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神枪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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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一名头戴金盔的鞑靼将领带着几十名身披铁甲的骑兵冲破了铜墙铁壁般的包围圈,好死不死的正好朝着这边猛冲过来。那位金盔大将似乎认出龙岩峰是明军的统帅,那双眼睛血红血红的,挥舞弯刀咆哮着,战马速度提到极限,如同一头暴怒的狮子,要将他撕成碎片!

骆天生大惊,叫:“大人,小心!”

杜松则一声不吭,猛踢战马马腹将战马的潜力全压榨出来,拼命追赶那位金盔大将,试图截住他,把他给做了。

龙岩峰看到数百名骑兵向自己猛冲过来,摇了摇头,没有半点要逃的意思。他很淡定的擎起自己那支做工精美的、自出塞以来一直没有开张的燧发枪,瞄准那位金盔将领的胸口,扣动板机。

砰!

燧发枪枪口喷出一团滚烫的白烟,一发子弹从枪膛内高速旋转着咆哮而出,射向那位金盔将领。这也是一发独头弹,不过不同于那些自带螺旋纹的独头弹,它的弹体细长而尖锐,通体被两块薄薄的铜制弹壳包裹着,射击时铜制弹壳膨胀,嵌入膛线,子弹在枪膛内高速旋转,离开枪膛后那两块胶合在一起的弹壳飞离,只剩下细长的弹芯在高速飞行,其原理跟次口径穿甲弹差不多。这种设计的好处是弹芯不必与枪膛直接接触,可以用硬度很高的材料来造,不怕损伤膛线……换作别的独头弹就绝对不敢这样干,因为打不上几枪,膛线就该被磨平了。

龙岩峰用来制造弹芯的材料是高碳钢,这是他目前能搞到的最坚硬的材料了。

子弹在空中拉出一道近乎笔直的弹道,只用了一秒多一点的时间便射出四百米外,正中金盔将的胸口。这里的铠甲甲片最为坚厚,防御能力最强,但是高碳钢制成的弹芯并不在意,当的一下在铁甲上洞穿一个小小的窟窿,利箭般扎入他的体内。在穿透铁甲的过程中,弹芯不可避免地变了形,带着大量铁甲、衣物碎屑钻入这位金盔将军的胸腔,造成可怕的破坏!

那位血贯瞳仁、不管不顾地向龙岩峰猛冲过来要撕了他的金盔将身体向后重重一仰,大叫一声,从马背上栽了下去。他的眼睛瞪得老大,死死的盯着龙岩峰,嗬嗬喘息着,从口鼻间呛出一股股血沫,到死他都不敢相信这位长得并不算高大,连把刀都不带的明军统帅居然能隔着这么远就要了他的命!

那些跟着他突围而出,试图向明军统遇发动斩首突击的铁甲骑兵也惊呆了,纷纷勒住战马,扑倒在地冲龙岩峰方向连连磕头,嘴里念念有词,跟中了邪似的。

龙岩峰眨巴眨巴眼睛,惊奇地问:“这帮家伙这是怎么了?”

达凌云说:“也许他们把你当成神了。”

龙岩峰:“……”

同志们,封建迷信真的要不得啊!

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年代的火枪、弓箭的有效射程都只有几十米,百步穿杨终究只是很少人才有的绝活,这也是像哲别等神箭手世代受人景仰的原因。现在却冒出了一个隔着四百米也能一枪将一名身披重甲的大将撂倒的狠角色,文化水平很低的鞑靼人登时就将他视为神灵,完全丧失了与他抗衡的勇气,纷纷匍匐在地,一个劲的膜拜,连明军骑兵合围过来都不管了。

杜松眨巴眨巴眼睛,终究还是将那四十米长的大刀收了回去。人家都跪下来磕头了,还上去砍,那就有点不厚道了。他拽过一名鞑靼俘虏,一打听,才知道被龙岩峰一枪撂倒的那位正是这支鞑靼大军的统帅,有着黄金家族血统的孛儿只斤·脱欢。虽说现在黄金家族血统的含金量早就没有元朝时候那么高了,但是一位有着这样的血统,并且骁勇善战的将军还是很受人尊敬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一死,鞑靼军队的士气就完全崩溃了,纷纷跪地投降……

要是换了一个不得军心的将领,搞不好还没这效果呢。

随着脱欢中弹倒下,这场短暂而血腥的战役也宣告结束了,脱欢率领的六千鞑靼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自脱欢以下,四千三百余人战死,一千五百多人投降,有命逃脱的不到四百人。

明军伤亡五百人,近十比一的交换比,如果脱欢能看到这组数字,估计还得再气死一次。

老规矩,龙岩峰确定歼灭敌军主力后立即派人到战场周边地区搜索,寻找鞑靼人的老营和牧群。虽说歼灭脱欢的大军后他缴获了许多战马,但人都是贪心的,明知道这附近有鞑靼人的牧群,怎能不抢过来?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哪!

结果也正如他所料,派去搜索的骠骑兵很快就在距离战场二十里处的密林里发现了几处脱欢的老营。不过,老营里的鞑靼人已经逃光了,将大量的牛羊马匹扔给了他们————显然,鞑靼人也意识到,带着这么多牛羊是根本就没有办法脱逃过明军的追杀,为了保命,干脆就将这些牧群全部扔给了明军。

明军喜滋滋地笑纳了这份大礼,尤其是那些鞑靼出身的骠骑兵,更是开心得不得了:他们又可以分到一些羊了!

唯一不开心的就是龙岩峰。这个从小就害怕写作文的家伙又要使劲的薅自己的头发,绞尽脑汁去写奏章了。

而此时,他薅掉了一大把头发才写出来的第一份奏章已经由锦衣卫快马加鞭再加鞭,十万火急的送入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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