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李白捞月(求追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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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f</b></div> 这年头不像后世,还有一个手机能互相联系。想要在这茫茫大的敬亭山找到李白,无异于大海捞针。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先在城里转转,体验一下当地特色美食。

顺便还能去好地方溜达溜达。

计划到这里,再带小孩子就不合适了,于是二人先把李明达和李治送回贞观,再返回天宝,并且和两个孩子约定第二天再来接他们。

毕竟那种地方,儿童不宜。

一朝皇帝公然拉着秦王勾栏听曲,这件事即使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都得说声好家伙。

或许是挨着金陵的缘故,宣城的勾栏也比较具有秦淮河特色,李世民拽着不太情愿的李清找了一处河边,坐在船上听取人生经……听曲。

曲儿很好听,唱的是王维的《早春行》。菜并不怎么合口味,李清叨了两筷子就没有继续动筷,而是掏出一包花生米放在桌子上下酒。

唐朝的酒水度数并不大,比啤酒高但也没高到哪里去。原本李清还用小杯,喝了两口后觉得不过瘾,干脆用大碗来筛,豪放得像梁山好汉。

“贤弟好酒量!”李世民哈哈一笑,见李清用大碗,他也换上大碗。

军中男儿,用娘娘们们的小杯子忒也不爽利。

对于李清拿出来的花生米,李世民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才是下酒的好菜啊,至于桌子上的那些菜,李世民只能评价为白花十贯冤枉钱。

盛唐以胖为美,但实际上并不是某些人脑补出来的肥胖,而是那种微胖的丰腴。李清看着船上翩翩起舞的舞姬,啧啧两声。

“啧,感觉胖了点,我喜欢那种苗条一些的。”

李清说是说,可也没耽误他盯着花魁看。

“贤弟莫不是还……还元阳在身吧?”李世民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李清,“这过来人啊都知道,还是身上有点肉最好,干干巴巴的也就是看着行,实际上……啧啧啧。”

“……”李清沉默片刻,憋出一句“别说了”。

李哥,你是了解我的。贤弟我虽说年纪大,但我俗称……

“急了?”

李世民终于把这句话还给了李清,这话一出口,他便感觉无比地舒畅。

怪不得贤弟总喜欢阴阳怪气的,他现在终于懂了。

李清深吸一口气,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被别人说破防的一天。

“难道那上官婉儿,你带回去之后连碰都没碰?”李世民再次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李清,“不会吧,难不成贤弟真是柳下惠那种坐怀不乱的奇男子?”

话虽这么说,可话里话外都是“你是不是不行”。

李清现在就是后悔,特别特别后悔,为什么不上来就把李世民带到天宝十四年的十一月,让他沉浸式地体验一下什么叫做“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但一切都晚了,时间又不能快进。

“嗨,贤弟尽管放心,你若是不喜欢丰腴的,等回去之后我给你挑几个苗条的送到你府上,”李世民一副好大哥的模样大包大揽地说道“让你好好挑,挑个够,喜欢什么样的咱就选什么样的!”

“再说,再说……”李清暂时也没这个打算,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事业。

女人?呵,女人只会影响我收集情绪值的速度!

“送什么?”

一道慵懒的声音从身旁传来,不知何时,一旁已经坐下一位两鬓斑白,一身道袍的老者。

“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若是老夫也有这么好的兄长,烧八辈子的香感谢天尊都来不及呢。”

听到老道士的话语,李世民也点头表示认可。

李清心里划过几个句号,到底谁认识谁是福气?我怎么觉得我李哥有我这么个贤弟才是他的福气?

“这是何物?”

自来熟的老道士看到桌子上粒粒分明的花生米,不由得感兴趣地问道。

“花生,用来佐酒极好。”李清将盘子向老道士的方向一推,“尝尝?”

老道士也不客气,拿着筷子夹起一粒花生塞入嘴中。

他咀嚼两口后,眼前一亮,朗声夸赞道“嗯……香脆可口,还有些辛香,果是佐酒好物!”

“怎地之前未曾见过此物?可是从胡地新近传来的?”

“要说这产地啊,那可是远了。”李清笑嘻嘻地胡诌道“此物原产自金鳌岛,相传乃是截教教主通天圣人座下大弟子多宝道人所种之灵根,别说是吃上一吃,就是闻上一口,也是延年益寿啊!”

“金鳌岛?通天教主?”老道士挠挠发髻,半天也没想出来这通天教主是何方神圣。

《封神演义》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被创作出来,就算是它的作者许仲琳,在这个年代连脱氧核糖核酸都不是。

李世民当然也不知道,但并不妨碍他真的信了——毕竟在他眼里,贤弟可是仙人,那仙人讲述的仙人故事,还能有假?

“这通天教主何许人也?请贤弟解惑。”

“相传呐,这盘古开天辟地之后,身躯化作大地,双眼化作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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