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小说(1 / 2)
<div id="tet_c">自己写的东西受到读者们的追捧认可,自然是很开心的事。
穆青云写作的热情也一下子高涨起来。
每天回家,刷两套试卷,读一会儿书,之后就开始写作。
白奶奶家有一台电脑,别看她老人家年纪大了,可是心一点都不老,对这世上出现的各种新鲜事物都有旺盛的好奇心,电脑一开始销售,她就没忍住去提了一台。
穆青云在开始写作前,对那台电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笨重的机身,看起来眼睛就很累的屏幕,她甚至都没办法把这东西当电脑来看,在家里,她用的电脑是乔氏科技最新产品,高清软屏幕延展开有半堵墙那么大,清晰度更是极佳,纤毫毕现,反应速度更是无与伦比。
如果她想打字,键盘可以随意调节触感,语音输入更是十分灵敏,除了脑键入这种手段尚未实现,她的电脑能满足她的一切需求。
现在——“哎!”
也就是她,从来不缺任何娱乐手段,换成别的那些一天不看手机就浑身不自在的手机上瘾人士,来到眼下这个时代,肯定很痛苦。
现在穆青云需要写作,她手写的速度并不算慢,而且还能练字,可手写稿需要去邮局才能寄出去,传真又很贵,而且路上有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再者,想留下底稿,只能去复印,这也是个麻烦事。
她想了想,还是管白奶奶借用了电脑。
别说,用起来除了一开始感觉重些,没几日竟还感觉很有意思,平时玩个扫雷,蜘蛛纸牌,居然颇有趣。
她老人家还很时髦地买了专门的机械键盘,键盘质量极高,各种轴的都有,穆青云偶尔用茶轴,大部分时间用红轴,手感轻柔,打字一点都不会累。
穆青云一个小时能轻轻松松打四千字左右,包括了在脑子里构思情节,整理大纲等等。
一个月下来,穆青云拿到了两万块的稿费。
编辑部那边,鲁大刚甚至包括他们的徐总编,都被穆同学这写作速度惊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连带着让鲁编辑美的每天眉开眼笑,整个人脾气变得特别好,对待作者们那是一万个温柔款款。
他们的《戏说历史》这个月卖到了一百三十万册,而且还出了一本增刊,增刊愣是一周就卖了八十万册,数量仍在不停攀升中。
就连这两天坐公交去上班,他都看到好些人拿着他们家的杂志在看,读者还不只是以前的中老年男人,现在是男女老幼都有。
他们杂志一直有在杂志后面随书附赠调查单的习惯,调查单如果被寄回来,便会送一些小礼物,还有折扣券一类。
平时他们家的调查单也只有忠实读者喜欢往回寄,送出去一万份,能回来两千就算不错。
这个月却是大大的不同,回收率愣是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八成以上的读者,尤其是新读者,都认为本期最佳是《红袖凭红楼》,不光是女性读者,各地的学生,退休的老职工,别管男的女的,都感觉这本很值得一读。
鲁大刚挺能理解的,别看这的名字文雅秀气,但内容却在悲喜中流淌着大气。
不只是主角,在作者笔下,所有的配角,哪怕是镶边角色也有血有肉有故事,作者描述的是情义,而不是单纯的一个‘情’字。
如果只看爱情,主角夏眠没得到什么生死相许,不离不弃。
她所爱之人,完全无法理解她,她的这段爱情,只是机缘巧合下,在某个环境中,怦然心动,于是便觉得这漫漫红尘,当有此爱。
夏眠敢爱敢恨,既然喜欢上,就不在意身份来历地位等等东西,认认真真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她这样的女孩子如此特别,男主一个无时无刻不处在紧张忧惧中的世家贵公子,在好奇里也动了心。
他们之间绝对不是没有爱情,奈何隔绝这爱的是千年光阴。
对夏眠来说,爱了便开口,钟情就在一起,爱情衰竭便坦然离开,这是身为一个人所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但在爱情中,必须只有彼此,爱是自私的,不能分开。
可对贵公子而言,喜爱的女子,和喜欢的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愿意给一个名分,便是情深义重了。
鲁大刚看书时把自己代入到男主角身上去,看着男主角这么作死,伤的他是眼泪直冒,咬牙切齿,难受极了,即便如此,仍是不忍不读。
好在对夏眠来说,很多事情很重要很重要,这其中,爱情只占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像鲁大刚,他看的自然不是儿女情长,而是流淌在作者笔下的,大唐由盛转衰时的时代悲歌,是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是英雄低首,无可奈何,是滚滚大势之下,个人的勇武无法拯救的生灵涂炭。
他在喜剧里挨刀,被刀的酣畅淋漓,破口大骂,越发念念不忘。
连鲁大刚这样见惯了各类,敏感度不高的读者都如此,何况是普通读者?一个月的时间,大江南北,各大城市村镇,不知有多少人沉浸在《红袖》里不可自拔。
穆青云他们四中,竟然还有学生私底下组织读书会,她有一回也被邀请参加,和蔡盼睇一起去凑了一回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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