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寓密室杀人案的推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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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夜。

琴没有跟随李笑难回到他的办公室等待,而是打了声招呼后,就缓慢地离开了警局。

在李笑难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电脑上收到了外出探案的名侦探们发来的联名回复。

“尊敬的波兰市警署探长,李笑难。由于您并未发起正式的委托与悬赏,所以原谅我们在案发现场勘察结束后,在一边吃晚餐的时候,用邮件的方式告知您此次推理的结果。就如您先前说的。”

“找到并公布谜题的真相,是侦探的职责。”

“下面是由A级侦探tamel给您带来的推理,请品尝。”

“这帮子二次元同好会的成员是不是也有点神神叨叨的。”李笑难想着,另一边继续翻看着邮件。

“首先我们从案件的结果分析,死者身处门窗由内反锁的密室中,后脖颈处有疑似被注射安定类药物的针孔。可以通过简单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凶手在无法处于房间外将门窗由内反锁的前提下,那么凶手将被害人杀死的方法将只有一个——就是等待被害人亲自进入房间反锁门窗后,在房间外,通过事先设计埋伏好的机关,将被害人杀死,随后将凶器回收并销毁。”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凶手如何肯定死者一定会走进他事先设计好杀人机关的房间呢。”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隐藏在‘身份’问题上。整个活动是由总编辑萧雪发起,三名写手参赛的形式举行。从抵达现场后的第一时间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死者身份为写手之一的‘首阳’,最大的嫌疑人系该活动的总编辑,萧雪。”

“因为只有活动的组织者有能力暗箱操纵或是故意分配,使得死者进入预设的房间内。”

“但这一即时推理又与口供不符,通过唯一清白的证人写手‘紫龙’的叙述,房间是由三名写手自行选取的,不存在暗箱操作或是分配。”

“所以这一疑点就随着真凶——伪装成萧雪的‘首阳’暴露,迎刃而解。即死者的身份正是总编辑萧雪,而凶手‘首阳’通过‘四人并没有私下见过面’的盲点,成功在警方的视线范围内利用口供与死者交换了身份。”

“写手的房间是自行选取的,但是总编辑的房间却是固定的。”

“再结合2001室的门锁曾在案发前被人破坏过,综合监控曾捕捉到自称为萧雪的‘首阳’在案发前几日到达过公寓,通过这两条线索的佐证,第一重看似随机选择的结果,转变成了固定选择的谋杀。”

“下一个问题也就来到了房间内的杀人机关。”

“在我进入案发现场房间内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房间有点太高了,并且头顶上只有一个很粗的房梁由房间门至窗户的方向横跨着。”

“结合死因与死者被发现时的位置,唯一造成此结果的方法,只有将凶器悬挂在房梁上,随后松开固定的绳索,才能够在房间内,造成重击死者头部至颅骨碎裂的死亡原因。”

“所以我当机立断地找了个梯子,查看房梁,果然发现了被某种绳索缠绕摩擦过的痕迹。”

“房间内的另一个疑点就是在案发后充斥着的,大量的不属于死者的动物血液。”

“从逻辑层面上看,这和那朵花一样,属于凶手炫技或是挑衅的多余举动,目的似乎是为了渲染一些视觉上的冲击力,以此展现自己的残忍或是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某种意义上的发泄。”

“但从已知凶手精神状态偏正常且稳定的结果来看,这种带有‘记号’式的多余举动,做一样就够了,那么凶手将血液噙满整个房间必然是整个手法中的一环,并且血液的作用只能是为了隐藏什么。”

“所以我就想到了在门口干涸的血迹中,残留的铁碎。”

“在没有找到明确凶器的前提下,我暂定铁碎为凶器的一部分,凶手通过某种手法将其从房间内转移到了房间外,并进行销毁,所以会在房间门内侧有铁碎的残留。”

“多出的大量动物血液是掩藏不住那些残留的铁碎的,所以它能掩藏的只有血迹,真正属于死者的血迹。”

“在想明白这一点后,我站在房间门的内侧,发现这个房间的壁纸很有问题,由于是复古的方形壁纸叠加,在一定高度上会让人产生一些视觉上的误差,为了避免被眼睛欺骗,我再次爬上了梯子,果然,在门框上沿处,有着一个横向的三至五厘米的短小门沿,在门沿的上方,有着一个可以向内推动的,与门齐宽,高度在十至十五厘米的换气窗。”

“而如果在不爬上梯子的前提下,会因为壁纸的视觉错觉和门沿的遮挡,完全无法发现换气窗的存在。”

“我还发现门沿上方还有着被固定过什么的痕迹,我检查了房间另一侧,也发现了同样的痕迹。”

“这个痕迹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被害人在进入房间后,却没有发现头顶正悬着凶器的问题,如果用一层巨大的床单之类的东西将整个天花板遮挡,并固定在门沿上方,那么这个房间就会在视觉上恢复正常房间的挑高,让第一次进入此房间的被害人察觉不出异常。”

“至此,就来到了最后一个问题,凶器。”

“结合充当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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