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丧家之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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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芸捏了捏楚朝暮的手,软软的,滑滑的,没忍住又捏了捏。

楚朝暮抽出自己的手:“捏什么捏?有病。”

楚芸拽过她的手,十指相扣,楚芸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好了,小舅子我们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吧,我带暮暮去吃饭。”

楚朝夕摆摆手:“去吧去吧,不用管我,我自己想办法回去,实在不行我爬回去就行了。”

显然这个礼物是让楚朝夕美到了,毕竟他难得这么和颜悦色。

“走吧暮暮,我找到一个不错的店,同事推荐的,据说还可以,很适合情侣。”

“行。”

到了地方,楚朝暮扣紧了脚趾。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你是真特么狗啊,楚狗,嗯,好像不对,芸狗。”

“对呀,她们都说这是情侣约会必来的地方。”

“哪个情侣约会在螺蛳粉店约的?”

“你不喜欢吃吗?那我们换一个吧。”

“算了,就这里吧。”

楚朝暮抬脚走进去:“不得不说,这味道确实臭得挺正宗,老远就闻到臭臭的。”

楚芸拉开椅子:“暮暮坐。”

*

别人约会是牛排香槟,她俩约会是螺蛳粉配啤酒。

楚朝暮抖着自己的人字拖:“还行,味道真还可以。”

楚芸笑笑:“暮暮喜欢就好,那我们以后可以多来吃。”

“行。”

*

另一边,由于太喜欢新衣服,高兴到出门只带了人,手机和钱等等一根毛都没带的楚朝夕已经在路边沿着路走了半天了。

他累得快断气了,大口大口喘着气:“呵,呵,呵,累死我了。怎么一个人都没遇到。”

实在累得不行,楚朝夕蹲在地上:“歇一歇,累死我了。”

蹲了半天,一辆迷人的,闪亮的,耀眼的,骚包的,恶心的——绿色镶钻跑车停在了他面前。

楚朝夕被闪得睁不开眼,用手挡住眼睛。

车里的周城笙吹了个口哨:“怎么回事?他们不要你了?把你赶出来了?哟哟哟,跟个丧家之犬一样。”

楚朝夕站起身,一坨口水就喷在了周城笙的车上:“滚!这么快就吃完了?饭桶!”

周城笙拿着纸巾下车,仔仔细细擦掉车上的可疑液体:“敢给我车吐口水,你自己在这里自生自灭吧。”

楚朝夕眼疾手快直接窜到他车里:“刚开始直接走就是觉得你不会送我,现在既然已经遇到了你就做个好人吧,不然我就赖着不走了,跟到你家去。”

周城笙丢掉纸,上车。

“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小心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算了,看你在路边蹲着跟流浪汉一样怪可怜的,我还是送你回去吧。”

楚朝夕也不计较他的说话方式,咧着嘴笑道:“多谢义父,我再也不说你的车丑了。”

“你敢说我的爱车丑?”

“不丑不丑,美得很,精妙绝伦,多么迷人的绿色。”

周城笙满意点头:“知道就好,你笙爷的品味一直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

楚朝夕敷衍着:“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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