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秘密行事(1 / 2)
今天其实不是他的生辰,这双鞋,当然也不是王貂蝉给他买的,而是一个常来吃饭的老婆婆,看他脚上的鞋破烂的不成样子了,才好心给他送来一双鞋。
王貂蝉抠门小气,而且因为他是被捡来的,所以觉得他干活天经地义,这些年来,根本没有给过他一分钱的工钱,他也没有钱去买鞋。
想到这里,小金子忍不住叹了口气——真羡慕隔壁秦家粥铺的那些伙计啊,不仅个个会功夫,老板人又好,一听说了新鞋的事,立刻答应给每个人都买一双新鞋……
要是,要是能在隔壁干活,该多好?
小金子在这边自怨自艾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屋子里的声音慢慢小了下来,不多时,便听得蒋小平一声唤:
“小金子,烧点热水来!”
小金子连忙答应着去了,不多时热水烧好,给他们端进去,蒋小平脸色恹恹的,冲小金子笑了一下:
“你呀,就是伶俐,要不是因为这伶俐劲儿,当初也不会收留你了。”
说完摇摇晃晃地出了门,往小吃店大门外走去了——蒋小平大部分时候晚上还是不会在这里留宿的。
小金子连忙把热水端进去,王貂蝉的床上放着纱帐,自然什么都看不见,不过就算能看见,小金子也不敢看,其实在他的心里,对于王貂蝉的感觉,还是敬畏大于感激的。
王貂蝉实在是过于让人害怕了。
小金子小心翼翼把水放下:
“老板娘,水在这里了。”
“滚吧,看见你就烦,要不是你没弄好,今天我怎么会……算了算了,赶紧走!”
小金子不敢怠慢,急忙溜回了自己的屋子。
夜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又想起了当年自己在那个雪夜,晕倒在刘家小吃店门口时候的事。
那天晚上,要不是王貂蝉把他捡回来,他怕是直接就冻死了,也不会活到现在。
虽然说这几年过得也不算多么好吧,天天受气家常便饭,但好歹有吃有穿,没饿死……濒临饿死的那种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还如同在眼前,他这辈子再也不想体验那种感觉了。
所以后来他就打定主意,安安心心在刘家小吃店待下来,就算同店的伙计欺负,老板娘责骂,他也能忍,毕竟这是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屋檐。
继而想到今天对秦家粥铺的人有点艳羡,小金子忽然就又觉得有点愧疚了,王貂蝉再不好,起码是给了他这么多年的吃穿,他怎么能干这吃里扒外的事呢?
小金子翻来覆去地想着,自责了许久,才又迷迷糊糊睡着了。
这一夜,除了刘家小吃铺的人没睡好,其实还有一大批人没睡好,但是秦凌却不知道,因为这一天着实太累了,她睡的很踏实,并不知道这长门街的附近发生了什么。
只是有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
“公子啊,我……我能不能申请……”
绝清拖着疲惫的脚步,绝望地走在午夜的长门街。
诸葛云乐一脸冷漠:“申请什么,去北疆种树,还是去南疆炼毒?”
绝清听得立时一个哆嗦。
北疆和南疆都有诸葛云乐派去的人,北疆呢,是在做一个贸易基地,因为那里的自然环境太恶劣了,所以到了那边,不光得跟当地的人打交道,了解行情,还得亲自布置宅院,在宅院附近种上大片的树木——可不是中原这边的大宅,而是那种茫茫荒漠只有一片房子的那种。
这根本就不能住人啊,万一公子突发奇想要去北疆视察,那怎么能住得下?
所以被派去北疆的兄弟们就只好自己动手种树,硬生生地围着宅子,在一片荒漠中种出了一小片绿洲来,但是几个人也都被北疆的风沙折磨的不成样子了,每个人都老了十几岁似的。
绝清想想就觉得好恐怖。
至于南疆,倒是没有北疆那么大的风沙,然而南疆是出了名的潮湿阴冷,十万大山,丛林密布,毒虫横生。
公子派了两个得力手下拜在南疆的墨骨门内,跟墨骨门的掌门学习毒术,是花着钱去的,学几年小有所成就可以回来,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好差事,实际上他们却宁愿去北疆种树,也不愿意去南疆冒险。
那个地方实在是太毒了,听说那墨骨门的门人,每个人都是从毒物中浸泡出来的,人人身上带毒,也因为这些毒,好好的人渐渐地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那被派去学习的两个兄弟也好不到哪里去。
墨骨门的掌门说了,非受得蚀骨灼心的痛苦不能出师,那两位大兄弟的处境之悲惨,可见一斑。
当然了,在自家公子的手下做事,出去办差都是家常便饭,绝清也不是没去过,只是近年来,只有这两个地方的差事比较难做,他们这些手下也闻之色变。
所以这会儿自家公子才会拿这两件事来吓唬他。
绝清一听,立刻就换了笑容:
“公子,公子我开玩笑的,我只是说想申请……申请坐下歇会儿嘛。”
诸葛云乐瞥他一眼,站住脚步:“干完了活儿,回家再歇。”
绝清欲哭无泪,只好继续跟着诸葛云乐走。
嘴上虽然没有再说话了,但是心里的嘟嘟囔囔却没有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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