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酒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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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夜眉毛一条,没想到自己随便问问,还真的有一个。

“何人?”

李斯一脸兴奋,刚刚张嘴欲说话,但忽然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起来。他皱着眉头,一脸为难的看着秦夜,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也不知道是秦夜开错了,还是李斯真的对这个事情难以启齿,总之在秦夜的双眼,变成了一种吃瓜的眼神。

秦夜带着些许揶揄的味道说道:“若廷尉不方便,那就不要说了。”

“这......嘿嘿,到也不是。”李斯犹豫了两下,然后带着些许尴尬的问道说道:“其实,在咸阳城南巷有一处酒肆,酒肆之中都是一些犯人的女眷被贬为奴之后所在的地方。”

“其中有一名女子倒是在咸阳颇为有名,曾是吴越重臣之后,家中男丁系数战死,女眷全被充了官奴,也因为貌美,年仅十八岁就被挑选了出来......”

秦夜等着双眼看着李斯那遮遮掩掩的样子,瞬间明白了什么。在酒肆当中陪人喝酒,是现在秦朝比较流行的一种男人娱乐的方式。也就是相当于往后的青楼,或者歌姬坊。

不同于后世的青楼和歌姬坊,那里面的女人都是要陪男人睡的。而秦朝这时,还并未有青楼这一说,当然至于酒肆里面有没有陪人睡觉的,那秦夜可就不得而知了,毕竟他又没去过里面。

只是秦夜万万没有想到啊,这李斯都一把年纪了,而且位高九卿,竟然还去这种地方,让秦夜属实是大开眼界。

李斯感受到秦夜那怪异的目光,他双目一瞪,硬着头皮说道:“酒肆只是吾等饮酒闲谈之地,你可别多想!老夫堂堂大秦廷尉,喝一次酒怎么了?”

“你若是不问,老夫也自然不会想到如此烟花之地!”

秦夜憋着笑意听着李斯做苍白的辩解,听着李斯把话说完了之后,他双手互相插在袖子里面,双眼眯了起来很是猥琐的说道:“啊,对对对,我知道廷尉不会如此,廷尉可是一个正直的人呢!”

李斯抽了抽嘴角,他看着秦夜脸上猥琐的笑容,感觉这是自己越描越黑了。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权当做自己没有看到秦夜那种猥琐的目光,继续说道。

“此女名为徐宁,今年十八岁,因为筝艺绝妙,所以深得追捧。虽然与无数权贵想要一亲芳泽,但至今还未有人被邀与之共饮。”

李斯摸着自己下巴的胡须,满是高傲向往之色,酒肆之事那说的是叫一个门清!

即便他现在的位高大秦九卿,但是酒肆这种地方,秦夜想来李斯也没有少去,要不然怎么会那么清楚呢。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说李斯的话是真的,这女人真是有如此的魅力,的确算是一个人选。有声望,而且也让男人感受到自己内心的纯纯欲望,的确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秦夜也总不可能让咸阳城的权贵夫人们当做自己的代言人吧?

而且这种香皂晶莹剔透,秦夜想的就是要走高端的路线,所以针对的人群也是权贵和文人墨客们,也只有这些人才能有这样的购买力。

豪掷千金,只为博得红颜一笑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更是比比皆是。

普通的黔首百民们还在温饱线上挣扎,那是断然买不起高端的香皂。加上在酒肆这样的地方,也是最好的传播渠道。

等到他们口口相传的时候,这些东西也会传到普通的黔首百民的耳朵里面,到时候在退出便宜的肥皂,人类追逐虚荣,就算为了尝鲜也会购买。

只要用过一次,他们就会知道香皂的好了。而且香皂沐浴,洗头,更是这个时代所接触不到的东西,别说黔首百民了,就算是权贵,沐浴一次也没有香皂洗的干净。

即便在民间贩卖的普通肥皂,就算是没有香味,也是能够接受的。毕竟一分钱一分货,等到以后再出了什么东西,香皂降价售卖,也不是不可以。

而且东西,也始终要有更新换代,才能保持在人群中的新鲜感,让他们的观念形成,这样做生意才是长久之计。

加上如果让嬴政再来参一股,这香皂生意谁敢动?就算是眼红到极致,也没人敢动吧!

秦夜想到这里,就觉得心痒痒,他左右看了看整个院子里面除了他们四人之外,就没有其他人了,便对着李斯说道:“那徐宁姑娘,何事能去?”

李斯当即便小声说道:“明晚便可。”

秦夜一拍大腿,兴奋了起来,这可是他两辈子以来第一次去这种地方,不兴奋那肯定是假的。

他对着李斯说道:“去!明晚就去!”

李斯看着秦夜这兴奋甚至还被吓了一条,他瞪大了眼睛,脸上满是惊讶。没想到秦夜答应的如此干脆,几乎都不带一点犹豫的。

虽然说年轻人是血气方刚,但是李斯忽然想到秦夜的背后身份可是秦国的皇长子啊,要是自己真带他去了,皇帝陛下不会找他麻烦?

一时之间,李斯忽然陷入了为难当中。

他可是极为爱惜自己羽毛的,自从升任廷尉以来,酒肆他再也没有去过。但是现在毕竟是他有求于秦夜在先,现在秦夜不光同意了自己的请求,还送了新玩意儿给自己,如果不答应,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

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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