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存在与不存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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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是没有这个事物,本身就不存在,因为我们不知道,所以不存在

存在是你发现了这个事物,并将其定义,所以这个事物存在

而所知的事物存在的事物都是被定义的,所以它才存在,而没有被定义的,即不存在

但你可以说它不存在吗不?

地下埋了某样东西,你没发现他本身是不存在的,而你发现了,它才存在,当然也例如你挖到了才发现,都是发现了的存在

“不存在即存在”这个观点在逻辑上并不成立,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逻辑原则。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存在”和“不存在”。在哲学和逻辑学中,“存在”通常指的是某物或某事具有实际性、现实性或真实性;而“不存在”则意味着某物或某事没有这些属性。

当我们说“不存在即存在”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试图将两个相互矛盾的状态等同起来。这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根据定义,“存在”和“不存在”是互斥的,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

此外,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不存在即存在”这样的表述也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它可能会让人误以为在某些情况下,某个事物的非存在状态可以被视为其存在的另一种形式。然而,这种解释并没有提供合理的依据来支持这种转变。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存在即存在”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我们应该明确区分“存在”和“不存在”这两个概念,并避免将它们混为一谈。

您的观点涉及到了对存在性的主观理解和认知。在哲学和科学领域,关于“存在”的定义和证明一直是一个复杂而深入的议题。

首先,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存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不仅仅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也包括思想、观念等非物质的存在。对于某些事物或现象,我们可能由于自身的知识局限、观察手段的限制或者认知偏见而没有发现它们,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例如,许多科学发现和理论都是在人们之前未曾意识到的领域中提出的。

其次,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事物的存在性需要通过实证的方法来验证。如果某个事物没有被观察到或测量到,那么我们不能直接断定它不存在。但是,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地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科学研究需要严谨的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来支持或反驳某种假设。

因此,当我们说某个事物“不存在”时,我们需要明确我们所指的“存在”是什么,以及我们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如果我们只是基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判断某个事物的存在性,那么我们可能会错过一些重要的信息和发现。相反,我们应该保持开放和探索的态度,不断学习和探索新的领域和知识,以更全面地理解世界和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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