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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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

梅江中听着吴老师的提醒,稍微搜索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好像的确接了那个案子。

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

这起案子就发生在前不久。

大致案件经过是:

借贷者胡某某的女儿是盲人,因为女儿的眼睛还有一些残余的视力,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以后能够恢复视力。

借贷者胡某某便向一家民间放贷公司借了钱,但是未料到这家民间借贷公司竟然是隐藏的高利贷公司,因为轻利息越滚越高,这对夫妻无力承受,放贷公司便组织收账人过来收账。

案发当天,催收人孙某某没有要到钱,见借贷者的妻子风韵犹存,便动了歪心思,扬言这一次暂时不给钱也可以,但是要拿借贷者胡某某的妻子和女儿来抵!

胡某某自然不可能答应,但双拳难敌四手,在几个壮汉的扣押之下,暴力催收人孙某某成功侵犯了借贷者的妻子,并准备绑走胡某某年仅6岁的女儿。

孙某某将胡某某的女儿绑到车上准备扬长而去,胡某某直接冲出去准备抢回自己的女儿,孙某某见状直接从车里面掏出了刀准备收拾胡某某。

看着长刀袭来的恐惧,以及之前自己妻子被侵犯的画面彻底激怒了胡某某的肾上腺素,直接夺下了孙某某手中的刀,然后用孙某某的刀直接连砍26刀,将催收人孙某某给活活砍死!

虽然引起了不小的社会舆论,但是在梅江中看来,这起案子实际上对于法律圈的人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

就是蓄意谋杀,再不济也是过失杀人!

虽然刑法中一直都规定了第20条的存在,但是稍微懂点法律的都知道刑法第20条又被称为沉睡的第20条。

原因无他。

杀人者想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实在是太困难了!

因为想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很多条件,最难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证明自己是在被不法侵犯的时候进行的防卫。

只能是进行时!

无论是过去时还是未来时,亦或者是完成时,都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形成条件。

并且正当防卫还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不能够超出合理限度造成明显的重大损害,否则就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

所以说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中的杀人者想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难度系数实在是太高了!

而他身为放贷者的代理律师。

想要证明杀人者是蓄意谋杀,简直是再轻松不过了,易如反掌的事情!

“吴老师,这样的小案子就不劳您操心了,我自然是轻而易举,将其拿下!”

吴老师听着梅江中都这么说了,自然也没再多提醒什么,毕竟在法律圈子里面刑法第20条被称为被沉睡的第20条的确是有目共睹的。

“那就先这样吧,现在鹤林案基本上风波都已经快过去了,咱们有事没事也可以多聚一聚了,你好几个师兄弟现在都来了汉东,到时候大家多接触案源,也可以相互沟通!”

“好的,吴老师!”

………………

梅江中与吴老师正在暗通款曲的时候。

228昆河镇放贷者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在网络上的舆论也越来越大。

在绝大部分公众看来,这次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就是十分正当的正当防卫。

因为无论是从暴力催收者侮辱借贷者的妻子,还是暴力催收者,首先拿出了刀准备对借贷者实施侵害。

都是毫无疑问的正当防卫!

但是被杀害者的家属却将其认定为蓄意谋杀,并且还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门口开始张贴横幅,要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给孙某某一个交代!

这势必会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社会舆论。

“我操,还要不要脸啊?这叫蓄意谋杀?这td催债的跑到借款人家里面去,当着女儿和丈夫的面强奸了别人的妻子,事后还要用刀来伤害借贷者,倘若不是催收的那个家伙的刀被夺走,那现在躺在棺材里的恐怕是借贷者吧?”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暴力催收,我他妈都以为前些年扫黑除恶已经把所有的那些罪恶势力全部给扫清完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能在新闻里面听到他们的名字?”

“大哥,你真以为扫黑除恶就能够把所有的坏人都给扫清嘛,肯定不可能啊,实际上被打掉的也只是一少部分绝大部分都是改头换面换了个形象而已,比如这起案件里面的催收公司就是打着保安公司的名义,干的确是催收的活儿!”

“可是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他们暴力催收,而借贷者方杀人完全是因为正当防卫吧?被杀害的催收人的家属将其认定为蓄意谋杀案了,为什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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