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外狂徒陶女士(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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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玉书是1972年来到小杨屯知青点的,甫一出现,便以她清丽明艳的长相惊艳了整个知青点和公社。

不到一个月时间,她的美貌便传扬遍了周围几个公社和县城,闻名前来知青点瞻仰她美貌的男青年络绎不绝,甚至因此还兴起了几次争风吃醋的拳脚官司。

在七十年代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单身”“美貌”“女知青”这几个单词叠加在一起,似乎注定了陶玉书的知青生涯必将会经历一场艰难困苦。

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除了偶尔有少年慕艾的男青年闹出几桩闹剧之外,陶玉书在小杨屯知青点的插队生活出乎意料的平静。

而究其原因,离不开陶玉书本人的本分,她出身于书香门第,但并非是娇小姐,干活从来积极不落人后。

面对知青点和公社、县里各路男青年或明或暗的示好和追求也从来不加颜色,是个极有定力、又自尊自爱的女子。

林朝阳是小杨屯生产大队队长林二春家中独子,早年上面还有个哥哥,可惜幼年夭折了。

因此在林朝阳的养育上,林二春夫妻俩就显得对他过分宠爱。当然了,以这个年代的条件,物质上的溺爱谈不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父母的宠爱反应在林朝阳的成长环境中,让他少吃了很多苦。初中毕业后,林二春把林朝阳安排到了队小教书。

队小老师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是农村青年仅次于考学、招工、当兵的就业选择了。

林朝阳能当上这个队小老师,不算是父亲林二春公器私用,毕竟他的初中学历可是小杨屯的学历天花板。

初中学历不算高,但在这个年代的农村并不多见。

身为队小老师,林朝阳每天只需要教书就能拿满十个工分,相对社员们而言简直不要太轻松。

不过到了寒暑假,他还得跟社员们一样参加劳动,也因着这样的机会,让他跟一起劳动的知青点知青们熟悉了。

林朝阳正值青春年少,陶玉书这个女知青美貌动人,又出身书香门第,气质出众,自然成了他朝思暮想的意中人,但他一直都只是单相思。

直到父亲林二春察觉到了儿子的心思。

儿子喜欢陶玉书,如果两人真能够结成连理,日后早晚会借上力的,到时候说不定可以一举跳出农门,为老林家光宗耀祖。

而且陶玉书72年下乡插队,比林朝阳大了三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同志本来就早熟,年龄再大点,结了婚肯定知道疼人。

再加上陶玉书在知青点四年时间,从来没闹出过什么绯闻。

论模样、人品、性情、家世,挑不出任何一点毛病。

林二春想将她这样条件出众的女知青发展成儿媳妇,如果说出去恐怕会被人笑掉大牙,嘲笑他老林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他却深刻践行着伟人的话:世界上干什么事,都怕认真两个字。

为了给儿子林朝阳多多创造与陶玉书的相处机会,他不惜将儿子从队小老师的位子上下放到田地里,分配劳动任务的时候总是不经意的将林朝阳和陶玉书分到一起。

这么过了半年时间,林二春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打算给儿子进一步创造点机会。

可还没等林二春行动呢,林朝阳就用一场英雄救美打破了他的如意算盘。

一次集体劳动时,为了救下意外滚落陡坡的陶玉书,林朝阳受伤失血过多。

也正是因为这次受伤,让原本的林朝阳一命呜呼,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几十年后的社畜灵魂。

崭新的林朝阳从重伤状态苏醒过来,睁眼看到的便是哭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陶玉书。

穿越前的林朝阳只在大学时有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经历,工作之后便陷入了无休无止的工作和加班当中,何时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啊,几乎毫无违和的便全盘接收了原身的遗产。

林朝阳为了救陶玉书身受重伤,陶玉书心中充满感激,在他卧病在床的日子里衣不解带的照顾,两人感情升温迅速。

待到林朝阳大病初愈,父亲林二春便迫不及待的替儿子向陶玉书提了亲。

犹豫过后,陶玉书告知林朝阳她最近刚刚接到父亲的来信。

陶玉书家前些年她们家因为出身问题过的很惨,父母兄弟分割数地,天各一方,只有一个小妹受政策照顾被安置在了燕京的亲戚家。

f4被粉碎后,陶玉书知道自己家应该就快有好日子来了,可她没想到这个好消息来的这么快。

根据父亲在信中的描述,父母已经得到了平凡(非错字),马上就会被安排到原单位工作,前些年的工资也将在回京之后得到补偿。

这样天大的好消息让陶玉书喜极而泣,但让她更高兴的还在后面。

父亲在信中隐晦的告诉陶玉书,上面正在研究恢复高考,政策可能不日就要发布,让陶玉书务必借着这次机会考回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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