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沛县审案(8)(1 / 2)
李大宝:“我是骗崔家根,说带他买肉吃,他本是个傻子,就跟我走了。然后…然后我们走得很快,我想离城远点再杀他。哦,斧子是我从家带来的……杀完他,我就我就找酒馆喝酒…”
杨琪仁一拍惊堂木:“半夜三更,你去的哪家酒馆喝酒?”
堂上众人皆一惊。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李屠夫,他虽恶,却不傻。这朝廷来的钦差大人,不知是跟顾县令有什么仇,反正这是要给自己翻案了!
李大宝匍匐在地大呼:“青天大老爷啊!给小的作主啊!小的是被冤枉的!我是屈打成招啊!”
公案旁站着的钱师爷额上汗都流下来了。
顾文元咬紧槽牙,却面色如常。
杨琪仁放下惊堂木,恢复了平和的声音:“如实招来。”
李屠夫交代,那日他伺候母亲睡下,就冒雨出家门,但只是到了两条街外的王寡妇家,与其厮混,完事后二人饮酒作乐,深夜才大醉归家。
杨琪仁传唤王寡妇。
王寡妇起初不肯承认与李屠夫有染。
周毅上前,对杨琪仁低语一番。
杨琪仁道:“带证人。”
周毅一招手,三个老太太被带上堂,齐齐跪下回话。
杨琪仁:“堂下何人?”
三个老妇回答,她们三人皆是王寡妇的邻居,居住于同一条小巷。
杨琪仁:“你们三人可作证李大宝与王寡妇有染?你们可知作伪证是要被杖责的?”
老妇均跪地赌咒发誓,所说绝对属实。
其中一老妇:“大人啊!这王寡妇不守妇德,时常带男人去家里吃酒喧闹到深夜,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啊!我们整条巷子的名声都被她败坏了!今日我们三个老姐妹豁出老脸也要告她通奸罪!不然我们巷子里的好姑娘都嫁不出去,也没人愿意嫁到我们巷子里了。外人都说,这海螺巷不如改叫花螺巷吧…”
杨琪仁打断老妇人的碎碎念:“好了好了,你们状告王寡妇通奸,我会让顾县令另案调查。今日找你们来作证,隆盛十三年九月初十夜晚,李大宝是否去过王寡妇家?”
老妇人:“大人可说的是崔家根被害的那天?那夜李屠夫是来过王寡妇家的,我和阿珠都在自家门缝里看见了。”
令一老妇站出来:“大人,我是在门缝里看见了,那夜大雨,李屠夫在王寡妇家吃酒到后半夜。我家和王寡妇家隔一墙,听得真切。”
杨琪仁:“当年郭县令审案时,王寡妇否认李大宝去过她家,衙役走访时,你们没有如实报告吗?”
名叫阿珠的老妇人:“当年并没有衙役来问过话,而且,而且王寡妇的姘头很多,我们不敢报告她说谎,怕她报复。”
顾文元还没有说话,钱师爷抢先道:“空口无凭,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况且王寡妇本人没有招认。“
老阿珠:“大人,我有物证!”
只见她解下胳膊上跨着的布包,打开布包,是一只沾满泥土,又风干的男子鞋子。
老阿珠:“这是那日清晨,在我家门口的泥坑里找到的,我捡回去扔在了鸡窝后面,就忘记了。直到那郭县令公审此案,我在衙外听。才得知,李屠夫当时丢了一只鞋,这鞋一定就是李屠夫的。”
杨琪仁:“李姜氏,上前来辨认一下,这是不是李大宝的鞋。”
李屠夫老婆上前,先对堂上大人说:“大人,李大宝的鞋都是民妇亲手纳的,每个鞋垫下面都绣了一只燕子。”
说罢,她拿起那只鞋,掏出鞋垫翻过来,果然有一只燕子。
杨琪仁:“此双鞋的另一只可还在?”
李屠夫老婆:“还在。”
周毅指派侍卫跟着衙役一同,去到李屠夫家寻找另一只鞋。
眼见纸包不住火了,王寡妇扑通一声跪倒:“大人,大人,我都招,那夜李大宝是到我家过夜的,大约寅时之后大醉离开的。”
这王寡妇也不是个傻的,通奸罪和诬陷伪证干扰凶案调查的罪,哪个轻哪个重,她还是分得清的。
当夜王寡妇备下酒菜,可是酒很快喝完了,她还让儿子半夜去敲酒肆的门,酒肆的小二给他们送来一坛烧酒,小二看见了李屠夫。而那个酒肆的老板也是王寡妇姘头之一,他乐见李屠夫死,所以也不曾让小二出来作证…
新的证人证物悉数到场。
至此,李屠夫的不在场证明很明确了。
杨琪仁看向堂下陈列的所谓的作案工具,一把斧子,还有一件血衣。
杨琪仁:“李大宝母亲,你为何要送一把斧子和一件血衣到县衙?”
李屠夫母亲老泪横流:“青天大老爷啊,这血衣是民妇杀了一只鸡,淋上的鸡血,这斧子也是家中砍柴用的啊。民妇不忍心看着儿子在牢里受罪。让他认下这罪,砍头就是一刀的事,好过日日受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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