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警察的一生(大结局)(1 / 1)
“那霍尔斯你怎么从前不是带过许多犯人的?怎么现在也变得只会耍嘴皮子功夫了,就好像你现在什么能耐都没有了,就知道用嘴巴来争口舌之快。”
“我什么时候只有嘴巴了,你看到我的车上都有什么吗?”
霍尔斯说着,不知道按动了哪里,那面包车的盖子竟打开了,本来我都以为只有跑车才有这样的功能的,看来这辆车子是被他改装过的,就在车盖打开后,我看到他身上捆绑了不少的tnt炸弹,而且两个行李箱就这样左右放在他的背后!
我知道那地方就是放着谢楚楚和何晓雨的了,我那个时候跟霍尔斯的距离不到5米,夏小灵一直没有说话,就这样站在我的旁边,我在内心计算着,直到那行李箱在这个时候突然打开,一个人冒出了脑袋迅速扑到霍尔斯的背后,我和夏小灵当时也同时出手了!
霍尔斯一直都不知道谢楚楚早就醒来了,虽然行李箱的锁着的,但那是电子锁
,当时何馨经过技术手段已经通知我解锁了,接着我再传递给谢楚楚,过程都没有说话,而是靠从前何馨给我的那个什么巧克力通信设备实现的,在外人眼中当然不知道我们实现了暗中的联系,但我和谢楚楚又怎么可能不清楚呢,而夏小灵是我们的人,临时转变的计划,我们整个机动重案组都能做到立马反应!
就这样霍尔斯被我们摁了!
他完全被控制了,虽然身边有炸弹,但控制器被夏小灵抢走,当我们把他的人从面包车上拉出来后,他虽然挣扎,但赶过来的武、警和特警却没有给他任何反抗的余地,完全控制住他了。
大概10分钟后,他就被送到了一辆押解车上,跟着我们的人都纷纷撤离,我们回到公、安局后,第一时间就把霍尔斯弄到了审讯室,面对着他的不用说,自然就是无尽的残酷的审讯。
他把这些年所有自己犯下的罪行,这些包括尸体黑市、诈骗还有盗窃的罪明
,这一次他再也没有隐瞒,和盘托出的几乎只字不留地跟我们说完了。
从盗窃开始,他就感觉自己的势力一天不如一天了,他没想到这种犯罪的勾当都会有市场不行的一天,因为大部分罪犯出来都找到了工作,有了自己的家庭,他们再也不想冒险跟霍尔斯走在一起,所以他的势力就慢慢地被掏空了,后来剩下的人就除了自己还有几个跟随自己很多年的罪犯。
他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刑侦技术的提高,他们罪犯的日子是一天不如一天,很多时候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从前那种辉煌的生活和豪迈的犯罪快、感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是逛街老鼠般的,到处被人追逐,许多同行不小心就会被落网。
看着之前几个罪犯都纷纷被我们抓捕,他知道离自己被捕的日子也不长了,只是他还是不想就这样走到失败的道路,所以他在最后之际,对我发起了最终的报复,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增加自
己被捕的速度,但与其这样平白无故的等死,还不如痛痛快快的来一次放纵,就好像他抓捕了我的女儿和妻子一样。
最后霍尔斯说自己如果不是记恨于当年在缅北的事情,或许根本不会来中国的,如果不来这里,可能自己今天的命运就不一样了,可是他还是不能忘记对我的报复,他说自己每天晚上闭上眼睛都会见到自己的父亲还有爷爷,逼迫他一定要找我算账。
我不知道那是他自己的幻觉还是什么,反正我知道他是不会改变犯罪者心理的,他们这种人天生就只有这样的路可以走,你让他们正经的去工作,谋生,那是不可能的。
天生犯罪人是指犯罪人的一种分类。由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最早提出的一种犯罪人类型概念,始见于1876年出版的其著作《犯罪人论》。他认为,有这样一种犯罪人,在生理、心理或体质等方面具有一些天生就有的、与正常人不同的特质或因素,
这才决定了他们变成了这种人群。
霍尔斯被捕后,我们北、京真的是平静了很长时间,就连小偷都大大减少了,而且我听说有不少当地的群众得到这个消息后,竟然都在街上庆祝,张灯结彩的,还奏起了动听的音乐,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在过节一般,或许对于大家来说,霍尔斯这个大魔头被绳之以法,是一件值得普天同庆的大喜事吧。
之后我们家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过是比从前变好了,我和谢楚楚变得更加亲密了,而且我也从黄可莹的阴影中彻底走了出来,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好好照顾何晓雨。
很多年之后的某天,我再次回到局里,因为上头交给我一次新的任务,我乘坐车子让高明强带着我,赶快往案发现场,可天突然就来了台风,路面街上湿漉漉的,狂风把周围的树木都吹得摇摇欲坠,我们的车就这样失去控制……
而明天其实就是我退休的日子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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