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不怎么爱笑。显得说什么都很正经。给应倪一种已经确认她是在干非法擦边工作的错觉。“我当然知道,"她抱起手臂往后一靠,用了如指掌的口吻道,“没那么夸张,这里面还是有正经公司的。”眼神刀过去,“不要听风就是雨。”
被教训的陈桉表情如常:“什么公司。”
应倪胡扯:“教培。”
陈桉:“当老师去了?”
问什么问!应倪侧身对他,声音洪亮:“对啊,英语老师。”
说完觉得他可能不信,因为没有大学文凭的事早就在同学圈传开了,打了个补丁,“我在英国待过几年,口语非常好。”
陈桉目视前方:“我知道。”
应倪背靠回去,蹙眉:“你为什么会知道?”她其实想问的是为什么知道她口语非常好,但陈桉以为是去英国的事。
他解释:“出国前班里为你举办了一个欢送会,黑板上写着'恭送女明星远赴英国约克斯大学深造。”或许是因为他领带肃正,袖口像白雪一样干净。也可能因为他字正腔圆,嗓子像被砂纸磨过那般充满颗粒感。女明星三个字从他嘴里念出来,有一种介于正经和揶揄间令人矛盾的性感。
应倪尴尬了两秒,点开消消乐,“这你都记得。”从小到大举办的聚会太多,要不是陈桉提起,她都不记得有这回事。
更别说黑板上的字。
陈桉淡嗯了声,“记性还行。”
这语气,连笑都不笑,哪里是还行。是很好,是过目不忘。
应倪看不惯别人在她面前装谦虚。要么就直接说好,要么装到底说不行。不高不低的回答听着就让人来气。她切一声,手指在屏幕上滑来滑去,随口问道:“那你记得那天我穿的什么样的衣服么。”
“我想想。"虽然这样说,陈桉很快阐述了出来,“微卷长发,垂到肩膀的扇形耳坠,金色戒指项链,蓝绿色的礼裙,上面贴满了像鱼鳞一样的装饰物,高跟鞋是巧克力色的,绑带很长,一直系到小腿。”
“对吗?”
何止是对了,他的形容像是从上到下描墓一张写真照,瞬间唤起应倪丢失的记忆。
她出神地望着挡风玻璃,在确认陈桉的描述精准无误后,偏头审视他。
陈桉的侧脸轮廓分明,光线从前方射入照亮右颊,又如同阳光底下毫无波澜的湖水。平滑如镜。内敛、深沉。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应倪对男人的言行一向敏感,换做说出这番话的是别人,她笃定是喜欢。
因为人只会在心动的瞬间留下永恒的记忆,就像时隔多年,她仍记得周斯杨在篮球框下的笑容,清晰比划出他嘴角扬起的弧度。
但对面是陈桉,应倪不确定了。
她蜷曲的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大腿。
“鬼知道,不记得了,但我记得余皎皎穿什么,有本事说说看。”
陈桉从发型回忆到鞋子,描述依旧流畅。其实应倪压根不记得,纯粹是为了炸他。但当听到余皎皎的裙摆像蛋糕那样一层一层的时候,就知道他没在瞎扯。余皎皎高中时期最爱公主风,经常跑来问应倪好不好看,应倪直言不讳说土,两人为此吵过很多架。应倪放松警惕地收回视线。
她想起以前看过一档比拼记忆力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介绍道,记忆力超群的人的眼睛是一台相机,记忆就像按快门,保存只需要瞬间。
他们会在脑海里构建一座宫殿,将照片分门别类放进去储存并编码,等想要找的时候拿着号码走进对应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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