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叫花鸡(1 / 2)
“娘,那是不是野鸡啊。”
门前就是山,肯定会有野鸡。
唐宁宁让顾烟看着火,自己则是顺着路跟了过去,果然,是一只已经死了的野鸡,脚上有只箭,看来,是被人猎的。
那怎么没有猎人来捡呢,唐宁宁疑惑的往四周看了看,没有人。
她捡起野鸡,带了回去。
正好怕菜不够,她便想着将野鸡处理了,没有什么调料,正好做叫花鸡。
“娘,这鸡怎么做?”
唐宁宁拔毛,将内脏取出来,听到顾烟的话,开口道,“你去采河边的荷叶去,咱们做叫花鸡吃。”
这叫花鸡吃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搭配上荷花的清香,味道甚美。
因此,唐宁宁只在处理好的鸡上抹了一层醉雕、盐,若是有蜂蜜便好了,刷上一层蜂蜜,火烧出来更香。
裹好荷叶后,她又在外边裹了好几层泥巴,密不透风。
‘姐,这是什么,能吃吗?’
太新奇了,他还从未见过这么吃鸡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唐宁宁直接找来一些干枯枝,就地点火烧了起来,等到泥巴逐渐发黄,干透之后,往地上一摔,鸡毛就会脱落了。
“就这样,什么都不刷?”
“对,就这样。”唐宁宁说完,便去厨房了。
胡世珍看了,连忙跑到了柴火旁参观了起来,嘴里还不忘念叨,“你个小丫头,别把我的草药地儿烧了。”
“顾歌,你干什么呢,别拽我的雷公藤。”
顾歌累坏了,拿着医本子站了起来,“我什么都没干,我找不到石莲。”
“就知道你不行,一个小丫头片子,没什么出息。”
“谁说的,我一定可以找到。”顾歌较真了。
又弯腰去找了。
药地很大,她看着长得差不多的草药,着急的鼓起了脸蛋儿。
直到一股子焦香味传来,在厨房里做饭的唐宁宁连忙走了出来,看到柴火被熄灭了,她将鸡挖出,找到一块石头将鸡表面的泥块砸碎,把毛全部都带了下来,一根都不剩。
‘好家伙,这真是个好办法。’
胡世珍跟了过来,他懒惯了,没人给他做饭,这不用啥手艺,还方便,太适合他了,就不知道好不好吃。
“小丫头,给我尝尝。”
这怎么也轮不到喊她小丫头啊,唐宁宁有些汗颜,“胡大夫,喊我阿宁就好了。”
胡世珍不理会,上手就去扒。
唐宁宁顺势递给了他,将做好的饭菜都拿了出来,摆在了树下的院子里。
“神医尝尝,若觉得好吃,那便---”
“好了好了,真能说。”
胡世珍啃着鸡腿,满嘴流油,不耐烦的打断了唐宁宁,只顾得上吃了。
院子里站着的四个人皆是目瞪口呆。
他们好饿。
“这都是些啥玩意,给我说一下,哪儿来的?”
一口烧鸡,一口酒,美的人都快飘了。
唐宁宁开口,“都是在码头上买的,本来想着带过来给您呢。”
“码头上,我怎么没见过?”胡世珍笑意不达眼底。
“无意间买的,可能不卖了吧。”
饭很香,吃相很不雅,四个人一口都没吃上,桌子上已经摆满了残羹。
一声饱嗝响起,唐宁宁咽了咽口水。
“真香,好久没这么吃过了。”胡世珍站了起来,“小丫头手艺不错啊。”
这丫头,手艺太棒了,他在京的时候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那魔芋,爽滑鲜嫩,搭配着那所谓的什么辣椒,真是绝了。
还有那香椿,以往他都不吃的,没想到,被炒得那么香,搭配着烧酒,直接爽到了胃里,还有那什么汤,太鲜美了,他恨不得吞了舌头。
他要有儿子就好了。
一定要娶一个这么贤惠的姑娘。
一顿。
胡世珍看着顾歌,凶道,“顾歌,找到了所有的草药了吗,还不快去找。”
这是愿意收徒了,唐宁宁一喜,也顾不得心疼去找草药的女儿了,连忙将唐安安推上前,“这腿---”
胡世珍走过来,摸了摸,“有感觉没?”
唐安安落寞的摇了摇头。
“单侧跟腱断裂,要肌腱缝合。”
缝合术?
唐宁宁一怔,这得多疼啊,这年代,没有麻醉。
‘安安?’
“姐,你放心,我可以的。”唐安安很镇定。
“哎,我还没说要治呢?”胡世珍立马又道,“你要答应我两个条件。”
唐宁宁点头,“您说。”
“第一,顾歌必须要留在这里打杂,一直跟着我学习,直到有所成,至于这小子嘛,也得留在这里,一来我得给他医治腿,二来,治好腿后要在这里种地,直到顾歌学成。”
他院子后头有一大片地呢,没个体力人,可不行。
“这---”唐宁宁皱眉。
唐安安却不犹豫,径自说道,“我可以。”
姐姐一定不放心歌儿一人留在这里,他在,可保护歌儿。
“那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