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曲名《咏柳》,龍吟一十八!(1 / 2)
何仙姑来了,太初也来了,五楼诸雄中,亦荟萃了不少天骄级别的人物,但在两尊盖代天骄的光辉下,已经是黯然无芒。
窗边,一张偌大的八仙桌上,只有何仙姑和太初入座,其余人皆是站得远远的。
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别强硬的往里面挤了,挤的头破血流还算好的,要是一个不小心送了命,那就亏损大了。
“结果如何?!”
何仙姑看向了太初,人教和截教同为道家,而太清圣人和原始天尊自古交好,所以这两尊盖代天骄,也算同一个阵营。
太初看着何仙姑叹了一口气,语气中多有失落,道:“平手!”
“平手!!”
这个结果,说实话,在何仙姑的预料之外,她猜想的是,应该太初取胜的,毕竟那只是冥子的第二分身而已,上面还有一个第三分身,在上,便是冥子本尊了。
“他很强,很强,不仅仅是三大分身,连同九千九百小分身,都拥有自主的意识,但皆是为了冥子而存在!”
这,便是冥河老祖的幽冥分身大法,这式古天功,连圣人都眼红,可以想象它的诡奇之处。
冥河老祖,号称是有四亿八千万分身,只要这些分身不死,那么冥河老祖就算是本尊陨落了,也可以借由其中某个分身,重塑金身,而且境界修为之类的,不会有任何程度削减。
洪荒诸天圣人,谁最难以被诛灭,不是圣人之首的太清老子,而是幽冥血海域的冥河老祖。
“如果是他的第三分身出手,我走不出九幽冥界!”
太初再次感慨,看得出来,对自己此行的表现颇为失望。
“你也别太懊恼了,毕竟冥子早我们出世了数万年,他的第一分身被称之为盖代天骄,不为过,你既然可以和第二分身战成平手,说明你也可以和太学的步非凡一般,绝杀第一分身!”
何仙姑的安慰,算是让太初的心情好受了一点。
冥子,如果他的第一分身求道,前些日子不出来搞事情,在之后的洪荒,他只可能被列为一个前辈。
但他的第一分身,在洪荒搅起了轩然大波,所以天下人,便尊称冥子为这场黄金盛世的少年王。
以此,为标杆,为标准,来衡量洪荒之后的少年王!
“你比我早些来,有没有发现朝凤阁有同你我级别的盖代天骄?!”
太初调整了一下心情,看着何仙姑,抛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那边那个少年,很危险!”
何仙姑眼神示意了一下,太初略微转头望去,看向了一个面容普普通通,在五楼诸雄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少年。
正是步非凡!
“我也察觉到了,雷霆霸血,在面对他的时候,沸腾了!”
何仙姑素手把玩着一缕青丝,道:“你觉得,他和冥子的第二分身比!”
“他更强!”
“哦?!”
何仙姑来了兴致。
要知道,太初的个性是很要强的,他和冥子第二分身战成了平手,却承认步非凡比冥子第二分身更强。
这也在侧面表明,步非凡比他强!
正在饮茶的步非凡也抬起了头,不经意间瞥了一眼何仙姑和太初。
“刚才未细细打量,此刻确实如你所言,我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何仙姑不自觉的紧了紧玉手。
“这等人物,竟然不显山不漏水,在洪荒从未听说过!”
太初也有些惊容。
盖代天骄?!太初和何仙姑都不怕。
那些蹦跶的最欢的,往往都是第一个死的。
但拥有如此可怕的实力,却在洪荒没有一丁点名头,这说明步非凡的心性,已经达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
要知道,一个大半辈子穷困潦倒,突然得到一笔横财的人,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可劲的宣扬。
过上纸醉金迷的日子,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要紧的是,将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尽量通过一些手段,让那些欺辱过自己的人了解的明明白白,然后看着他们羡慕嫉妒恨的表现,这才是最舒爽的。
起码何仙姑和太初,就逃不过这种性格使然下的作祟。
他们,被太清圣人老子和原始天尊激活了体内的血脉,得到了先天灵宝,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威震自己的名头。
何仙姑一日连灭大小八十一家宗门,杀了十几万魔修,血流成河,白骨如山,这,是扬名的手段。
太初仗着扫霞衣的极尽防御,前往幽冥血海域对决冥子第二分身,这也是立威的手段之一。
被诸多人围拢恭维的体验,真的很美好!
可步非凡不一样,他完全不在乎这些虚名,这点,才是最可怕的。
虽然步非凡只是换了容貌外形而已,如果他以真身显化,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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