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陆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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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群母鹿,里面有十几只刚出生的小鹿。小鹿比较开朗,就像调皮的孩子,但是看到陌生人后,在母鹿的照顾下,会向远处跑去。

“没看到角吗?”黄铁军想着弄点鹿茸孝敬家里的老人。他不知道公鹿发情来了之后一般会和母鹿混在一起。

老李环顾了一会儿,然后他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小群梅花鹿。他跑过去一看,果然是刚换的喇叭。每年春天,公鹿脱掉旧角,然后长出新角。新角还没有完全角质化,锯的时候就是鹿茸。现已成为东北新三宝之一,取代了一直远离人们生活的葎草。

这个月鹿茸刚分了叉,当地人叫“二杠”,还不到一扎;如果再分一个叉,就叫“三叉”,都在切割的范围内。这个事情不能做的太早,也不能做的太晚。如果太晚,就会完全变硬,功效大打折扣。

割鹿角看起来很残忍,梅花鹿在断角挣扎尖叫流血。其实新生的鹿角没有神经,不疼。就像给孩子剃头一样。虽然一点都不疼,但大多数孩子都会哭。

一般来说,鹿角是用锯子锯掉的。每年春夏之交,可以割两茬鹿茸。多了就多了,也会损伤梅花鹿的身体。

最残忍的其实不是割绒,而是割绒。梅花鹿跑得很快,很难抓住它们并锯掉鹿茸。所以过去猎人直接射杀梅花鹿,然后割掉鹿茸。现在大多数梅花鹿都被圈养在养鹿场,这样更容易。只是这种圈养的梅花鹿,它产出的鹿茸药效差很多。这也是黄铁军看到这群野生梅花鹿就会想到鹿茸的主要原因。

很明显他们一个人帮不了这群公鹿,于是去找老王。这几天老王忙着种草,实在没注意梅花鹿,就问身边的老李:“鹿茸该收了吧?”

老李点点头:“现在二杠铃收割,鹿茸中所含的薛婧最丰富,收购价也最高。这群公鹿少了点,不值得麻烦。”

要知道,他们有广阔的草场,要想抓到梅花鹿,就得大打出手,比鹿茸还要耗费人力物力。

“只要你能砍,这些家伙在这里白吃白喝,养得跟爷爷一样。你必须做出一些贡献。不许吃肉,不许割鹿茸!”老王理直气壮,仿佛割鹿茸是天经地义的事。

很快,李大燕回家带了锯子,大家出发去围鹿。老王挥挥手:“不用麻烦了,你想干嘛就干嘛。大雁叔和老李陪我去。”当然,最重要的是带上蓝蓝。

“不需要准备吗?”路易看到几个人都是两手空空,只有那个叫李大燕的木匠拿着一把锯子,老王手里拿着半块砖头,还不时往空中扔。这样割鹿茸是不是有点可笑?

老王乐呵呵地摇了两下头:“这些鹿主动过来的。如果他们表现不好,他们会直接踢出草地。按理说,他们头上长角之后,就应该主动,直接去村里跟我们说割鹿茸有多容易。”

路易斯和老李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当他看到那只鹿时,老王举起他的胳膊说:“来——排队,一个一个来,不要挤——该死,你们这些家伙被一只大的卡住了,是不是,你们要排到最后一排了!”

在他小有成就的叫声中,在路易和老李的眼里,那只鹿并排站成了一条线。吱吱作响的锯子过后,两英尺半的鹿茸被锯掉了。整个过程中,梅花鹿一点也没有挣扎,一点也没有反抗。

鹿角被锯掉后,公鹿聚集在蓝蓝面前,接受她的小手触摸。路易他们不知道这是蓝蓝在帮梅花鹿止血消炎,以免感染。

然后,女人拿来了半块砖头一样的东西,梅花鹿伸出舌头一直舔。他们俩看上去都很高兴。对于这两个城里人,真的不知道牛羊舔砖这种事。

当鹿茸全部收获后,老李用绳子绑了20多个鹿茸,扛在肩上,回家加工。整个过程甚至不到半个小时。这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

现在,老李和路易终于相信了老王刚才那句看似夸夸其谈的话:看这架势,梅花鹿真有可能溜达进村,主动交出鹿茸。

估计不是野生梅花鹿,但肯定是驯养的。惊讶过后,路易斯有些失望。他走上前去,伸手去摸一只正在大力舔舐的梅花鹿。

但我看到梅花鹿嘴里咩咩叫着,就像一只老山羊在叫,然后低下头,径直撞向路易斯。按理说,路易的身手不错,但他误判了这些梅花鹿比羊更可爱,根本没有做好防范。结果这只梅花鹿撞到了他的小腹。还好没有鹿角,不过我被撞得后退了几步,蹲在了草地上。

原来真的很野——路易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了,但是你这样欺骗陌生人也太不对了吧?

“鲜鹿茸泡药酒有滴水之效,杨威,给我留两朵花两杆。”关云一看到鹿茸,眼睛都有点直了。用老灵芝调制药酒最好不过了。自从这群梅花鹿叛逃后,他一直很担心。至于他说的鹿茸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梅花鹿产的,叫鹿茸,一种是马鹿产的,叫鹿茸。

老李干脆说:“都给你。”

关云高兴得嘴巴都快塞满耳朵了,但很快就听到老李说:“全部给你处理。只准两块,酿出来的药酒大家分一杯羹。”

即便如此,关允还是陆琴呵呵应承下来,鹿茸这个东西如果交给老王这样的俗人,就真的全毁了。

路易想了很久,就上去商量,说要买两个。总是娜娜的朋友。老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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