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节 爱到深处(1 / 3)
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做我女朋友吧!
等待了多久的一句话,渴望了多久的一句话,希翼了多久的一句话。
在自己毫无准备的时侯,说了出来。
身子像是吃了软骨散,无力地扶着身后的墙壁,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不倒下去。
胸口剧烈地起伏着,额头上甚至都微微见了汗,仿佛做了什么剧烈的运动似的。
是谁?
在向我表白?
好希望是他!
抬起眼来,看到了向自己表白的那个人。
他,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打理得很帅气,脸带微笑,手捧鲜花,单膝跪在自己面前!
这一切,不都和自己梦中的情景一样嘛!
但是,他,却是张吋!
是的,就是张吋!
沈凌的发小,应该是叶歆怡没有出现之前,沈凌最好的男性朋友,就算现在叶歆怡出现了,张吋还是在沈凌心里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
可是,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呢?
哥哥,弟弟?
不管是什么感情,反正不会是男女之间的那种爱恋之情!
仿佛一记晴天霹雳,把沈凌一下子从云端打落人间。
沈凌像是失了神一般,呆立在那里,双眼无神,发丝凌乱,手足无措、、、
“沈凌,做我女朋友吧!”张吋手举着九十九朵红色玫瑰花,再次表白道!
为什么,情景与自己想像中一样,而人,却不是呢?
沈凌木然地盯着张吋,仿佛要把他看透一般!
为什么,要向我表白?
是受人指使?还是你自己的决定?
难道,你是一直喜欢我的嘛?
为什么,我会什么都不知道?
是你隐藏得够深,还是我太过单纯,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你表白了,我却早已心有所属!
虽然很想用一声‘对不起’来结束这一切,但是,好奇心还是促使着沈凌轻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啊!”张吋很是自然地回答道!
因为我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可以这样爽快地说出来嘛?
难道,就不怕当事人拒绝嘛?
是你的心理承受能力过强,还是我与社会脱轨了?|
他,却是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吧!
为什么,你不能像张吋一样呢?
说两句这种
肉麻的话会死嘛?
女生本来就是要男生哄的嘛!但是,你却表现得像个乘乘孩一般,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喜欢上了你!
就像恨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一样,爱一个人,更不需要什么理由!
爱就爱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何必把它搞得这么复杂呢!
“你是在玩行为艺术,还是来真人秀?”沈凌问道!
张吋宛尔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了另外一个东西,打开来,举起来,道:“我何时,骗过你,又何曾,与你做过游戏?”
看着那枚闪到耀眼的白色钻戒,沈凌有种目炫神迷的感觉!
天,这是在演电影嘛?
音乐,忽然在此刻变得急促了一些。
沈凌的心跳也随之变快了一些!
张吋,你到底是搞得哪一出啊?
沈凌真的很想强硬而直接地拒绝张吋,然后很是萧洒甩袖走人。但是,想想多年来张吋对自己的照顾,又有些不忍心,这样做,会不会太伤张吋的心了!
虽然张吋做的这件事令自己很是意外与惊喜,当然,也很生气,但是,如果自己大发脾气,而失去了张吋这么个好朋友,似乎不值得呢!
那么,自己又该如何是好呢?
就在沈凌左右为难的时侯,张吋又开口了:“沈凌,做我女朋友吧!”
抬头看着目光很是坚定的张吋,心里一软,如果不是因为歆怡的出现,也许我就真的答应了呢!
若没有一个自己爱的男人,选择嫁给一个自己熟悉,而又喜欢自己的男人,或者会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张吋,你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沈凌问道!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张吋说道!
“可是,”沈凌苦恼了起来,“我们只是发小,我感觉我们就像,姐弟,哦不,你比我大几个月,那就是兄妹,兄妹之情,我一直把你当哥哥看待的,我们不可能的!”
兄妹之情!
真的是一种好可笑的感情!
沈凌真的这么看待嘛?
答案是否定的,其实这话只是沈凌情急之下随口乱说,其实,沈凌一直把张吋把弟弟看待的!
“正因为是发小,所以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啊!”张吋微笑道!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我们没有这么般配吧?
如果这么说
来的话,那是不是发小都得结婚啊?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近水楼如先得月?
可是,不还有一句话嘛,叫做老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
老马吃不吃回头草,与兔子吃不吃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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