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狗血的身世(1 / 3)
“我放你回去,你要做的就只有控制好自己的领地,帮我注意巴斯蒂亚的动静,让你打就带兵上来帮我清剿邪教,不让你打那就保存实力等我打过去。
关于伯爵庇护超凡者这件事不用你来,你只需要告诉我关键信息,自然有人来处理。”
劳伦斯的重要性在兰斯心中快速降低,本来是想要用来当马前卒,但现在看来他也就是一枚马后炮。
“我女儿呢?”
“我可以送去托特尼斯,这样你满意了吧?”
劳伦斯也清楚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因为他也明白兰斯不可能放走自己同时放走女儿。
不过话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兰斯突然问出一个疑惑很久的问题。
“玛格丽特有蛮族血统,她的母亲是蛮族?”
兰斯说出了一个当确定玛格丽特身份的猜想。
当初兰斯之所以认错就是因为那一头红发,而作为帝国的贵族,应该是像他这样的黑发,至于平民才是黑发、棕发、金发这种。
而红发、绿发、白发之类鲜明颜色的大多就是蛮族的代表,比如布狄卡的红发,格林黛儿的绿发,战狼的灰白发,这里面是有超凡力量的影响在的。
一個蛮族血脉的继承人对于一个贵族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但劳伦斯还是有承认下来的勇气。
“没错,玛格丽特的母亲是一个蛮族。”
都到了这个份上两者之间也就没有遮遮掩掩的必要,只不过兰斯听闻就有些玩味。
这就很有趣了,劳伦斯这么保守封建的一个人,而且还是伯爵镇压蛮族的左右手。
但却有一个蛮族老婆,还生下了一个女儿。
更奇怪的在于他正值壮年,应该再娶一个也不是问题,但居然一直没有再娶。
对于一个帝国贵族,你可以玩玩,但是不可能娶一个蛮族做老婆,更不可能承认一个蛮族血统的继承人,这在帝国是政治正确。
但劳伦斯很明显就犯了忌讳,也就难怪他极力想要将女儿嫁给阿尔文,就是想要保证女儿在自己死掉之后还能有好的生活。
但是恐怕都没有问过阿尔文的感受吧?
也就难怪玛格丽特提到阿尔文很讨厌她,这应该也有一部分的原因。
“这是他欠我的。”劳伦斯说到这个的时候终于是失去了对巴斯蒂亚伯爵最后的一丝尊重,话语之中隐约听出几分戾气。
劳伦斯知道这件事不说清楚兰斯是不会信任自己的,干脆也就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兰斯听着也有些狗血,简单就是在巴斯蒂亚城建立之前那片区域都还没开发,虽然没有那常年不散的迷雾,但也是山高林密的地方。
那个时候和蛮族的战争并没有扩大化,也没有联军的出现,经常性的劫掠倒是很频繁的发生。
伯爵为了摸清群山之中部落的情况,就想要找人进去看看,而这类的任务都是危险性极高的,基本上没几个能回来。
当时的劳伦斯为了出头选择接下任务进入到群山之中侦察,果不其然遇到危险受伤。
正当他以为自己死定的时候被一个蛮族女人发现,并将他救下带回部落养伤,看玛格丽特的样子大概能猜到那女人长得应该挺漂亮的,而劳伦斯那个年龄也正是血气方刚。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养伤过程之中两人不可避免有了摩擦,还起火了。
只不过劳伦斯当时不知道,在伤养好之后就急忙离开了部落回去复命。
伯爵有着劳伦斯带路也是一战成名,依靠这个打出了名堂,获得周边地区的声望。
而劳伦斯自然也就凭借此为起点,然后英勇杀敌夺下一系列的战功不断升迁。
当巴斯蒂亚落地,击垮了蛮族联军,他作为伯爵左右手之一升为男爵,那时多光荣呀,重铸家族荣光就在他身上成功了。
这一切都很好,甚至他都已经忘记了那个救下自己的女人。
直到大胜的伯爵为了清扫周边的蛮族朝着群山发兵,巴斯蒂亚的军队逼近那个部落。
那不过是一个人数不超过百人的小部落,可以说基本上都是沾亲带故,所以才会救他回去借种,但无论如何都是救过自己。
劳伦斯向伯爵请求放过他们,但是兵锋所指。
这些士兵可不是什么保家卫国的信念支撑,他们从死亡之中被筛选出来,支撑他们和蛮族战斗厮杀就是为了钱,就是为了掠夺。
不给士兵杀戮和掠夺是不能平息他们的,万一哗变也不奇怪。
蛮族抢帝国的,现在帝国强横有机会也抢蛮族的,双方纠缠不清几百年了,神来了都没办法理清楚。
为了保持士气伯爵纵容了这一场劫掠,这一刻兵与匪其实没什么区别,哪怕是劳伦斯想要压住那些疯狂的士兵也没用。
这个部落在一个峡谷之中与世隔绝,恐怕都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平静就被打破,当全副武装的士兵冲杀进来,一切在转瞬之间都变成了地狱一般的场景。
最后他也只能尽力救下那个女人,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女人还带着一个刚出生一段时间的婴儿。
刚才就说了,这个小部落里面的人全都是沾亲带故的血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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