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柳乘荫的推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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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见到过各种镜头下柳乘荫。

靠着警校所培训过的可以无视化妆品遮掩,通过辨认除了整容外无法改变的五官位置的来认脸的认人技巧,他很快从柳乘荫的证件照的样子对比以及中各个镜头下的柳乘荫的样子,确定了柳乘荫的身份。

很快,柳乘荫回应了那名年轻警员:“是,我是柳乘荫。”

说话的同时,他还扯开了自己用于掩盖身份的帽子、平光眼镜和围巾(薄),又整理了一下发型,调整了一下表情,使自己的五官特征得以彰显,方便被人认脸。

在柳乘荫曝光了身份后,原本有些紧张气氛瞬间轻松了起来。

要不是处于当前的职责,加上带头警官用眼神扫了一眼他的下属们。

否则,那些跟队警员中所存在的柳乘荫的各种迷都想走上来跟柳乘荫互动易一番,要个签名啥的。

在得知了柳乘荫以及张刚和马全二人的身份后,带头警官又向柳乘荫询问起了事情的详细经过。

其实,在报警的时候,柳乘荫他们已经大致地说过了他们“发现遇害者尸体”并“抓到犯罪嫌疑人”的事情。

只不过,柳乘荫他们说的太“大致”了,具体柳乘荫他们是怎么发现尸体的,有如何判断他们抓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又是怎么抓的人,很多细节上东西,柳乘荫他们没法在电话里说清楚,必须结合现场证据才能说清。

谷璉

在听到带头警官的询问后,柳乘荫先是说了自己“发现尸体”的过程。

具体过程,柳乘荫无法如实交代。

毕竟太超出人类的常识,说了估计也没人信。

因此,柳乘荫不得不通过解析他从现场所获得的各种信息中,找出大众所能接受解释。

首先,柳乘荫不能说自己在公路上,隔着大老远就能认出远处的“小白块”是一块人类的指骨。

柳乘荫只说自己中途尿急,想下车找地方撒尿,这里草木茂盛,可以提供遮挡。

柳乘荫观察过,这段路段附近并没有道路监控。

这或许也是凶手会选择在这个路段附近藏尸体的缘由。

因此不管柳乘荫有没有中途下车过,这很难查,而且,在柳乘荫不仅没有犯法,反而是在帮助破案的情况下,更不会有人没事跑去查这个。

柳乘荫继续解释:他选择撒尿的地方距离指骨位置很近,在低头撒尿的时候无意间瞥见了一块骨头。

一开始柳乘荫并不觉得有什么,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越想越不对,然后开车回来看。

最终确认,那是一块人类的指骨,而且其主人是个女性!

至于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的判断,柳乘荫根据“解析”的结果,从骨头的外形、色泽等多个方面作出解释。

然而对于柳乘荫的判断依据,很多东西,带头警官连听都没听说过。

带头警官虽然刻意想要不动声色,不表达出自己情绪,然后柳乘荫通过【完美观感】,瞬间懂了对方不懂的状况。

因为对方无法理解柳乘荫的判断依据,因此,柳乘荫无法通过自己依据证明自己判断,无法证明他找到的那块骨头是人类女性的指骨。

但没关系。

柳乘荫不管对方懂没懂,他继续顺着思路说。

反正一旁有个警员一直在做笔记,回头,他们根据笔记自己找医学方面专家验证一下就是了。

柳乘荫要说服的不是带头警官,而是那些验证证据是否有效的专家。

随后,柳乘荫又说自己怎么通过浏览气象局对当地的天气预报记录,以及地测局的地震记录,又怎么根据此地的土质、湿度、光照强度、重力,结合各种因素,逆推出这块指骨的“来源”,最终找到藏尸点的过程。

带头警官又一次接收到了大量超出他知识领域的判断依据。

就这样“发现尸体”的全过程解说完毕。

然后是“抓到犯罪嫌疑人”的过程。

柳乘荫将自己如何观察现场。

如何用草丛压痕、脚印深度、步伐距离、挂断的树枝,判断出人类踪迹。

如何从这些踪迹中找出冲着藏尸地来到那部分,又通过这些踪迹判断出嫌疑人的身高、体重、走路姿势等特点。

接着,又十分赶巧地碰上了完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出现在藏尸处附近的情况,然后被柳乘荫一招撂倒,并制服。

然后因为“谨慎”起见,废除掉这名可怕的罪犯的行动能力,这只是他一个“普通人”在歹徒面前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的“正当防卫”手段而已。

这一段里,柳乘荫所说的这些判断依据,带头警官终于有些听懂了,毕竟他学过的刑侦知识里就有过类似的部分。

虽然柳乘荫所说的话里,依旧有很多是他所不知道的,但因为学过相关方面的知识,他通过其中的洛基规律,这些不知道的东西与所学通过互相印证的方式,发现柳乘荫的依据基本都没毛病。

但是,即使如此,这一部分,带头警官依旧有着十分困惑、无法理解的地方......

“不是,你只是‘怀疑’就直接把人家的四肢给弄脱臼了?

你就不怕抓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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