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玲珑食罐(1 / 2)

加入书签

驼鹿是鹿科中的庞然大物,最重的能达到一吨多,奔跑起来像一头犀牛,如果再加上它那铲状的厚实鹿角,活脱脱一台推土机。

这家摊位上,摆放着五头驼鹿鹿角,最大的一只,威尔斯李数了数,十六叉,这绝对是一头凶悍强壮的雄性驼鹿。可惜,它仍然死在人类的猎枪之下。

在鹿角的旁边,摆放着狩猎证和狩猎记录——出售鹿角等野生动物器官必须要有这些证明,威尔斯李看了眼,1993年10月颁发的狩猎证,狩猎日期是十一月中旬,地点则是帕纳辛草原。这是一件合法的狩猎纪念品,再看看价位,八百币。

怀俄明驼鹿也很有名,但威尔斯李转过这么长时间,还真没发现十六叉鹿角。这玩意挂在会客厅或者书房的墙上,会非常的引人注目。

再加上,威尔斯李的目标在摊主的孩子手中。

摊主四十来岁,棕色皮肤,黑瞳黑发,带着一串绿松石和萤石项链,威尔斯李猜测他应该是舟国人。

“嘿!真是个大家伙!”威尔斯李蹲下来摸着鹿角角基,笑着与摊主套近乎,“抓住它不容易吧?”

“当然!我盯上它好几年,最早发现它还是四年前的事,当时它将我家植物园踩得稀巴烂,我就发誓一定要干掉它!”

摊主笑得很灿烂,一口浓郁的阿帕奇舟国部落口音。

威尔斯李心中啧啧感慨,这就是阿帕奇男人!对于一个敢冒犯他领地的驼鹿都会穷追四年并报复成功的舟国人!

阿帕奇舟国部落曾经是羡洲白人的死敌,这是一个英勇的民族。

在北羡洲大陆上,他们打过英殖民军,打过西国人,打过荷兰人,以及后来的羡国人,战争持续两百多年,并屡屡取得胜利。早期的阿帕奇舟国部落还曾经让北国

殖民者每年缴纳保护费,并持续十年。

到战争后期,北羡洲白人军队成建制并经过南北战争的锤炼后战力大增,以及舟国部落族群内部不和等因素影响,阿帕奇舟国部落彻底被击败。

时至今日,羡国白人政权依旧不敢轻视任何残存下来的阿帕奇舟国部落。

对这样一个彪悍民族出来的人,威尔斯李觉得自己还是坦诚一点更好。

他指指这只驼鹿鹿角,然后又指指孩子手中的仓鼠笼,“这头鹿角我要了,另外,他手中的鼠笼,似乎是从我的家乡流传出来的东西,可不可以也转让给我?”

呃,那男子一愣,“你说的仓鼠?”

翻翻白眼,威尔斯李耸耸肩,“当然不是。”

男人很快意识过来,随即道歉,“抱歉……你说的是鼠笼?”

他一伸手,直接从孩子手中抢过这个鸟笼,往威尔斯李面前一塞,“你看看,给我说道说道,值多少钱?”

这动作看得威尔斯李心头直颤颤,这般精细的鸟笼在这个粗鄙之家竟然没坏,也算奇迹。

那孩子嘴一咧,想哭,还未嚎出来,他父亲一张五币纸币塞在他手中,“滚,去买热狗吃去!”

这哄骗方式这么熟悉?全世界家长骗孩子的手段,大同小异。

点点头,威尔斯李往鸟笼旁边挪动一步,“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百年前,内地的一位牙雕大师的作品,很不错的一件东西。”

是的,威尔斯李看中的就是孩子手中的鼠笼,准确的说是鸟笼。

清人会玩,这是举世公认的。小玩意儿,还真被他们玩出一种文化味。

“贝勒爷手中三件宝,核桃、扳指、笼中鸟”,这句话可不是瞎说,以玩儿鸟为例,旁人羡慕的不仅仅他养的鸟,更多的是笼子!

清中期,随着政

局的稳定,国家日益富足,文化艺术繁荣,各种禽鸟犬类的豢养就成为满清贵族家庭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

当时,清宫造办处组织全国的能工巧匠专门为宫中制作鸟笼,其艺术品质达到了很高水平,在清乾隆帝时即已达鼎盛时期。

宫里火了,自然最先效仿的是剑阁内的文人、士大夫,至此,养鸟玩笼之风也愈演愈烈。

养鸟之风烈到什么一种程度呢?老舍先生的《茶馆》略窥一二。

《茶馆》里描写的松二爷,无儿无女,又没力气,只会写写算算,在那样的乱世,可以说他那只黄鸟就是他活下去的希望,直到最后大清国倒台,皇上被赶出宫,旗人断了钱粮,松二爷落魄了,但还是不能委屈了自己那只黄鸟。

松二爷有句经典台词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我饿着不能叫鸟饿着。”

正是源于这种社会风气,内地的鸟笼工艺,在此时登上最巅峰。单单一个鸟笼,就分为四大流派:北笼、南笼、广笼、川笼,其余小派别数不胜数。

北笼难出大家,因为北笼的制作源自造办处,讲究分工合作,这种制作习惯流传到后世,渐渐变成——做笼腔子和钩子的,津门名家最多;做盖板的名家大多在剑阁;而鸟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