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身平入古人(1 / 2)
“喂,傻缺!”
我冲着枣红马叫了起来道:“说你呢,大傻缺!”
“嘘!”
耳旁忽然响起辛澜平急促而紧张的声音道:“霍兄弟,噤声!”
“咦,你们这么快就商量好计划了?”
我正惊讶于辛澜平和柳诚然的议事效率,感叹两只老狐狸如果不做对手,还是挺有默契的时候,眼角余光突见不远处的枣红马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后,像狗撒欢一样,前蹄往起一跳,又猛地向下一踏,然后“嘶留留”朝我叫了一声。
“哈,这个傻缺。”
我哈哈大笑起来道:“我叫他傻缺,它居然回应了,还真是个大傻缺。咦,老哥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我发现辛澜平的脸色都绿了,包括柳诚然在内,二人都是迅速爬到地上,耳朵贴上地面,一副撅着屁股等孟德的模样。
“糟糕!”
我一拍脑门,忘了现在天色已亮。没有了雾气做掩护,任何的响动都有可能导致被大北朝的巡逻人马发现,尤其辛澜平还是对方追杀的对象,如果真的有追兵跟着他过来,便很可能已经到了附近。
不过马儿的叫声能引来敌兵,首先传来的不应该是对方马儿的回应么?又不是驼鸟,爬地上做出这么个姿势真的好么?
过了老半天,这二人才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
柳诚然道:“迷雾高原经过夜晚狼群的扫荡,一般很难有落单的人或动物存活下来,所以大北朝的人马应该不会专门针对辛兄和——”顿一下才道:“霍兄弟,做出行动。所以咱们只要能避开大北朝的巡骑兵,平安回到军都城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显然这货对刚才的不快依旧耿耿于怀,不叫我姓霍的已经是很给我面子了,居然还带了个兄弟。这人能屈能伸,将来怕不好对付啊!
辛澜平显然没我这么患得患失,也针对刚才的行为对我解释道:“大北朝的巡骑兵属于暗哨性质,因此他们都用网兜束缚了马儿的嘴,防止马匹发出嘶鸣声的同时,也利于向发现的目标发动突袭。”
“呃——”
我有点惭愧,为刚才窥视他们后门的邪恶想法感到羞愧。
“兄弟,借你的刀用一下。”
正胡思乱想,耳边再次响起辛澜平的话声。
我抬手把刀柄递了过去。都一根绳上的蚂蚱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疱丁解牛我没见过,辛澜平杀狼算是让我长见识了。
他先抱住狼脖子喝了几口血,稍解饥渴,然后刀尖往下一扎,唰唰两下,一条带着大块根部肉的狼腿就被他剜了下来。再然后刀刃在切下的狼腿上划了两下,“哧拉”一声,大约两指宽一条狼皮便被从狼腿上剥离下来,待扯到狼爪部位,辛澜平停了下来,一手手指挑起,另一手将狼皮绕爪根处缠一圈,从挑起的缝中穿过,打了个结,往紧一拽,这条没有完全扯脱的狼皮就牢牢地系在了狼爪处。
辛澜平如法泡制,只一会儿的功夫,四条狼腿都被他剜了下来,两两相系后往马脖子上一搭,一边将刀刃在鞋底上蹭了两下,递还给我,一边道:“兄弟,上马!”
我去,杀狼不见血啊!
看着只有刀刃上挂了点红,此刻已经被辛澜平蹭净的刀身,我完全被他的手段给震住了。
之前见了辛澜平被狼群撵得亡命逃窜的狼狈样,下意识把他当成了和我一样的普通人,但普通人能在十九只狼的围追堵截下安然逃走么?普通人能从皇宫大内那种重兵把守的环境中盗走宝物么?我真的是小瞧了他,这人恐怕就是小说中楚留香一类的绝顶高手吧?
于是我还刀入鞘,屁也不敢放一个地爬上了马背。
辛澜平轻轻一跃。我都没有感觉到马身前倾,身后已经多了一个人。然后他从我手中接过马缰,夹动马腹的同时,一带马缰,马儿便顺着他的指挥,消无声息向前方两座缓峰之间的宽谷内跑去。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就像是相处了十几年的老搭档。
打从心底里佩服出来之余,我也不禁好奇地问了一句道:“咱们骑马走了,柳诚然怎么办?”
不到万不得已,我连狼都不愿意伤害,又怎么忍心真的把柳诚然丢在这里等死?
“他会追上来的。”
辛澜平也不多解释,直接说下去道:“从外貌上判断,老哥我怎么也痴长兄弟你几岁,就占个便宜,当回大哥。从现在起,辛某就叫霍雷雨,你还是霍雷风,咱们俩是亲兄弟,大南朝湖州郡人氏,为兄十二岁那年,家乡发大水,逃难途中与父母走散,兄弟二人……”
雷雨?雷风?咋不叫雷神呢?我这才知道他连锋字都弄错了,不过好像压根就没对过,否则我怎么会姓了霍?无所谓了。
在辛澜平的喋喋不休中,马儿已经跑到了两山之间。
轻轻一拉马僵,马儿停步,辛澜平跳下马,往地上一爬,俯耳仔细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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