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六章 恶念(1 / 3)
听取了各方的建议,再结合自己现在的经济情况,柳青最后还是做出了决定,买那一栋报价一亿的别墅。
然后就是和那个业主谈价格。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能少一点就少一点,省出来的那些钱,留着给女主播打赏华子,都不知道能和多少个女主播发展亲密关系。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以九千二百万的价格成交。
要求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搞定所有手续,付清所有的房款。
别墅里面哪些东西要保留的,哪些东西可以带走的,也有了一个大致的约定。
明天他们会再一次去那里,做细节上的约定,该拍照的拍照,该录视频的录视频,将合同也给弄出来,然后再支付一部分定金。
尾款当然是最后支付完。
谈好了那些细节之后,再给上午看的那栋别墅的业主回信,告诉对方那一栋别墅不大合适,算是给了一个回复,不耽误对方找下家。
小雯吃完饭后,找了一个房间去做她的直播,没有继续参与到这个话题了。
叶默被安排在一楼住宿。
叶婉容知道了柳青准备买下午看的那一栋别墅,也就没有什么想法了,具体应该怎么交易,她没有参与进去,她也知道自己没有参与进去的资格。
女主人就在这里呢。
和业主谈判的,也就是柳青和苏绮,一些细节上的东西也是苏绮提出来的,她还和认识的律师请教了一些问题。
虽然只是买一套房子,可能这一套房子涉及到上亿的资产转移,必须得谨慎一点。
冯芷萱也参与到了这样的咨询之中,联系自己认识的那些打过房地产官司的律师和买过房子的人,了解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东西。
没有她们的技术支持,柳青都不知道从哪里下嘴。
他是第一次买房子,了解了一下整套程序,就感觉特别的麻烦,感慨道:
“太麻烦了!我这辈子大概就只会买这一套房子,以后不会再买房子了。”
苏绮含笑道:“话不要说这么满了,等以后你孩子都长大了,难道就不给他们买房子了吗?”
柳青道:“长大了,那一套别墅也能住得下去。”
苏绮摇头:“那可不好说,等孩子长大了,未必就愿意跟你住同一栋房子。”
柳青本来要反驳的,但是想了一下,他自己也不愿意跟他妈住同一栋房子,明明有了那么大的别墅,还要出钱买一栋别墅。
等他有了孩子,孩子长大了,不愿意跟他住在一块,那也挺正常的。
只能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反驳:“那也不需要买房子,咱们家房子那么多,给一套就是了。”
苏绮微笑:“你孩子长大的时候,那些房子未必就是你的。”
柳青名下的房产目前而言就鹏城虹景花园那一套,还是丁芸转给他的。
丁芸名下有着多套房产,但那是丁芸的房子,不能算是柳青的。
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以丁芸的生活条件,活个八九十岁,完全没问题。
想要继承那些房产,恐怕柳青还得等个三四十年,那时候不要说孩子,他孙子可能都不小了。
柳青想到这一点,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摇头道:“你说得也挺有道理的,以后大概还得给他们买房子。”
冯芷萱看着两个人聊这个话题,感觉有一些搞笑,这两个人一个孩子都没有,居然开始谈论着给孩子买房子的话题了。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问题是这两个也没有一个做了父母的人,居然就开始操那一份心了,显然是想得太多了。
另外,还有一个不正确的想法:“那个老太婆要是早一点死,得多好啊?”
“那个老太婆”当然是指的丁芸。
如果丁芸死了,她的财产理所当然的归柳青所有,包括天元集团的股份也是一样的,那样不管是柳青还是苏绮,头顶上都不会有一个人限制着他们了。
特别是苏绮,没有了这个一直压制着她的人,那日子将会过得相当的幸福。
不过转念一想,丁芸的父母都在,现在要是死了,她父母也可以继承一部分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先分割为配偶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财产。
因此当子女死亡时,子女及其配偶拥有的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其配偶所有,另一部分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配。
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拥有着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个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丁芸没有配偶了,但是有父母和柳青这个儿子。
没有立下遗嘱,父母尚在的话,她的遗产应该由她父母和柳青平分。
这么一想,冯芷萱觉得丁芸还是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死,不然财富大部分都流入到丁家了。
等丁芸父母都死了,那些遗产就可以归柳青一个人继承,丁芸那些兄弟姐妹是没有资格的。
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那才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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