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果然心虚(1 / 2)
听他这么说,她心中拧痛一瞬,林清清说得是对的,他只是在去救任朝的路上碰巧遇到她,救了她。
她反而不走,接过空碗问:“我瞧你胳膊上的伤又裂开了,昨夜给你的金疮药呢,我帮你涂伤口。”
“不必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损你姑娘家名声。”
“名声是什么东西?昨夜爬你床头,已经把名声坏完了,不差今日。”风从安美眸一抬,与他对视。
桃花眼脉脉柔情,他险些陷进去,风从安难得从他深黑的眸子里捕捉到一丝慌乱。
他果然把她送给他的金疮药给了任烟,心虚了。
“我这里还有半瓶,你拿去用吧,反正花伯的药,诛煞殿多的是。”风从安拿出一瓶与昨日一模一样的金疮药,转身离开。
身后裙摆处沾染的鲜红落入他眼中,子桑炎眼眸颤动,握着桌上药瓶,久久不愿松开……
风从安忍痛回屋,那瓶药是她从风轻玄那里薅过来的,他也有伤,所以给他分了半瓶,还有半瓶她舍不得用,拿去给了子桑炎。
反正还有两日就回诛煞殿了,花伯医术精湛,不会让她留疤的。
造孽啊,就是身上的伤口让她晚上睡觉只能固定一个姿势,一动就疼。
第二天早上更是疼得不能下地。
别人在山庄吃喝玩乐,她在床上痛苦呻吟,还有她那个倒霉催的弟弟,同样下不来床。
好在她的十伯伯有良心,派小玉儿来照顾她起居,他去照顾风轻玄。
虽然她看小玉儿怎么都不顺眼,但小玉儿伺候人这功夫,属实出色,茶水总是温度适宜递到她嘴边,特地去膳堂给她盛来她爱吃的菜肉,她若累了躺下,她便靠在床边给她捏肩……
她忽然明白十伯伯为何离不开她了,她要是个男子,定要争着抢着将她娶回家。
如果她不知道是她在上一世害死了风轻玄的话。
子桑炎昨夜涂抹药膏,今日手臂伤口已经结痂,他暗叹诛煞殿殿主白云苍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
陆溪言召集人在二楼停留,子桑炎在庄内留连,也走上二楼,昨日在他眼前晃得心烦的风从安,今日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见踪影,
诛煞殿的四人,他一整天都没瞧见。
“外面地湿不能出去,从二楼望去景色宜人,在座各位都是京城才子佳人,就在这山庄二楼吟诗作赋可好?”
陆溪言一刻也不消停,将人组织过来比拼才艺。
子桑炎扫视房内花花绿绿的颜色后,只觉得他聒噪,转身离开。
“子桑炎,你跑什么?我可看过你写的文章,文采飞扬,要是若是溜了,那真是可惜。”陆溪言远远将他叫住。
“无趣。”
“看来在子桑兄眼中,诛煞殿的人才有趣。”陆溪言没指名道姓,在座各位竟都听出他言外之意。
都听说昨夜雨林之中,子桑公子抱着风从安舍不得放开。
一个个好奇的目光黏在子桑炎身上,他五官精致深邃,只是面无表情站在那儿就让人芳心暗动,今日穿的青珀色锦袍与昨日比过于华丽,衬得他更是矜贵难以接近。
这么俊俏的公子配风从安……倒也是郎才女貌……
风从安美貌让人无可挑剔,也就只有在座的任烟能比上一比,她与别人不同的是,笑起来桃花眸有神,明艳可爱,心情不好绷着脸时拒人千里,却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任烟的相貌属于一眼惊艳型,又娇又柔,从来都是恰到好处的微笑挂在脸上,让人心暖。
“确实有趣。”子桑炎回应后离开。
一句话,陆溪言脸色僵硬难看……
暮云气得咬牙,那个风从安那里有趣?长得跟琵琶成精了一样,见她一眼她能恶心好几天。
“陆公子,不是比拼诗词吗?开始吧。”任烟柔声唤回陆溪言心神,见到这张美丽治愈的脸,他神色缓和:“行了,开始。”
刚说完,暮云拉着哥哥暮山下楼,暮山英朗的脸上划痕明显,是昨晚任朝还回来的。
无人在意,诗会在二楼开始。
暮云让暮山帮她寻找子桑炎的踪迹,她不相信子桑炎会去找风从安。
她必须要看清楚子桑炎在哪儿。
山庄排水很好,下过雨的山庄里,青石板已经干了,子桑炎让百牧搬把椅子放在山庄门口,他端坐在门口,观赏雨后的山景。
山庄被林木包围,他坐在山庄大门口铺的青石板上,望着经历暴雨后的林子,雨水被地面吸收饱和,枝叶惨败,滴滴答答的雨水从树叶下滴。
他心里平静,忽然想起昨夜被雷劈中的那片树林,向百牧吩咐:“左边第二座山东南方向,代我取一块儿雷击木。”
他身在鸿胪,仪礼吉凶,朝会,外宾等皆由他们所管辖,雷击木辟邪,恰好能以礼送人,无论灵验与否,总让人心有安慰。
静坐下来,昨夜的画面总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花猫,抱在怀中软软一团,脏脏的脸上挂着黑溜溜的大眼睛,在他怀中轻蹭。
拿出银蝴蝶发簪,在手中细细端详,做工极好,上一世她无论走到哪儿都会戴着,这是她爹爹生前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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