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进城(1 / 2)
长安不是一天建成的。
叶琛想要摆脱平民百姓的贫苦生活,也不能仅靠系统大杀四方。
所以他想靠冰雪冷元子做点小生意先,然后一步步构建自己的商业帝国。
只是这帝国的构建似乎没有那么容易。
一到晚上小壮就开始哭哭啼啼,原因是吃了两块甘草糖,让他想起了妈妈。
不过二壮却很是兴奋,一遍遍地检查着货物。
仿佛闪闪发光的铜钱,已经流入了叶家的钱袋子里一样。
不过让叶琛很气恼的是,半夜他起床的时候,看见三壮在偷偷摸摸地抹眼泪。
气的叶琛只想打人。
最终结果是叶琛这一宿根本没睡好,满脑子都是三壮那愚蠢的模样。
叶老蔫怎么就生了那么个家伙。
翌日清晨,前半夜哭哭啼啼小壮,死死的抱着叶琛的大腿,光溜溜的屁股蛋,直接挂在叶琛的膝盖上。
“爹,我要跟你一起进城。”
对于进城,叶琛早就习惯了,但是对于孩子们来说,却是个稀罕事儿。
三壮低着头不说话。
二壮跃跃欲试。
大壮则是默默的收拾着东西,不管他去不去,他都要尽长子的职责。
叶琛道:“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用不了那么多人,这样,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
叶琛随手指了指,最后选定了叶三壮。
小壮垂头丧气,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
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一脸不满道:“爹,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而且我是二哥,家里干活的事情,怎么能让弟弟先上。”
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一脸无所谓的三壮。
小壮最近不想跟三哥一起玩,因为他总是发呆,便跟着起哄道:“二哥,你别看三哥脑子不如你,但是他力气大啊,咱家第一次做生意,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
叶琛也笑着点头道:“对啊,路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劫匪,你三弟还能动手呢。”
叶琛之所以选老三,是因为老三最近太沉闷了。
他怕他天天窝在家里,再给憋坏了。
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
小壮得意的笑着,拉着二哥的手,去山上打野菜,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
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车上空荡荡的。
想想也是,现在地里有了水,大家都忙碌得很,谁有空去城里。
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
唯独叶琛自己,是属于有生意要做,没办法。
父子一行人上了车,装了满满四个大桶,一个桶里装了冰块,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专门放了隔热层,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
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也就是炒黄豆,另外两桶则是水,用来清洗餐具。
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
最主要的是,农村人用的碗,什么样式都有,不整齐,美感缺失,肯定就会影响口感。
所以叶琛想好了,到了镇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买点新的勺子和碗。
叶丰顺一边儿赶着牛车,一边儿哼着沂蒙小调,随口问道:“老蔫,你这是进城干啥去?”
叶琛开口道:“做了点冻品,拿到城里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叶琛要光明正大地搞钱,改变家庭情况。
他要盖大房子,要买村里的地,做个舒舒服服的地主阶层。
一切钱都要来得正,所以他没有隐瞒村里任何人的意思。
当然,至于能够赚多少钱,那就是他的秘密了。
他肯定不会傻呵呵的说出去的。
叶丰顺也没有多问。
村里人经常坐他的车,去镇上卖。
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从自己家种的蔬菜,到山上采的果子,有些贤惠的婆姨,还会做点馅饼啥的,拿到镇上去卖。
总之,村里人,为了活命,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数。
叶丰顺心里门清,但是嘴上却没有多嘴。
这镇上的人口袋里的钱可不好挣。
毕竟叶琛也算是自己的客户了。
说跑了,自己去哪里挣钱去。
牛车安安稳稳地驶向朐临镇。
出了门,看着别样的风景三壮的心情似乎好多了。
叶琛这个老父亲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可是接下来他就笑不出来了。
走了没有多远,不知道什么东西忽然飞了过来,叶琛顺手一薅,竟然是一只幼年期的蝗虫。
上回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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