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富得流油,神鬼辟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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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f</b></div> 进化过程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几分钟便结束。

进化后的荒狼王,通体乌黑如墨,闪烁着幽冷的金属光泽。

毛发长而浓密,层层叠叠,仿佛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斗篷,给人一种威严又神秘的感觉。

身形魁梧健硕,全身肌肉线条清晰流畅,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眼神也变得深邃而锐利,仿佛能洞察猎物的每一个细微的颤动,透着一种冷静而嗜血的光芒。

真实之眼开启。

【种族】荒狼(蓝)

【血脉】灵级(下品)

【力量】95000斤

【防御】88000斤

【速度】290公里

【耐力】9小时

【神通】嗜血狂暴(入门)

【综合评价】卓越

依旧是灵级下品血脉,但综合属性却上升了一个台阶,最关键的是,还领悟了一门血脉神通,这才是此次进化中最大的造化。

“嗷!!”

正在这时,荒狼王仰天长啸一声,好似在向天地宣告它的到来。

砰!

“行了,别嚎了。”

刘烨一巴掌打断了荒狼王的嚎叫。

“嗷呜!”

荒狼王低下头,委屈巴巴地呜咽了两声。

在刘烨面前,它不敢有半点造次。

一方面是御兽丹自带的臣服属性,另一方面则是刘烨身上的气息太过吓人。

龙血层次的气血,带来的可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提升,同时还会伴随一股独属于龙族的威压,也就是俗称的血脉压制。

“你就暂时待在这,记得管理好自己的小弟。”刘烨吩咐了几句,随即离开领地空间。

当然,像药园和神血磨盘这种存在时间加速的区域,刘烨都设置了禁制,它们无法靠近。

找到尚未跑远的牦牛群,宰了十头丢给领地中的狼群当食物,剩下的则全部打晕丢进领地圈养起来。

搞定这些,刘烨骑着龙裔继续朝着荒原深处奔去。

一个小时后,刘烨总算发现了第一座蛮族营地。

看规模,应该是一个中型部落。

没有犹豫,直接开杀。

……

这是一支五千人规模的部落,拥有5名换血境武者,最强的达到了7次换血。

放在中型部落中,算是第一梯队的存在。

但在刘烨面前,依旧不堪一击,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便被杀得溃不成军。

噗嗤!

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换血境蛮将体内拔出,刘烨瞅了一眼成就进度。

【在世人屠】86588/100000

【血战八荒】87/100

除此之外,经过这场战斗,战纹也开始朝着全身骨骼蔓延过去。

虽然对战斗力影响不大,但刘烨能明显感觉到体内的枷锁松动了几分,显然肉身潜力正在持续变强。

“果然可行。”

刘烨内心振奋,照这个趋势下去,可能用不着战体大成,便能破开神血境的桎梏。

没有耽搁,刘烨迅速打扫战场。

首先是那些蛮族尸体,一股脑全丢给神血磨盘。

这可都是纯纯的生命能量,岂能浪费。

接着又将部落中圈养的战马以及牲畜全部打晕塞进领地。

之前是没这个条件,只能放任不管。

如今既然可以带走,刘烨自然是能带多少带多少。

最后一统计,下品战马123匹,中品战马7匹以及牛羊若干。

也幸好如今的领地面积达到了12000平,否则还真够呛能装下。

看了一眼满满当当的领地空间,刘烨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还不忘带走那座天狼雕像。

这玩意他已经收集了十几个,打算以后找个机会阴蛮族一波。

四个小时后,刘烨再度屠灭一座中型部落。

这座部落的实力稍微弱点,只有三千多人,换血境武者更是只有两个。

抬头看了眼天色,太阳已经偏西,距离彻底天黑估计也就剩下三四个小时。

“算了,今天就杀到这。”

刘烨决定打道回府,主要晚上还得救治雁门关百姓。

另外,刘烨觉得天狼应该跟这些蛮族信徒间有特殊感应,一旦出现信徒大量死亡的情况,必然会引起它的注意。

虽说刘烨不怕,但在目标彻底达成之前,底牌这玩意还是能不用就不用。

毕竟底牌也就能用一次,一旦用完,以后就很难再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地进入荒原杀戮。

花了三个多小时,刘烨顺利回到雁门关,倒是没有出现天狼拦路的情况。

简简单单泡了个澡,刘烨开始整理领地空间。

主要是将里面的战利品腾出来,免得下次没地放。

不得不说,屠灭两座中型部落所带来的收获,着实有些惊人。

牛羊战马之类的活物暂且不提,光是那些金银财宝就让刘烨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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