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拟歌先敛欲笑还颦最断人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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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证据总会有的吧。”

她想起自己十三岁的时候,吵着闹着非要改名字,那个时候,金宝丰骂她,林锦绣也骂她,只有金宝娣笑道:我觉得金天懿更好听,就听她的吧。

这是金宝娣自己想做,但是没有勇气,也没做成功的事儿,所以她想成全金天懿,就给了金天懿一个台阶下,帮了她一把。

金旭辉听了金宝娣的分析,就点了点头,林锦绣和金宝丰在金旭辉金宝娣一家子都走了以后,对她骂骂咧咧。

后来,她二十岁,在大学里遇到了朱越,两个人青春年少,甜甜蜜蜜的谈起了恋爱。

林锦绣略有所耳闻,就打听了一下,然后从此以后的每一个电话里,金宝丰和林锦绣都在电话里,让她和朱越赶紧分手。

她很痛苦,但并不纠结。

她爱朱越,她讨厌自己的父母,也并不想听他们的,她觉得他们三观不正。

后来,有一次在图书馆,她和朱越两个人在看书写论文,她去架子上拿参考资料,刚走了没几步,她手机振动了。

朱越在桌上看到了,他本来要按挂断,结果一个不小心,按了接听,然后就听到了,林锦绣骂金天懿,然后让她赶紧和那个穷小子朱越分手。

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朱越听到这些话,然后他帅气的脸上,脸色越来越难看。

金天懿回到桌上,看着朱越的脸,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赶紧道歉:对不起。

朱越倒是没有怪罪她,笑着说:你说你妈难搞不讲理,现在我算是见识到了。

他心里其实想的是,你还是有所保留的吧,这比你说的,看起来可怕多了。

金天懿很丢脸,就低着头,低声道:我们分手吧。

两个人在一起,不过三个月而已,她觉得,分手对朱越好像更好,他因为和自己谈对象,挨了这么一顿难听的骂。

其实林锦绣是嫌弃朱越家穷,但是实际上,朱越家条件不算差,只是没有那么好而已。

这个时候的金家,虽然不比从前,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锦绣依然锦衣玉食,只是因为身份问题的彻底解密,也彻底算是被林家抛弃了。

这一段时间,正好是金天龙在少管所,金宝丰对林锦绣已经不闻不问的日子了,于是林锦绣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金天懿和朱越身上。

朱越笑着,摇着头:没必要,我要娶的你,又不是娶你妈。

金天懿刚准备说话。

朱越放下电脑,继续说:我们或工作或考研,或继续做生意,都可以,你和我在一起,我会把你在你家,没有得到的家庭温暖,全部都弥补给你。

金天懿很感动,也怅然若失,就很坚定的说:好。

十年前的记忆,还是很清晰,一如她结婚的那一日,一样清晰。

她二十二岁本科毕业,努力了许久,终于在二十四岁上,研究生毕业前,结了婚,如愿以偿的,嫁给了朱越。

当初为了结婚,她发誓和林锦绣金宝丰断绝关系,所以林锦绣没有来,金宝丰没有来,金天龙在牢里,更来不了。

她娘家人里,来的是金宝娣一家,林风文燕玲,林芷,赵雪和林岚,林杰程琳。

多么讽刺。

人家的结婚典礼仪式拜高堂,双方父母敬酒,发红包。

她这边,只有林风搀扶着已经垂垂老矣的文燕玲上了台。

她永远记得,金宝娣坐在看台下,微笑着又惆怅的表情。

那一天,林芷皮肤过敏,戴着口罩坐在台下,看着她的眼神,是充满欣慰的,也是充满敬意的。

想到这里,她忍住了眼泪“如果有来世,我一定好好投个胎。”

朱越也笑了,把她抱进怀里“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和你做夫妻,也一定要,更早的遇见你,不让你吃那么多原生家庭的苦。”

这一刻的月色并不荒凉,却带着漫长的悲伤。

潮湿的记忆,拍打着有些凄凉的心。

火光满屋的那日,文燕玲的那句话反复的回荡在林芷的脑海里:你是贱人,骗我老公,骗我儿子,你们都是贱人,都是贱人。

想到这里,她给林风发了一个微信:小叔,你是不是,还有什么秘密,没有告诉我?

林风没有回复。

车开到了,江城南的保镖回了自己家,马莹马周直接去住了酒店,都准备随时候命。

沈珏和林芷,江城南和张扬,分别下了车。

江九州站在院子里,凝望着几个孩子,一条狗向自己走来,仿佛看见了,霍兰陵和苏淮曾经向自己走来的样子。

菠萝蜜也像一支箭,嗖的一下冲向了江城南。

七七直接一个回旋飞,神狗摆尾,把自己的黑白尾巴,拍到了菠萝蜜的大黑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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