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大明官吏役,兴华大元帅!(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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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文所言并不夸张,按刘升所说来办,一县之官吏确实是大明十倍不止。

可在刘升看来,并非他这套架构官吏太多,而是明朝一县官吏太少了。

有多少呢?

官员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巡检、副巡检。

另外县学还有教谕一人,训导零至数人不等,都是不入品的末流官员。

其中县丞、主簿、巡检、训导都不是一定有的。

也即是说,一个县最多十来个官员,最少可能只有知县、典史、教谕三人。

那朝廷在编的吏员有多少呢?

明朝吏员不仅有薪俸,甚至税赋方面有一定优免(没有自己也能搞出有来),甚至有极小当上末流官员,在朝廷吏部有档案,因此又被称为经制吏,和官员对应。

待遇好,也有一定地位,人数自然不多。

按规制,除京县外,其他县六房各房最多就是一個司吏、两个典吏的配置,最少一个司吏或典吏就够了。

除了六房,县衙下属部门还有架阁库、承发房、巡检司、税课局、递运所、水马驿站、河伯所、仓库、闸坝所。

看着很多,但并不是每个县都有这些部门。

比如水马驿站,马驿一般都有,水驿得却是惯行舟船的江河边才有。

当然,如今大明的驿站都被崇祯裁撤了。

再如巡检司、河伯所、闸坝所、课税局,也并非一定有,得看情况。

即便都有,这些部门,或是一个司吏,最多外加一个典吏或攒典便能搞定。

这么一算,一个县有薪俸的经制吏最多也就二三十人,最少可能就十来人。

剩下的书算、衙役都属于差役。

书算是书手、算手的合成,书手负责处理文书工作,算手则负责处理账目工作,相当于会计。

书算因为要求识文会算,可以看做读书人,又从事着吏员的工作,所以工资相对稍高些(被称作顶首钱),相当于半个吏员,在普通百姓眼中和经制吏差不多。

素质要求高,工资也不算低,人数自然不多。

又因算手也可充当书手,所以各房书算仅有一至数人。

如果吏员愿意亲力亲为,能干完活儿,不招书算都没事。

所以,一县书算大多只有数人至十几人,最多不超过二十人。

人数最多的是衙役。

意指各级官府从百姓中佥派来衙门中听差的人,因其“因事编佥”、种类繁杂(干什么的都有),又称之为杂役。

最常见的就是县衙里的皂班、壮班、快班这三班衙役。

又如衙前站堂的皂隶、监牢的狱卒、看门的门子、县衙县学的膳夫厨役,更夫、轿夫、车夫、驿夫、铺兵(信差)、弓兵、仓夫、库子,征税的巡拦,维护水利的河夫、堤夫、闸夫、捞浅夫,等等。

真的是种类繁多——地方官吏只要想得出名目,就能招人。

而这人数繁多的杂役既无薪酬,也无优免,最多给口粮补贴,还被人歧视,视同贱籍。

所以,一个县有多少杂役真不好说,得看该县的实际需要,以及县里官吏的良心。

少的可能只有几十人,多的可能有几百人。

听刘升说要把差役变成雇员,发放薪酬,李长文反应如此大,主要就是因为杂役人太多。

他担心刘升不听劝,便补充道:“首领,给书算发薪酬就算了,毕竟大明的书算便有顶手钱。

但给杂役发薪酬却万万不可——杂役完全就是地方官吏随便佥派的,往往人数繁多,若发薪酬,无异于再养一支地方军队啊。”

刘升知道李长文都是为华部考虑,并没有因为他一而再的异议生气。

他也耐心解释,“先生,正因杂役人数繁多,却没薪酬,还被视同贱籍,偏偏又是直接和老百姓接触的。

才让朝廷征税等工作到了与百姓接触这一环,轻易就变成了对百姓的欺压勒索。

甚至是欺上瞒下,让百姓多交了钱粮,官府却收不足税赋。

至于安歇没机会欺压百姓的,本身就是百姓,却因官吏所需,变成了苦役。

将杂役变成等于编外吏员的雇员后,地方官吏便受薪资限制,不能随意征募。

如直面百姓的粮差、税差、捕快等杂役,也会因薪酬、上升渠道有所顾忌,不敢再随意欺压百姓。

最后,因为有薪酬,有转为正式吏员的机会,相较以前的杂役,他们还会认真办事。

如此一来,一县实际需要的杂役可能比以前还少些。”

李长文从来没小看刘升,听了这话认真想了想,道:“首领是想精简地方杂役,让其偏向经制吏员?”

“正是此意。”

李长文苦笑,“可再精简,杂役人数也不会太少,仍会让地方多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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