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遇匪(1 / 2)
大家彼此熟悉了以后,秦霜不再那么讨厌萧七发了。
因为她发现这个萧公子跟唐小本确实不太一样。虽然看起来比唐小本还要年轻,几个男人在一起说话也总是会有一些荤的素的。但这萧公子明显比唐小本成熟很多,在自己面前,说话还是很有分寸。
这一日歇脚,月色正好,唐小本和董伍两又在喝酒,酒到酣处。
唐小本说:“董兄,我们这样喝酒实在是痛快,在申唐,一帮子人聚在一起喝酒,总有那么些人,吟诗弄景的!实在是坏了气氛!”
“哈哈哈,我说小本儿,是你这家伙不学无术,自己不会做诗吧?”
“做诗有什么?”
唐小本拍着胸脯,董兄你听我的:“……冬日天寒冷,围坐喝酒中。说我学无术,我自乐无穷。”
“可以啊!你还真会作诗!”董伍鼓掌。
“那是!不就是作个诗,有什么难的?”唐小本一脸的得色。
董伍叫起来:“哎,萧公子,你也来一首,咱们午宋人还能不如他们申唐一个胖子?”
“算了,你们玩吧!”萧七发懒得搭理他们。
“我?我一个武夫,怎么跟他玩这个?要不,冯贵,你来!”
冯贵摇了摇头,他是知道萧七发在汴安城的大名,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公子不想参与,不过想想也是,就唐小本这水平……或者,公子也只是对词在行,没有专门研究过诗?
唐小本见没人应就说:“萧公子,大家就图个乐儿不是?不怕,这个东西就是个感觉,试试呗,咱们从商的,做诗只是副业,好不好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边的秦霜也把目光看了过来,不知在想什么。
萧七发注意到秦霜的目光,嘴角挂上了淡淡的笑意:“唐公子既然有兴致,那我也来一首,做得不好,见笑……”
萧七发清了清嗓子,把声音放低,在月色下轻轻吟诵了出来: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唐小本不笑了,脸色有些尴尬,可马上又有些兴奋,这诗是在赞美爱喝酒的人啊,我是爱喝酒的人,所以,他是在赞美我!
董伍看了看萧七发,把头转向唐小本:“小本,好像比你的强啊!”
冯贵笑了,少爷既然开了口,他就知道唐小本惨了。
萧七发声音略高:“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啪啪啪”,轻柔的掌声响起,竟然是秦霜在鼓掌:“萧公子,好诗!好一个‘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听了你这首诗才知道,原来酒没有问题,是有些人喝酒没喝明白,实在是辱没了这酒。”
另外两个男人把头转向秦霜,这丫头,就算是称赞萧七发,也不用贬我们吧!
萧七发这首诗,确实让秦霜对他更加高看一眼。要知道,在申唐,好的诗人,地位都是非常高的。秦霜可不只是功夫好,打小她也是被师父逼着读书的。
萧七发这首诗,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天上的酒星、地上的酒泉,都被他用来说明天地也爱酒。再进一步,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既然圣贤也爱酒,则常人爱酒自也不在话下。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不可言传。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
听了此诗,让人忘了理,只记得情,根本不会管这理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就算是冷静如秦霜,听了之后,也生出一种想喝上一杯的想法。
秦霜再注意看萧七发,觉得他又不太一样了,或者说,之前,她都没有真正正眼看过他。火光之下,萧七发一手背在身后,全身透露出一股洒脱之气,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英俊的面庞,自信、儒雅,一派大家风范。
……
一路虽小有波折,却很顺利。
可是,马车行到离锦城不太远的地方,这一日,正穿过一座山林。行在林中的小路上,突然之间锣声一响,林中蹿出几十个拿枪弄棒的强盗,穿得五颜六色,还有十来个人持着弓箭。
这下唐小本儿缩在车里不敢出来了。对方人数多,董伍也不得不慎重,催马上到前面。
“哎哟,马车不错啊,马也不错……哎,你们,把马车财物全都留下,爷们儿放你们一条生路。”
秦霜听到声音,从车厢里面出来,站到车前。
一见秦霜,强盗们眼前一亮。有小喽啰大声喊出来:“这娘们儿标志啊,抢回去给大当家当压寨夫人吧。”
强盗们“哗”的乐了出来,看秦霜的眼神充满了淫邪之色。
只听“呲”的一声,刚刚那个说话的喽啰,喉咙处一注血箭喷出,翻身倒地,立即死了。
强盗们这时才知道遇到扎手的人。这些人却也并不是乌合之众,只听在马背上的人一声令下,前面的人纷纷后退,持弓箭的人向前,箭雨立刻落下。
萧七发连忙把冯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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