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拜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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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对着张秀才行礼,道:“多谢夫子,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

这么小的一个人,一副严肃的样子,让张秀才觉得好笑。

张秀才扶起他。

“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先跟着我学识字。”

沈青云应下。

沈老头也高兴,这意味着张秀才收下狗蛋了,等回去就把束脩准备好,正式拜师学习。

离开之前,沈青云朝着张秀才再次行了礼。

沈老头赶忙学着沈青云的样子行礼,狗蛋平时看着调皮,没想到关键时刻礼数比他还周到。

看来送狗蛋读书识字是个很正确的选择。

翌日一大早,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镇上赶集,买束脩六礼,笔墨纸砚也不可缺。

去镇上要走半个时辰,沈青云调皮归调皮,但无法长时间走路。

不知道是不是脚磨出泡了,疼得不行。

沈老头心疼儿子,在他面前蹲下,“狗蛋,上来,爹背你。”

沈青云大囧,心智已经是个成年人,哪里干的出要人背的事。

他刚要摇头,沈老头已经按住他的肩膀,抓住他的手臂,把他背起来了。

沈青云挣扎了一下,被沈老头拍了一下屁股。

“别乱动,小心摔着。”

沈青云不敢乱动了,抱住沈老头的脖子,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

他头发白了一些,因为常年干活的原因,手上有厚厚的茧子,脸和脖子晒的黝黑发亮。

“爹。”

“啥事,狗蛋你说。”

将来他一定好好孝顺父母,沈青云暗暗发誓。

“没事,爹,我就是想叫一下你。”

“嘿嘿,你不要担心,镇上不远,很快就到了。”

镇上远比县城人少,所谓的集市就是一条街,几分钟就能走完,好在街道两边有些零散的铺子。

整个集市只有一家书铺,沈青云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也花了两百多文。

难怪供一个读书人要倾家荡产,按照这个花钱速度,用不了三年,沈家连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

看来他必须得想法子赚钱,不然沈家根本无法供他考功名。

束脩六礼,是指干肉条,莲子,桂圆,红豆,红枣,芹菜,干肉条和芹菜不用买,家里有腊肉,芹菜也种了些。

买好需要用的东西,沈老头不敢耽搁,带着沈青云回家。

途中,沈老头要背他,沈青云拒绝了,咬着牙往前走,表示自己还有力气。

沈老头见他真的走的动,就没有勉强。

回到家,沈老头去山上砍了竹子,给他织了个书箱,书箱并不大,正好盖住背。

次日一早,沈青云就将他的小书箱背在背上。

沈家其他人,全都站在院子里,看着他。

陈氏一脸不舍,好像他不回来了似的。

云氏站在陈氏身边,脸上带着淡淡悲伤。

五个侄女,看他的眼神各种各样,最多的还是好奇和羡慕。

农家的女娃,根本没机会识字,家里的所有资源只会给男娃。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年代,女儿并不是真正的自家人。

到了张秀才家里,张秀才已经端坐在主位。

沈青云跪下,恭恭敬敬拜了三下,敬茶,张秀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才拉他起来。

这就算是行完拜师礼了,沈青云正式成了张秀才的学生。

张家一共有六个学生,加上他,就是七个了。

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有两个沈青云认识,是本村人。

一个叫杨学明,是村长的孙子,另一个叫李俊,是李大福的儿子,李大福和沈大关系不错,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

李大福要比沈大幸运,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耽误了,没去成。

没想到因祸得福,逃过了一劫。

其他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的了,再读个一两年就可以送去当账房学徒,谋个差事。

另外一个和他同岁,叫张廷良,是张秀才本家的孙辈。

沈青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练习写字。

沈青云看了眼,李俊的字有点潦草,杨学明的倒是工整些,就是上面有些墨点,唯有张廷良字迹工整,纸面干净,看得出来下了苦功。

室内只有七张桌子,每张桌子前都有一张长凳,其中六桌已经有人坐着,还剩下一张空的。

应该是张秀才专门给他准备的。

沈青云第一天上课,张秀才让他写自己的名字,纸张上已经写好,他只需要照着模仿就行了。

每个学生的进度都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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