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连续两天来造访她这座金屋(1 / 2)
靳予。
自己是有多久没听见这个名字了?
不是一两年,从大四分手到现在五六年了,就从来没有人在自己面前再提过他。
此刻蓦地听到,盛晚还是绷不住的稍稍失态。
“回国啦?”片刻后,她回神笑笑:“挺好的。”
态度是无所谓的,但脚下的玻璃杯碎片是骗不了人。
“晚晚。”程鸢忧心忡忡地看着她:“你不会还想着那个渣男呢吧?脑子可别抽。”
“说什么呢你。”盛晚有点哭笑不得。
“得了吧,你可骗不了我。”程鸢撇了撇嘴:“是谁当初和靳予分手就要死要活的了?萎靡不振了那么久…但渣男就是渣男,你甭觉得这么久过去就会转性。”
“他这次回来如果联系你,理都甭理他。”
“瞧你这操心劲儿。”盛晚重新要了杯酒,边喝边笑:“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没那么贱。”
“确实,你还是要脸的。”程鸢顿了一下,又贼兮兮地笑了笑:“而且就算你把持不住,你家金主也不可能允许你在外面偷吃。”
“你要是玩火儿的话,一不小心就容易自焚。”
盛晚不语,心想她这句话说得倒是没错。
她和陆远词在一起这几年,后者虽然又冷又寡淡,还时不时的就会消失个十天半个月,但对她的‘占有欲’那可是十足十地不容置喙。
虽然盛晚不知道自己和陆远词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谈恋爱’,因为他们确实更像是金主和金丝雀,但她还是知道寡义廉耻怎么写的。
就算程鸢不提醒,盛晚也没那个偷吃的心思。
应付陆远词一个人,她的老腰都快断了。
程鸢:“月末有个大学同学聚会,你去吗?”
他们大学那批人算是玩儿得比较好的,隔个一年半载就会聚一聚,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盛晚想了想:“等回去看看行程表吧,我随时有可能出差拍外景,不一定在。”
“不在就算了,正好不用去。”程鸢保险起见地说:“万一靳予去了呢。”
“……”
“你俩当年可是学校里最高调出名的鸳鸯,少不了被调侃。”
“不去就撞不上,免得尴尬。”
“…再说吧,我又不是很想去。”盛晚嘟囔了句。
又和程鸢胡侃了一会儿,考虑到她明天还得上班,两个人没有疯到太晚,适可而止的就说了再见。
成为社畜后就是有千百种束缚,想当年两个人在大学里,一闹就是成宿成宿的狼狈为奸。
“晚晚。”临走时,程鸢帮她围好了脖颈上的围巾,一下子遮住了大半张脸,她谆谆叮嘱着:“你心里得有点数。”
“靳予要是敢联系你,绝对不能理他。”
“他要是敢缠着你就告诉我,我派庄知越去揍他。”
庄知越是她们大学时期玩儿的要好的同学,现在光荣晋升成了程鸢的男朋友。
“成,都说了别瞎操心了。”盛晚弯了弯眼睛,转身走人,对她挥了挥手:“赶紧回去准备加班材料吧宝贝。”
程鸢在原地愤愤地跺脚,怒骂她这个金宝贝哪里懂朝九晚五的社畜有多苦。
两个人在清吧喝的都是果酒,度数不高,甚至都构不成‘酒驾’的酒精因子含量,也就没叫代驾,自己开车走的。
盛晚难得没行程的一身轻松,也就不着急回去。
今天和程鸢聊了不少大学时候的事情,她想了想,打转方向盘开去宁安大学外面的那条小吃街。
宁大小吃街无时无刻不是人山人海,小吃摊摊主个个赚得盆满钵满。
盛晚自然是不太饿的,但她就突然很想吃大学时候总挤进人群排队才能买到的那个鸡蛋汉堡,所以就来了。
之前上学的时候,她懒得自己排队,从来都是指使靳予排队去给自己买的。
男朋友是用来干嘛的?就是当牛做马的嘛。
等盛晚跟着他一起去的时候,靳予就成了垃圾桶——专门吃女孩儿剩下的东西。
没办法,盛晚看什么都想吃,但食量也就比猫大一丢丢,什么都吃不完,自然只能靳予去解决了。
她还记得少年总会把她揽在怀里,宠溺又无奈地笑:“小晚,我什么时候才能把你养胖点啊?”
少女就跟他斗嘴,笑眯眯一顿怼:“大胖子有什么好?你是不是想pua我让我变胖就你一个人喜欢然后离不开你啊!”
“胡说八道。”靳予皱眉弹她脑门,却又在盛晚假装捂着额头呼痛的时候心疼得不行,抱过来哄。
时不时地,就腻歪着亲在一起了。
少年人的感情总是简单热烈,浓郁得化不开。
靳予几乎是盛晚见过笑起来最好看的人,他无比干净清爽,气质毫无城府,眼睛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灿烂,笑起来还有一颗小虎牙。
青春期的少女,谁能抗拒这样英俊又痴心的少年呢?
盛晚大一的时候就和靳予在一起,等到大四莫名其妙被通知单方面分了手,他说他开始喜欢别人了。
那段时间,是真的痛彻心扉。
算起来整整在一起三年的时间,无论她多刻意想去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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