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千万富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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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事成之后必有重谢。”李志文也乐的如此,毕竟付给郑新的钱都是小钱,晚几天抛售就是大几成的利润。

“不妨事,不妨事,那李先生先忙,我就不打扰了。”说完就挂了电话。

在郑新的操作下,李志文的和黄股票以1500万港币的价格抵押给力汇丰银行,抵押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内,李志文可以赎回和黄股票,如果一个月后,李志文无还款能力,和黄股票将由汇丰银行所有,当然,李志文也可在抵押期间出售和黄股票,但是所得资金必须优先偿还汇丰银行的贷款。由此可以看出郑新出了多大的力。当然,一个月利息为50万,对于和记黄埔的股票上涨幅度来讲,50万利息算毛毛雨了。

抵押合同签订不到一会,李志文账户就收到了1500万港币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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