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罪状,反击(1 / 2)
郑可闻言微微一愕,显然没有想到,余长的心理素质如此之好,思路如此清晰,言辞也如此铿锵有力,对于自己的下马威般的开场白丝毫不惧,心中不免对这个调查,以及调查之前的免职停薪增加了几分疑惑和不解。
此次的免职和谈话,从程序上而言,是不合规的,郑可是公司的法务代表,熟读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条文,很清楚此事。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郑可无奈,也只能按照程序亦或者按照上面交代,继续往下进行。
“余长,老实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知道,在我手上,因为经济问题,个人问题,作风问题,送进去的,不下几十个。”
郑可的脸色变得冷峻和威严,死死盯着余长,此时的眼神仿佛一只潜伏在黑夜中的毒蛇。
余长闻言,又是冷冷一笑,道:“我余长所行所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我从来没有做过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我没什么好交代的。至于,一些莫须有的栽赃陷害,我不想发表个人观点,我始终相信公司最后一定查明真相,秉公处理,还我一个清白,还我余长一个公道。”
余长此言铿锵有力,侃侃而言,丝毫没有被对方的气势所摄。
当然,哪怕他觉得总部的做法不公,有失考虑,有失公允,但他暂时也不想因为此事和道玄总部撕破脸,毕竟,来此之前,张天力挺自己,相信自己,也让自己坦然面对,有什么事,他在背后支撑着。
不管是为了张天的力挺,还是为了红河教育组的那般小伙伴,余长都必须冷静,必须从容面对。
“余长,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来道玄科技也有五年之久了吧?这五年的时间,即使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讲人情,也讲颜面,如果你主动交代,那么公司未尝不会考虑,放你一条路走。”郑可见来硬的不行,气势上软了下来。
“郑法,我还是那句话,朗朗乾坤,日月可鉴,我余长是否做了违法的事情,是否损害了公司的利益,真相哪怕来迟,但一定不会缺席。当然,你说的有一点是对的,我来公司五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作为当事人,在我完全不清楚情况,或者事情并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将我免职,总部是否应该给我一个说法?”
余长说完这句话后,现场沉默了下去,对面的两人都将目光下意识看向了中间的郑可。
郑可脸色严峻,心中不禁嘀咕:董事长李振海身处国外,或许现在并未知晓此事。
此事是分管人事的步建新让他调查的,并且调查之前,将那封告状信交给了他,并嘱咐他:落实此事。
当时,郑可就疑惑,落实此事?
怎么落实,落实到何种结果?
免职的红头文件已经下发,落实此事,也就是让郑可坐实此事,并找出证据。
想到这里,郑可想起了那封举报信。
红头文件中,只涉及两条,一条是装修款的事情,另一条是和厂家之人存在权钱或者权色交易。
其实,除了这两条,还涉及另外两条,而这两条之所以并未列入红头文件,显然有诸多忌讳,亦或者根本站不住脚。
余长的反问,郑可无法回答,也不能回答,他自然知道程序上的不合理。
“余长,既然你不愿意坦白,也不要怪公司无情,不讲情面了。这份举报信中所说的,你非法从公司支走了10万元,但却只给装修公司支付了5万元,另外5万,你支付了自己的装修款,这件事,你怎么解释?”
闻言,余长冷笑一声,道:“我从公司支走了十万元,此事不假,当然,程序上也不符合公司管理规定。但我这里有通话记录,记录了当时的情况,当时公司的杨总在外,并不能及时签字,装修公司等着钱用,催得紧,我也没办法,只能以电话的方式向杨总汇报,电话中,杨总同意了,并且亲口承诺,回来后,会及时签字,将程序合法化,录音我还保存着,郑法是否需要听录音呢?”
关于报销程序此事,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如果资金流向正常,本来就上不了台面,既如此,也没有必要听录音,只是让郑法稍稍吃惊的是,余长居然如此谨慎,对于此事一直保留着录音。
不等郑可回答,余长继续道:“我从公司支走了十万元不假,但装修公司最后是否收到了十万元呢?既然前后的数字一样,那谁能证明,我挪用了公款,为自己谋利?”
“不错,装修岸渠县的房子和装修我自己房子的是同一家装修公司,而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在理解上可能有所误会,认为我支付的十万元,分别是两套房子各五万元,这件事很好处理,让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过来,当面说清楚此事就行,我想,光这件事,不能作为我免职的依据吧?”
“即使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理解错了,但对方实实际际收到了十万元,而我又从公司支走了十万元,又怎么证明,我就是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呢?”
“此外,文件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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