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真情所至(1 / 3)
当夜,在发光照明的左右膀臂助力之下,裤子云带着花枝姑娘,和舟弃竖一道,向梨山挺进。
黑峡谷归于平静。
夜长梦短,花夕再次醒来,她为紫衣大侠的死而万分难过。
五更时,她索性下床,穿上一袭白裙,提着一壶高粱酒,借着星月交辉的光芒,独自踏上埋葬紫衣大侠的新坟莹。
感觉加直觉,一路走呀走,黑黝黝的远山一个接着一个地被淡出视线。
野兽的晃动和虫鸣,并没有吓倒这个爱低头的姑娘,她有太多的话想对紫衣大侠讲。
说来也怪,不太会轻功的她,居然步履如飞,一路上,风势冽冽,白影似浪。
天亮破晓,她便出现在新坟前。
此刻,黎明似乎亮开银白的歌喉,一缕早熟的阳光,不偏不倚地投射到坟头的简易石碑上,露出一则裤子云用剑锋刻下的对联:将爱心献给日月,把生命化作莲花。对联中间是:剑侠赵走叉之墓。
花夕尽量克制着情绪,微笑着绕着土坟淋下一圈白酒,然后,她半提白裙,在坟前转了几圈。
“赵大哥,你一路走好。如果有来生,我花夕定当不负真情,与君重续前缘。”
花夕似乎在说话,似乎又没有发声。脑海里浮现出第一次相见的情景:
【那是在上官雁的葬礼上,紫衣大侠就是华山上官雁葬礼那天给花夕姑娘递手绢的人。
魁梧的他,装束很有个性,搭配在胸前的那一对狐狸皮,透露出朝气与不羁。
当花夕想归还手绢的时候,他却没有了踪影。花夕略感亏欠似的,但也没放在心上。她想,一次萍水相逢而已。
但这方手绢却被花夕一直放在身上,似乎有种莫名的温度紧贴于心。也许,这是一个青春期的女孩第一次真正拥有异性的东西吧。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摸这方手绢,潜意识地便将裤子云与紫衣大侠两相对比起来,感觉在气质这块各有千秋。但苦于没看到紫衣大侠的脸,就暂时没法论帅气了。】
花夕还是没控制住泪水,暗想,唉,我真不该拿爱情来比较,真不该在两个男人——裤子云与紫衣大侠之间来反复对比。
“赵大哥,我给你跳支舞吧。”
说罢,她迎着晨风,微闭双眼,以林间鸟儿的鸣叫为拍节,深情地移动舞步。
舞毕,她忽然发现坟土在轻微地动。
不会是眼花了吧
当她再次定睛,坟土动得更加热烈。
啊!
赵大哥一定活着。
花夕来了精神,不管三七二十一,疯狂地用手掀起泥土。
不一会儿,终于见到软埋在坑道里的紫衣大侠。
只见他睁开眼睛,几个喷嚏,喷出暗褐色的尘土。
“你,你,赵大哥,我是花夕。”花夕惊讶地大喊。
“我,我,我这是在哪里你真的是花夕吗”紫衣大侠想艰难地坐起来。
“你在土坟里,我真的是花夕。”花夕激动地向他伸出右手。
“哦,你真是花夕,那还是让我死去吧。”说罢,他欲再次躺下。
花夕再也顾不了那么多,弯下身,直接把他连拉带拽地扯了出来。
“亲爱的,我爱你。”花夕泪水直流,吹了吹紫衣大侠头上的灰,接着说,“以前是我错了,我错在拿爱情来比较,现在我已弄明白,爱情是拿来建设的。”
紫衣大侠没吱声,还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亲爱的,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吗这是你爱喝的高粱酒呢;你看,我穿什么了吗这是你爱看的白色裙子呢。”
紫衣大侠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他捶打着被血染黑的胸膛,哭诉:“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对爱情的自私麻木与放纵,糟糕了爱情,我不是人,我是鬼,我是魔,我是彻头彻尾的人渣......”
花夕将他的头平放在自己里的怀里,一边落泪一边安慰:“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让我们重新开始。”
清晨的阳光多了暖意,那盯梢的露珠儿分外醒目。
....
平静之后。
“花枝呢她划破了脖子,是不是出事了”紫衣大侠急切地问。
“没事。”
“裤子云呢他的手臂在流血。”
“没事。”
“那位叫舟弃竖的嫂子呢”
“也没事。他们都没事,现在,云哥哥正带着花枝去了梨山郡的彩霞山,目的是为花枝换一个崭新的环境。”
“我赵走叉真是一把大马叉,我真对不起花枝、真对不起云大哥,更对不起你。”
“亲爱的,别自责了,现在就跟我一起回黑峡谷。”
“黑峡谷,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这马叉没脸回去。”
“浪子回头金不换,本姑娘都有勇气去面对一切,大家都会原谅你的。”
“可是,我上次的冲动,骂你和云哥哥在行苟且之事,已毁坏掉你的名声了,现在我还真没脸回去。”
花夕沉思片刻,想起这次自己是偷跑出来的,自己肯定找不到回黑峡谷的路。
于是,花夕嘟咙:“你若不回黑峡谷,那我也就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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