中母鸡被梁德远的家仆盗走;
当晚,梁德远之妾服食鸡汤后小产;
昨日,梁德远的家仆闯入陈炯仁家中,强将其女陈芝莲拉走为妾;
陈炯仁连夜从眉州赶来提督府,请厂公主持公道!”
“嗯?”
听到此案,王立猛地睁开眼睛!
此案,与其它案件大不相同!
因为,此前诸多的“强抢民女案”,从来没人主动报官!
这个陈炯仁,不担心女儿的名节受损?
不怕她永远嫁不出去?
“其他案子暂缓,先把陈炯仁带来!”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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