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遗嘱血溅八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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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达曾反复读过几次“洪力传”,却从未见过这个名字。

秦菊之子秦静安……他和洪力先生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难道他曾给过洪力先生什么恩惠吗?

还有,洪向松、洪向竹、洪向梅三人为什么会对这个名字表现出如此憎恨、排斥的神色呢?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人剥夺自己孩子应得的权利吗?

不!不!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田春达一面眉苦思,一面研读洪力家每个人的脸部表情。

这时,古恭律师轻咳了一声,继续念遗嘱——

“第五:洪力基金会自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须全力寻找秦静安的下落。若在此期间未能掌握此人讯息或是此人已经死亡,那么,此人应得的财产将全数捐赠给洪力基金会。但是,基于此人可能生存在国外的情况下,自此遗嘱公开之日起三年内,该笔款项得由洪力基金会代为保管,待秦静安归国之际,便可得其应得之份;而若其三年内未能归国,则全数财产归洪力基金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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