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联邦登月项目的商业内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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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联邦宇航局正式宣布星际探索技术公司成为联邦庞大的阿尔特弥斯登月计划中唯一的一家登月舱承包商,贝佐斯还有点不相信。

因为那是一个极其不成熟的技术,却击败了由蓝源+洛克希德马丁+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德雷珀公司组成的全明星“国家队”。

自己的技术明明最成熟,成功率最高,并且自己的合作势力还那么强大,敢叫“国家队”就是因为这个。

竟然输了!

至于那个什么“小企业队”,名字就解释了, 二十多个公司组成的团队来凑热闹,被pass掉也正常。

只是贝佐斯实在是想不到,自己为什么会输?

任务架构上,SLS将发射三名宇航员乘坐猎户座飞船进行为期多天的月球轨道之旅,随后两名宇航员将转移到登月舱着陆器,这是他们前往月球表面的最后一站。

着陆之后经过大约一周的月面探索,他们将乘坐登月舱着陆器重新起飞,返回轨道上与猎户座飞船对接,然后返回地球。

要知道埃玛隆的“登月飞船”可是非常不成熟的,甚至研发测试的过程中就炸过好几次。

所以这个结果令人震惊和意外。

按照通常思路,埃玛隆的“登月飞船”顶多在“三选二”的环节里中标,就是中标了也会成为备份。

三选一能中标,相当于把联邦的重返月球大业最后环节完全交给了埃玛隆,成败在此一舰。

这个决定从技术上可谓相当冒险。

因为另外两家是传统的阿波罗式登月舱,登月舱可以通过成熟的商业火箭或者SLS运送至环月轨道或者环月空间站停泊组装,实际工作段只是着陆并飞离月球表面。

但基于“登月飞船”是个异类,其高达50米,重达约100吨,一个“登月飞船”大到能把另两家登月舱都塞进去还有富裕,即使强如土星五号或者SLS火箭都无法将其送至月球轨道。

那怎么办?

难道瞬移过去?

而埃玛隆就有自己的办法,那就是他的公司正在研发中的“超级火箭”助推器, 只要它成功了, 就可以把原计划中的“星舰”和由星舰改装成的“登月飞船”发射到太空。

所以实际上联邦宇航局是拿钱资助了一款超级火箭太空飞船的研发。

本来埃玛隆要自己掏钱研发,现在好了,国家支持了。

至于登月什么的,都是顺便。

可又一个问题出现了,那就是“超级火箭”助推器只能把“登月飞船”送到太空轨道,不能直接送到月球轨道。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登月飞船自己飞到月球。

可这就需要完整的可重复使用星舰系统完成开发并且成熟。

还需攻克大规模低温推进剂在轨加注技术并使之成熟。

甚至一次加注还不行,登月飞船和加油用的星舰需要多次在轨加注。

另外也得攻克星舰载人需要面对的一系列安全、技术和政策问题。

加注好几次才能登月一次,说实话挺麻……不,相当麻烦!

总而言之,都是登月,其他两家充其量算个“普通”难度,而埃玛隆就是“地狱”难度。

偏偏联邦宇航局就选择了这个。

也有人说,研发中的星舰每次试飞都有宇航局的评标团队亲临现场观摩,可能正是这种屡败屡试的精神和强大的执行力打动了宇航局,让他们做出了决定。

嗯,就当真的听吧。

另外,大统领登子对登月舱经费拨款严重不足可能也是埃玛隆的“登月飞船”中标原因之一。

前两年,载人登月舱预算一路狂砍,以至于最后的拨款只能满足一家全力工作。

要是维持原有的“三选二”方案……那就是谁家拿到的钱都不够用。

那最终抱歉了——只能价低者得!

于是登月舱的研发合同被独家授予了星际探索技术公司,巨头云集的国家队和小企业抱团队颗粒无收。

但这远不是故事的结束,而只是一个开始!

这个结果,败选的两家很不甘心。

两家对招标公开表示质疑,并表示进行申诉。

“你特么早说谁价格便宜就选谁啊,我们都是按照技术成熟和可行性高去了!”

“毕竟按照常理来说,登月这么重要的事,肯定是这两个指标最优考虑啊,谁知道你特么最后选了便宜的。”

“你要早说,我们报价更便宜。”

反正等、等中选了,项目进行到一半……咳咳,再涨价就好了。

别看我啊,大家都这么干。

由于联邦法律规定投标申诉需在开标后30天内进行,所以两家在采购申诉期压线向“联邦政府问责办公室”提交了长达175页的申诉申请。

抗诉点在于称联邦宇航局对方案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不当评估,且没有留给另外两家适应性修改报价和标书的机会。

然后,联邦宇航局就迫于压力暂停了对星际探索技术公司的合同执行,所有流程都“冻结”,直到问责办公室作出最终裁决。

而按照问责办公室的工作流程,要在100天内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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