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猪脚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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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老王一脸不解,摆弄了半辈子动物的老张给他解释:“马有这种反应,说明心情轻松愉快。

当然,就算是羚羊也能把我吸引到这片草原上来,何况是马——老王嘿嘿一声,然后用力挥动双臂,朝着最后一匹马跑去。马背上坐着一个留着胡子的壮汉,一手牵着缰绳,一手在空中挥舞。不是老胡是谁?

“胡夫,你真的遵守了你的诺言,你说你会给我们马。你不是从西北方向一路骑过来的吧?”老王笑着打招呼。千里,老胡当然不能骑马来。他把马托运到苏北,剩下的180里,他刚来。在成为林业专家之前,他也放过马。

刚靠近这边,马群突然像疯了一样,奔跑过来,老胡无论如何也无法停止叫喊。似乎这一面对他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当然,没有马怎么能叫草原呢?”胡夫和他的妻子夹着腿下了马,向河边走去。他渴望看到那些新的红杉。

身后响起了老王的唠叨:“我就是在这片草地上长大的。你牵这么多马,把草都吃了,我该怎么办?”

便宜了还是要卖的好不是吗?胡夫清声笑道:“我离开时你为什么不把这些马都带走?”

老王立刻慌了:“别的都在这里。我们就在这里扎根吧。”

旁边的老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就是憋不住气。看那些马。即使你现在用鞭子赶他们,恐怕他们也赶不走——”

当我转过身时,我看到红杉充满了活力,胡夫粗糙的脸上充满了喜悦。他翻身下马,正要给老王一个拥抱。结果矮个子手里的缰绳嗖嗖地响,高兴得想往马背上爬。胡夫不得不警告他:“你没练过骑术,小心别摔倒——”

“我小时候会骑!”老王看着刚才老胡的马飞奔,心里痒痒的。他小时候确实骑过,但只是在放牛的时候。

老胡刚刚骑了一匹大黑马。除了额头上的一块白斑,他什么头发也没看见。老王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赤兔马,楚国的霸王曾经骑过赤兔马,我就当一次霸王!”

赤兔哼了一声,大嘴唇突突直抖,然后扭过头去。马屁股指着老王,长长的尾巴一甩,马尾辫扫过老王的脸,让他不由自主地打喷嚏。

你什么意思,你想亲我的屁股?老王又转到了赤兔的身边。结果赤兔又转了一圈。这一次,他的头正对着他。从它的大眼睛里,老王似乎看到了一丝不屑。

不要认生,按理说不应该。从动物生态学的角度来说,老虎看人低,马看人高,所以老虎有胆量咬人,马却乖乖地请人骑。

看来要先接触感情。老王伸手准备摸赤兔的大长脸。古语有云,马不知其长脸。

赤兔突然张开大嘴,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大板牙,往老王的手上咬去。虽然是草食动物,但是咬一口很难。

老王赶紧抽回手:“这年头马欺负人,我先抽你三百下!”

其实老王是舍不得下手的。刚才,正如胡夫所说,这些马不是矮蒙古马。在地理上,它们属于西域的古马。他们有着悠久优秀的血统,脾气大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重要的是价格不贵,一万块一匹,打包加工。因为那里荒漠化严重,饲草价格逐年上涨,喂这些马是亏本的,所以会淘汰一部分。怪不得看起来这些马不胖,还毛茸茸的。

赤兔做不到。你也可以试试那些红色的兔子和黄易——老王有另一个坏主意。老胡还是比较了解他的,郑重警告:“骑马不是儿戏。除非你有马鞍和马镫,否则不要骑!”

除了这只赤兔,其余的马都是光秃秃的木板,只有那些骑马长大的牧民,其他的都是骑马摔的。

我不信邪,连大灰熊野猪都被我打败了,我也制服不了一匹马——老王搓着手,他看到小白四处戳着,伸出爪子,想摸赤兔的大脸。可惜它的小身板太短,勉强够得着赤兔的小腿。

老王在鼻子里嗅了嗅:“小白,别自作多情了。我拍了马腿,一个大头针叫你飞上天!”"

小白呲牙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他看到赤兔低下头,凑在小白的小脑壳前,嘴里发出突突声,他喷了小白一脸的泡沫。

看到藏獒也被打了,老王开心多了。他正要再次刺激小白,却见赤兔的大脑袋十分亲热,弓起身子直扑小白怀里。不幸的是,小白的小身体太瘦了,他直接被巨大的马头拱了起来。虽然有点尴尬,但大家都能感受到赤兔对小白的亲近。

小白也伸出小爪子,使劲推了推赤兔热情的大脑袋,抽空在脸上抹了两把,然后嗖嗖地往马背上一甩。赤兔一拍小爪子,大叫一声,伸开蹄子,向泡子跑去。在马背上,小白兴奋地尖叫起来。

妈的!老王泪流满面,说不出话来:我连小白都比不上吗?

突然,他想起了另一个胡茬,立刻笑了几声:“我明白了,小白的祖先是一匹毕,天马可以骑。以后还是叫小白关妈吧,叫江北的毕马文!”

大家也笑了:“我怕藏獒再闹,我们江北经不起折腾。”

胡夫的胡子高兴得直抖:“这个毕·马文不是虚构的。我在西北,听老人说,以前马贩子都要一只猴子,说猴子对马瘟特别敏感。如果马棚里发生了马瘟,它会吱吱叫,能够提前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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