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探索规则:专业协助(2 / 2)

加入书签

弹珠二次撞击形成。伤口周边呈现明显的青紫色瘀斑,表明伤害为生前形成。

腹部:观察到多处骨折现象,其中第六、第七、第八肋骨被一大型圆形物体完全粉碎。腹腔内部脏器广泛破损。

其他部位:全身散布着细小弹珠和弹片造成的伤口,全身软组织广泛挫伤。

2内部检查:

头骨:后脑头盖骨显着碎裂,与撞击伤相符。

胸腹腔:多根多处肋骨骨折,内脏器官严重破损,呈现大量内出血,具体内脏伤需要进一步法医学检查。

3特殊发现:

伤口附近有电流烧伤的焦痕,提示死者可能曾遭受电击,但为生前或是死后造成目前证据尚不明确。

三、法医学分析与推测

损伤机制:结合伤口形态、分布及损伤程度,分析认为损伤由以下几种武器造成:

燧发枪子弹:造成全身多处细小伤口。

实心炮弹:腹部及内部脏器的严重损伤与此类武器相符。

榴弹炮弹:周身伤口所含弹片及部分弹珠符合高卢拿破仑时期榴弹炮制式。

电击伤:伤口周围焦痕表明死者曾受过电击伤,但为生前或死后造成并不明确,需要更多证据推断。

死亡过程推测:根据损伤情况,推测死者在生前先遭到多发燧发枪子弹射击,随后受到疑似榴弹炮或实心炮弹的强大冲击,导致腹部及内脏严重损伤,此外,在本次解剖中电击伤暂未明确造成原因,望后续检查能继续深入调查。最终,由于多器官失血性衰竭和大量内出血导致迅速死亡。

四、结论

综合法医学检查、损伤机制分析及死亡过程推测,可以得出结论:死者生前遭受了多发燧发枪子弹射击、炮弹轰击等多重伤害,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