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反击(1 / 2)
出乎意料的是,李泉告李沐的官司没开庭,他告晚报的官司却先开庭了,法院最终判李沐败诉,理由很简单,晚报那篇文章并未提及李沐和其他关联者的姓名,只是个故事,并不带有指向性。
至于李泉告李沐案未能如期开庭的理由更离谱,法院居然找不到原告了。
这下子彻底把李沐弄火了,对方早就算计好了,甚至已经预判到了李沐会怎么做,李泉目前是监外执行,忽然失联后果很严重,如果李沐追起来,李泉可能会再次入狱甚至加刑,对方就在赌李沐心里的那点亲情。
至于开不开庭对手根本不在乎,因为一旦开庭李佳琪甚至李萍都会把李翰林的遗嘱在法庭上公布,那样的话李泉的诉讼就没了法律依据,李沐就能翻白,很显然对手不会给李沐这机会,也就是说诉讼只是个幌子,最后根本不会开庭。
环环相扣,对手已经彻底把李沐逼进了死局,除非李沐不顾亲情将李泉再次送进去,但那样的话,很可能会又有一篇东西出现在小报上,从道德层面谴责李沐置亲情于不顾,亲手置自己弟弟于死地。
孙慧慧带着媛媛待在家不出来,因为鸿博和江畔小区经常看见陌生人游荡,拿着相机偷拍,而徐馨也对这件事不发表意见,很明显谁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坑,但没人能替李沐做决定。
三天后李佳琪拿着她跟李萍亲手签名的遗嘱去了日报,遗嘱是李翰林临终时留下的,一直放在李佳琪手里,上面清楚地写着老房子归李泉,家里的书都归李沐,而且李佳琪海单独写了一份证实材料,将李泉数次挪用御珍堂的资金用于挥霍,盗取李沐家里的珠宝首饰和古书等事实罗列其上。
日报的主编一看这个东西,立刻请示了宣传部领导,没想到宣传部领导没敢做决定,将这件事报给了市委,最后经市领导批示才见报了。
李沐对此一无所知,直到报纸上登出来他才知道。
不过遗嘱和李佳琪的声明登出来,并未给这件事带来啥正面的效果,坊间都在传,说李沐给了李佳琪一大笔钱,让她出面摆平这件事,这就是最狗血的豪门恩怨。
甚至有小报记者去一中采访李佳琪,不过被门口的保安给撵走了,李沐彻底怒了,直接闹到了法院,逼着法院找到李泉,要求开庭审理此案。
不找到李泉这件事就完不了,李沐不相信李泉宁可加刑也不供出指使他的人,事情已经闹到这样,他包括李佳琪和母亲,已经再难接受李泉了。
事情到这个程度,最难受的就是法院和分局,李泉监外执行,分局和街道有监管责任,法院明知道李泉是服刑人员,未经调查就立案,也有一定的责任,李沐找了律师,天天去分局和法院催。
这回李沐找的律师可不一般,就是上次办孙慧慧案的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付红旗。
付红旗上次因为孙慧慧案弄得灰头土脸,虽然最后鸡西一连串的官员被牵扯出来,但可并不是他付红旗的能量,这让他都羞于再见李沐,而这次的案子让付红旗有了找回面子的机会。
付红旗直接告诉法院和分局,自己有必要将吉春法制环境混乱的真相公诸于世,拿到政法大学当成个反面教材大肆宣讲,这下子可把吉春的某些领导吓坏了。
付红旗这种人看似能量不大,但在系统内却很有威望,他要是抓住你啥把柄,起码在法制系统内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李沐电话关机,但政法委的一个处长居然找到了药厂,直接要求李沐劝劝付红旗别把事情闹大,李沐气得差点拍桌子:“你们不觉得这要求很离谱吗,付律师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怎么是在胡闹?当初法院立案的时候为啥不按程序走,连小报记者都能给我打电话,法院法官不知道立案前需要核实案件的真实性吗?
还有李泉是监外执行人员,分局是不是有监管责任,现在人跑了咋责任还在我吗?我要求开庭的前提,是不是法院立案了,我这被告没权利要求开庭吗。”
那个处长一脸无奈:“这件事我也不是很了解情况,但有错误咱们可以在内部消化,弄到人尽皆知对吉春的大环境影响很坏,你就在吉春做买卖,事情弄到无法控制对你也没啥好处啊。”
李沐哈哈大笑:“李处长,我都被弄到报纸上了,现在好些小报记者在我家小区乱窜,到我家孩子学校拍照,甚至去我妹妹的单位采访,已经严重扰乱了我家人的正常生活,这咋都没人管呢。
我的事全权委托给了付教授,我现在还是这个态度,既然法律是公正的,那就依法办理,我有错我败诉,但如果原告败诉,给我带来的一切后果,我都会追责,不但追究原告的责任,连在他背后捣鬼的人我也绝不会放过。”
李处长被李沐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讪讪地走了。
李沐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他这么做已经等于跟某些人彻底撕破脸,大不了药厂不干了,自己也就损失几千万,设备拿到通河一样能生产。
可如果这回自己又不了了之,如何能堵住悠悠众口?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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