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一举翻身的铁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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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这句质证未免太幽默了,你怎么会认为我们有胆子拿拼接伪造的证据上法庭?”

时欢温声细语,“我们跟某些身为执法者却藐视法律的人可不一样,我们很相信法庭,相信法庭能查出真相,辨别真伪。”

公诉人被刺到了:“被告,你是在人身攻击吗!”

周自珩温和地笑:“她是在请公诉方仔细看,仔细听。”

公诉人:“听什么?”

周自珩却看向时欢,小幅度地挑眉,像是在问她——你呢?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

时欢看向重复播放的视频,哦,明白了:“听……烟花的‘砰砰’声,还有玻璃窗忽暗忽明,也是因为倒映了烟花的光。”

周自珩笑,轻轻点头,嗯,对。

公诉人还不明白:“这又能说明什么?”

时欢看向原告席:“宋夫人,那天晚上几点开始放烟花,您还记得吗?”

“……”宋夫人表情绷紧,手指在桌子上攥紧了一张纸,没有开口。

“是九点零九分。”周自珩拿出一张纸,交给审判长,“‘九九’的寓意是长久,我拿到了烟花公司的合同,上面写清楚了时间,就是九点零九分。”

烟花燃放的时间就能证明视频拍摄的时间,而法医出具的报告里宋薇遇害的时间,是九点半到十点半之间,进而就证明了时欢是在宋薇遇害之前被人引去花房,再加上造假的两百块钱,已经足够反驳公诉方所谓的“蓄意杀人”!

旁听席上的人都是醍醐灌顶,要不是记得法庭不能喧哗,他们都想站起来给周自珩鼓掌了!

就这样!

就这样一条条地将公诉方列出的证据打下来,只要蓄意杀人不成立,那就不可能死刑!

常加音坐在椅子上,她早就不担心时欢了。

不仅是因为看到她哥出现,相信她哥无论如何都有办法帮得了时欢,更是因为看到他们配合默契。

看,他们就那样一唱一和,就把那个作伪证的服务生耍得团团转,就又接连堵得公诉方哑口无言。

他们明明没有提前对过稿,听了对方说上一句就知道该怎么配合下一句,这一点从以前就是这样。

……

两个公诉人都接不住周自珩的招,不小心抬起头,跟周自珩对视上。

他看起来明明那么温和有礼,哪怕是在反驳他们语气都不重,然而这一眼,却令他们神经霎时间收紧。

就像,触碰到了什么不可冒犯的东西那般胆战心惊。

“然后是那把刀的问题。”

周自珩有条不紊,从桌上的材料里,找到那把凶器的照片。

“公诉人说这是我的委托人购买的凶器,请问除了卖家的口供以外,还有别的证据吗?”

公诉人强做冷静:“有卖家的口供还不够吗?”

“不够。请问有没有我的委托人与卖家同框的视频或者照片?有没有我的委托人购买刀具的消费记录?有没有人亲眼看到这把刀曾经出现在我的委托人身上?”

公诉人:“……”

“诸如此类的证据,公诉方都没有吗?”

公诉人低头翻找材料,显然,连续两个证据都被推翻,已经有些手忙脚乱。

周自珩侧了一下头:“‘孤证不立’这个词的意思,难道还要我这个业余的,向诸位专业的法律人解释一遍?”

“……”两名公诉人低头快速讨论着什么,神色都有些不知所措。

周自珩摇了摇头,他发言不疾不徐而条理清晰,每个字却都自带三分重量,落在法庭上,掷地有声。

“公诉方以这么薄弱的证据链,就敢请求法院裁定我的委托人死刑,未免太不将人命放在眼里,你们是公诉人不是普通的原告,你们代表司法机关的形象,这样的意气用事,合适吗?再抛开‘公诉人’这个身份,你们还有基本的良知吗?”

——不就是攻心术,宋夫人会,别人也会。

审判长连续敲了几下法槌:“提醒公诉方,谨慎发言。”

公诉人咬了下牙,破釜沉舟:“那么我们也要质问被告方,你们刚才说现场有第三个人,又有什么证据能够支撑?如果没有证据,你们在法庭上为了脱罪编造谎言,也请求审判长,从重处置!”

“我既然敢说,自然有证据。”时欢转向审判长,“请问审判长,我那天散落在花房的东西,现在是在禹城警局,还是已经转交法院?”

审判员倾身对审判长低声说了一句,审判长点头,再回答时欢:“已经在法院了。”

“那太好了。”时欢道,“请审判长把那些东西都拿上来,我说的证据就在里面。”

审判长有些疑惑,但还是允许了:“可以。”

法庭的工作人员将东西拿来,没有交给时欢,而是直接交给审判长。

“这些东西,事发之后,今天之前,一直保存在禹城警局物证科,任何人都没有机会接触到,可以保证百分百没有人做过手脚。审判长,请注意那个黑色小机器,其实是一个多功能小机器,它兼具通话、录音、拍摄等功能,宋薇在花房袭击我之后,我的东西都掉在地上,百忙中我打开了这个东西,丢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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