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前往常山郡(1 / 2)

加入书签

邺城的深秋有一丝寒意。

秦风获得了甄家的支持,在邺城招兵。毕竟邺城是个大城市,人口比常山一个郡还多。

冀州牧韩馥本来不愿意在这里招兵,但畏惧秦风的威名,也默许了征兵,但不超过三千。

所以秦风很快就募集到了三千精兵。

这一天。

邺城外秦风军营,成了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三千兵马列成方阵,步兵在后,三百骑兵在前。

秦风策马阵前,身边是赵云典韦等大将,面前是三千雄壮的战士。

终于,在这乱世,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这批兵练的很好,他们都很是仰慕秦风,并且武力也很高,远超一般诸侯军队。

要知道乱世的兵源是最良莠不齐的,还无法避免。

诸侯组建一支精锐的军队,往往付出极大的代价。

幸亏秦风有赵云这些大将猛将,他们很擅长带兵,就能做到精准招兵,从而组建一支超级潜力的精锐部队。

“升主旗!”

赵云激动的喊道。

他们渴盼主公的队伍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

并且也没想到, 短短时间就招募了三千大军,比之前的兵力翻了一倍。

现在赵云和徐晃他们都很兴奋。

主旗徐徐升起,红色的旗帜,书写一个金色的大字,秦。

各路诸侯的旗帜都不一样,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来了。

“升军旗!”

徐晃振奋的呼道。

同样红色的旗帜,书写二个金色的大字,背嵬。

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的背嵬军来了。

秦风凌厉的目光看着完全属于自己的军队,将成为他争霸天下的核心嫡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

这一刻,对他来说何等重要?

这军队是有超级潜力的,但练不好也是废。

秦风来到点兵台,深秋的狂风吹起他红色的披风,也将他的话语,送到每一位战士的耳边。

“参军为了什么?有人是为了吃饭,有人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人是远大的抱负。”

“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不用羞愧。”

“但作为男儿,吃饱喝足后呢?”

他的话语越加昂扬,“讨伐国贼只是开始,要让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亲人好友,让这全天下和你们一样的大众,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

“就让我们在这里众志成城,历练你我,不再看到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不再遭受家破人亡的痛苦。”

他的话变的铿锵有力,“抛弃以前的懦弱,在这里,站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汉子!”

“当我们老去,我们可以无愧的对子孙后代说:我们并肩而战,重筑桑梓(家乡),守护家园!”

秦风不是大政治家,他不会华丽的词汇,也没有晦涩的深沉。

但每一句通俗的话语,却是说进了每一名士兵的心中。

在这乱世,谁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的痛快,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

在这乱世,普通人只有依附强者才能够生存。

而秦风,会带领他们重筑桑梓,更加值得他们付出一切,生死相随。

我们的主公,和其他强者不同。

战士们心中的热血,渐渐沸腾,他们振臂呼道:“并肩而战,重筑桑梓!”

赵云二人更是吼道:“为主公而战!”

战士们声音直冲云霄,“为主公而战!”

只见士兵们的忠诚度,刷火箭一样往上涨。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领袖?

四周路过的百姓听到后,无不感动的落泪,都说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谁又能犹如秦将军者?

“秦将军仁德无双。”

“秦将军义薄云天。”

事迹不胫而走。

秦风又开始说具体的军务,道:“我知道你们很多人不服气,为什么他们是骑兵,他们是亲卫队,你们就是普通步兵?”

“老子在这里表个态,没有找关系,没有走后门,没有送礼,在老子的军队里,全凭实力说话。”

“现在的位置只是暂时的,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后,有一场比武。有实力的,何止当骑兵亲兵,老子还让他当军官,当将军。”

士兵们瞪大了眼睛,是不是真的啊,这让他们充满了期待。

……

很快来到了冬季,下雪了。

再过三个月,就是诸侯会盟的时候。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训练场上悬挂着秦风亲自写的口号。

他本人更是身先士卒,同样在雪地里摸爬滚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