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2 / 2)
回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未央妹妹,你现在已平安回家,我也该走了。“你记住,我叫江初月,藏剑山庄的江初月。”记忆中的身影渐渐与此时的男子重合。
十年前那个热情阳光的少年郎,如今已是翩翩如玉公子了。当年她五岁,他十五岁。
如今她十五岁,他该是二十五岁。
“竟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久仰久仰。'
“我名褚乐央,从庐州而来,并非江湖人士,途径此地是因为自幼向往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的故事,听闻武林大会即将召开,想赶去藏剑山庄见识一番,倒是巧了,遇上了少庄主。'
女子解释道。她本名沈长乐,褚乐央只是化名。十年前,对方问她名姓,她就回了个虚假的“未央”,如今故人重逢,实不应该再造假身份欺瞒。
可想到她此番踏入江湖的目的...
仇人未除,真名不能现世。
罢了,相较于以“未央妹妹”的身份与对方相处,将对方卷入,不如做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褚乐央。
“褚姑娘,幸会幸会。”男子也就是江初月道:“既然褚姑娘要往藏剑山庄去,你我正好同行。’
对方的目的地竟然也是藏剑山庄,这倒是一种缘分,正好解了江初月的顾虑。"这,不瞒江公子,我自幼体弱多病,侥幸长这么大,每天也是药不离手,你我同行,恐怕会误了公子您的归期。”沈长乐做足为对方考虑的样子。她知道,对方绝不会因为她这么说就放弃同行的打算,只会更加坚定。果然,江初月一听这话便道:“如此,褚姑娘更应该与在下同行了。”"来者是客,姑娘要去藏剑山庄就是我藏剑山庄的贵客,我作为少庄主,怎能不顾及贵客安危?’
江初月作为江湖中人,深知武林人士有好有坏,有时候,武林人士做起恶来,比普通人更严重。
这样,他更不能放心褚姑娘带着几个随从就要往鱼龙混杂之地去了。”也好,接下来承蒙江公子照顾,乐央先谢过了。"沈长乐又施了一礼。
”褚姑娘无须多礼。”江初月温声道:“我一人孤身在路上形单影只,能与姑娘等人结伴,互相照料,也是一件幸事。'
高是好接下来同行之斤 战旦山匪的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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