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太安(1 / 3)
《神仙志》有机会搬上戏台对谢兰而言算是意外之喜,哪怕此事最终不成也不打紧,每个月入账的分红已令她心满意足。
即便这个数额不可能长久不变维持下去,迟早会因为市面上出现盗版或抄袭仿作而下降,又因市场饱和的缘故而渐趋于无。
赚了这么大一笔钱,且下个月、下下个月……还有后续收入,谢兰欣喜之余,亦觉这笔银钱拿着颇为烫手,心下遂有了计较。
如今家中并未分家,三房收入所得除了留下一部分用作日常开支,大都要上交公中,统一支配。
而存起来的银钱支出往往都是一家人商量的结果。譬如谢拾一路读书的花销,谢梅出嫁的嫁妆,以及谢记食卤包括店面租金在内的成本,这些都是由公中出的。
问题来了,既然一家子赚的银钱都得上交公中统一支配,谢兰的稿酬又岂能例外?
当初《惊鸿记》被买断,只赚了一百文,谢兰留在自己手中日常花用也就罢了。如今《神仙志》的收入却不是一笔小数目,全部充作谢兰自己的私房未免不合适。
犹豫再三,谢兰选择了向家里摊牌。老徐氏等人这才知道,自家孙女/闺女/侄女居然偷偷瞒着他们写小说赚了一大笔。
刘氏作为亲娘,对闺女的不信任很是郁闷:“你也不早说,我还能拦着你不成?”
“……那可未必。”
谢兰悄悄嘀咕了一句。
当初刘氏为大姐谢梅选婿时不就不肯相信当事人的眼光,反而大搞迷信?她可不认为她这个小女儿L在亲娘这里能享受到有别于大姐的待遇——刘氏疼爱女儿L不假,但她打心眼里就不相信两个女儿L的能力,在她看来,只要给两个女儿L都挑个好婆家,将来靠兄弟和丈夫就行了。若是得知她想写小说,恐怕只会被刘氏斥责为胡闹罢?
当然了,有小堂弟出面背书,或许能说服她娘同意。不过谢兰实在不想如此。就像当初大姐的婚事一样,将小堂弟牵扯进来替她说服她娘,未尝不是让其替她担责,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别让家里人知道此事。若非如今进账太多,谢兰不愿继续白吃白喝,同样想为家中出一份力,她也不会选择摊牌。
刘氏没听清女儿L刻意压低的声音,扯着嗓门叫道:“你嘀嘀咕咕什么呢?”
“没什么。”谢兰回过神,随口说了句,“我当时不是担心自己写的不好嫌丢人吗?这不如今赚了大钱就告诉你们了。”
说到赚了大钱,刘氏果然被转移注意力,笑得见牙不见眼:“乖乖,才两个月就赚了七两,这印的是话本子还是银票?早知写话本这般赚钱,你老子娘也写一写。咱们一家人可是都跟着识过字的。”
一直没吭声的谢木见自家媳妇越说越离谱,都开始畅想全家靠写话本赚钱的剧本,连忙一盆冷水给她浇到头上:“赚钱要是这么容易,写话本的都该发了。你是识字没错,可你有兰姐儿L那个脑子吗?”
刘氏这才打消了念头。
不过免不了又对女儿L一顿夸,夸完又例行开始夸自家来历不凡的侄子:“要不怎么说还是拾哥儿L聪明有远见呢?当初非压着咱们全家读书识字,这读书识字的好处不就来了?”她越说越是激动,手舞足蹈起来,“当年你们姐俩在院子里写字时,是没看见外头那些人,都嘲笑咱老谢家钱多了没处花,在女儿L身上浪费纸墨呢!”
谢兰也记起了这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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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当着她的面如此说过。
刘氏未必不赞成那些人的观点,人前不客气地将人轰开,人后却同丈夫女儿L抱怨拾哥儿L想一出是一出,他自己读书识字也就罢了,何必带着全家一起?要不是迷信自家侄子来历非凡,她未必轻易妥协。
不过谢兰却没有提醒她。
……反正刘氏已经改了观念。
人生有时难免糊涂。
一如她知道,若非自己此番赚了大钱,她从刘氏口中得到的绝不会是如此盛赞,反而可能是斥责,可这依旧不妨碍谢兰为之欣喜。
一辈子都对书本无感的刘氏此时捧着《神仙志》如获至宝:“就该让那些人瞧瞧,我女儿L动动笔杆子就将钱都赚了回来!”
她脸上的笑容出奇的骄傲。
家里人亦是如出一辙的喜悦。
这份骄傲与喜悦让谢兰怔怔出了神。类似的神情她曾许多次在家人脸上看到,但大多都是由小堂弟带来的,这还是第一次,她成为让全家人为之而自豪的焦点。
心脏中突然涌现的情绪化作一股冲击波,令谢兰笑着笑着,眼眶不禁微微湿润。
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多年前那个平平常常的午后,兄长揉着她的脑袋,语气温和而宠溺地告诉她:“女孩子哪里需要念书呢?傻妹妹,社学不收女孩子的。”
而现在,谢松却发出“刮目相看”的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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