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雨妃是我老婆(1 / 2)
宴会厅内一片死寂。
当苏若溪说出这句话后,在场很多人的表情都变得异常精彩。
其中以叶远山、楚怜柔两人最明显。
他们满脸不可置信的盯着叶天策,无法想象这个纨绔二世祖居然认识来自上京的大人物,而且看样子,这位苏小姐似乎跟他还有过一段记忆深刻的往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小姐,你大概认错人了吧?我来为你介绍一下,这个小子是我们叶家的成员,平日里不学无术、整日和一群狐朋狗友厮混,怎么可能是您的朋友呢?”叶远山倒背着手,脸上挂着自认为温和的笑容走了过来。
而沐雨妃也满脸疑惑。
她认识叶天策这么久,从来没听说过他居然跟上京苏家的小公主有什么关系。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长相相似的两人,苏若溪认错了?
“不,绝不会的!大哥哥,我一直都记得你,你的左手手腕上有一道伤疤,是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留下来的。”苏若溪显然十分激动,她完全不顾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伸出纤纤玉手便挽开叶天策的手腕:
一条六七公分长、宛若蜈蚣状的疤痕,赫然映入众人眼帘。
苏若溪捂住嘴巴,泫然欲泣,之前那高冷淡雅的形象在叶天策面前完全不复存在,她声音哽咽着说出了一个地名:“福春路,金色海洋酒吧,我当初在那里当驻唱的乐队歌手!”
随着这道伤疤露出,再加上苏若溪说出的那个酒吧名字,叶天策终于从陈久记忆中记起了一件往事。
那是三年之前。
叶天策当时和陆林、狗熊等一帮兄弟在金色海洋开派对,恰巧碰到有一帮醉汉在为难酒吧的驻唱乐队,他就顺手把这帮人打了出去。
但没想到这帮醉汉也是当地有名的混混,离开之后立刻纠结了一大帮人来找麻烦,但当时叶天策等人已经离开了。
混混们扑了个空,把酒吧砸的一片狼藉,甚至绑走了驻唱乐队的歌手,声称这件事不算完,如果叶天策不露面,他们就把这个驻唱歌手给卖到东南亚当器官供体!
酒吧老板无奈之下,只能联络了他。
叶天策接到电话后立刻赶了过来,这件事毕竟是因他而起,没理由让别人替他背黑锅。
只不过紧随其后而来的,还有狗熊家族中几十名混黑道的兄弟!
一场混战。
那帮混混们骨断筋折,全都宛若死狗般倒在地上。
而叶天策也在和他们的交战中被玻璃瓶划伤了手臂,在手腕上留下了一道伤疤。
之后,他记得自己把那个驻唱歌手救出来之后,还顺手给了一笔钱让她去看医生,从此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这种小事对于当时的叶天策而言根本微不足道。
他在江夏市这些年,大大小小也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架,所以第二天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只不过当初那名驻唱歌手……
叶天策盯着苏若溪的脸,始终无法将这两张面孔重叠起来。
“你是唱民谣的那个黄毛丫头?”
他看了半天,才从对方的眼眸中找到了一丝似曾相识的迹象,满脸愕然:“你……当初才那么小,几年不见长这么大了!”
三年前,苏若溪瘦瘦小小的,连头发都是一副营养不良导致的干枯发黄,就像是贫困山区走出来的孩子,浑身上下充满了拘谨胆怯。
而现在,她耀眼、自信、身姿挺拔,就像是童话故事中最骄傲的公主。
三年时光,她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长大了,成熟了!
“大哥哥,你胡说八道什么呀!”苏若溪听到叶天策这无意间带有些歧义的话,顿时羞的脸颊通红,顺势捂住高高隆起的胸部:“我不理你了,哼!”
在场众人看到苏若溪这宛若撒娇的姿态,顿时惊讶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这简直就像是小女生在男朋友面前赌气卖萌啊!
“天策,原来你跟苏小姐早就认识。”沐雨妃也发现了一丝不对劲,不动声色的捏了一下他腰间的软肉,笑眯眯的问道:“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三年前我曾经无意间帮过苏小姐一次。”叶天策感受到腰间的疼痛,却不敢有丝毫表露,佯装镇定的说道。
苏若溪闻言似乎有些不高兴,立刻打断他的话,纠正道:“是救了我一命。”
“当初绑架我的那群混蛋,都已经开始联系蛇头,准备把卖到国外大卸八块了!”
宴会厅内,听到这句话的人心情无一不翻滚着滔天巨浪。
叶天策的运气未免太好了吧!
随便救个人,就是上京豪门的后代……
这世界真他妈不公平,为什么似乎所有幸运女神都眷恋着这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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