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木秀于林(1 / 2)
仵作这么一点头,陈锦年心下一沉,凶手不止杀人,还把死者给玷污了。
本来只是个猜测,没想到最后竟然成了真。
陈锦年叹息一声,至于仵作可以先出去了。
仵作离开后,陈锦年前再次来到死者面前。
如花似玉的年纪,按照大离习俗,应该用不多久,就要谈婚论嫁。
本该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现在却惨死在这里。
陈锦年不自觉的握紧了手,也像他此时此刻的决心一样,要给死者还一个公道。
最先怀疑的仇杀,可以暂时先不考虑。
但是能够轻而易举进入死者房间,还不被察觉的,那应该就是熟人作案。
陈锦年再次找到死者的弟弟以及父母。
“敢问你们的女儿,是否有心上人?”
死者的父母点点头,女儿在半个月之前定了亲,只因今年是本命年,不宜婚嫁。
所以决定要明年再挑个好日子成婚。
婚嫁之事不论到了哪朝哪代,都是重中之重。
要挑个吉日良辰,再让终成眷属之人,合规合理的在一起。
正说着屋外就传来一个男子的痛哭声,陈锦年抬头一看,来的是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的男人。
涕泗横流,腿脚发软,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走进死者的房间。
当看到床上躺着的人时,差一点就晕过去。
陈锦年下意识的搀扶了一把,低声道:节哀。
男人掀开被子,看到相爱之人惨死之状,痛哭失声。
“花蓉,是谁把你弄成这样,我一定找到他替你报仇。”
一看这男人说话的口吻,陈锦年大概猜测到了他的身份。
应该是与死者已经谈婚论嫁的男方。
案发现场不宜太多人往来,免得痕迹杂乱,让本就不多的线索,更加迷离。
陈锦年在房间里四下看着,留意到了女子曾使用过的梳妆台。
女子家境谈不上好,想来爹娘也是宠爱有加,不曾苛待。
首饰盒里虽然只有几支木簪,但木簪上面雕刻着镂空的花样,也是好看至极。
仅有的一只银镯子也被小心呵护,放在首饰盒的最底层。
还用一张巾子里三层外三层的裹着。
陈锦年打开一侧的抽屉,只听呱哒一声,从抽屉下面掉了一个木牌。
捡起一看,上面写着的是距离盘牛县三十里外的一家寺院。
这应该是姻缘牌,女子大多都会去寺庙里求姻缘,为的是将来能够嫁个好人家,过上好日子。
这本没什么不妥,但根据原主的记忆,三十里外的那个寺庙好似不太正经。
趁人不备,陈锦年把姻缘牌私藏在袖间带出去。
现场能够找到的线索非常少,还是得从死者一家,以及男方一家的,人际关系网中寻找可疑之处。
顾县令知道这起案子,陈锦年一定有他的想法。
所以不曾对他有任何的安排,一如之前那样。
只要是查案,衙门上下所有人他都可以动用。
陈锦年突然来到顾县令面前,小声的说:“县令大人,算上之前那桩案子,我这已经替你查了两个案子。”
“到底你是县令,还是我是县令,我就是一个牢头。”
顾县令眯着眼看他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你难道不懂吗。”
“你要是还和以前一样,我肯定也不找你,谁让你能力强呢。”
陈锦年知道这是县令在夸他,可是这话听着怎么就那么别扭。
凶手要找,死者也得早日入土为安,两件事情几乎是同时进行。
衙门的人一走,死者父母便开始筹备女儿的后事。
半个月之前才定的亲,两家也互通有无,结果不曾想半个月之后,喜事变丧事。
好在这一家人倒也讲良心,女儿死了,当初收下的定婚之礼,也如数返还。
对此,男方家的态度。是不收了,给出去的东西,哪有再要回来的道理。
未过门的儿媳妇遭了难,也是没办法的事。
只能自认倒霉。
无法接受心上人就这样惨死,那男子更是将自己心爱之物,交给女子的爹娘。
“这是我曾经答应要送给她的玉簪,没想到还未送出去。”
“就再也没了机会,就放入她的棺椁之中,一起埋入祖坟吧。”
然而在盘牛县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未婚嫁的子女不得入祖坟。
只能找一个无主荒地草草埋了,即便是再宠爱女儿,也不能和这规矩对着来。
见自己心爱之人,没办法入祖坟,那男子又差一点气晕过去。
这到底都是什么胡乱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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