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次不走寻常路(1 / 2)
半夏悠悠地哼着歌儿,把厚厚的外套扔在床上,然后弯腰提溜起蜷缩在地板上的黄大爷,黄鼠狼半眯着纽扣似的小眼睛,毛茸茸的尾巴垂落下来打了个卷,自从入冬以来,黄大爷的精神日益萎靡,大概是气温低了,这把老骨头愈发僵硬,可黄鼬又没有冬眠的习惯,于是整天保持半醒不醒,昏昏欲睡的状态。
“出去玩。”
半夏把它扔进客厅,黄大爷陡然惊醒,飞快地小碎步跑出去猫起来了。
通常情况下她不让黄大爷进卧室,黄鼠狼毕竟不是猫狗,鼬科动物身上的臭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散发骚味,这味道穿透力极强,且洗不干净,生命不息骚臭不止,老师在的时候只能用香水和花露水来掩盖黄大爷身上浓重的体味,她们给黄鼠狼猛喷过期香水,就像是中世纪欧洲常年不洗澡的贵妇人。
一通“哧哧嗤嗤”,喷得后者睁着无辜的小眼睛一脸迷惑。
“爸妈,你们看到我的箭袋挂到哪儿去了么?”半夏弯腰瞅瞅床底,又望望墙上,“箭袋呀箭袋,你在哪儿呢?听到我喊你了吗?听到请回话!”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梦里青草香。”
房间里找不着,她轻快地蹦跶到客厅里去了,嘴里哼哼唧唧的。
“你把梦想带身上……”
半夏找到了箭袋,它塞在了电视柜的抽屉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女孩把它展开用力拍了拍,尼龙制的袋子相当牢固耐用,用了这么多年,带子也没磨断。
半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外出打猎了,她一直在消耗自己的储备粮,淡水消耗得快要见底,好在前两天下了一场小雨,大眼睛还在附近巡游,为了安全起见,白杨建议她不要离开梅花山庄。
大眼睛的存在让女孩相当恼火,半夏一个自由自在惯了的人,整个南京市都是她的,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人能管,可忽然某一天就处处受制了,别说到处转悠,就连生火做饭都要偷偷摸摸,一座挖好的无烟灶用不了几天,就得重挖,半夏用工兵锹挖得满头大汗,挖着挖着心态就崩了,把铁锹往坑里一扔,坐下来生闷气。
一边生闷气一边流眼泪,真委屈,可又不知道为啥委屈。
反正就是委屈。
半夏把削好的木箭一支一支地塞进箭袋里,箭比弓要难做,每一支箭都要回收维护,三十支箭能用很久。
她把所有的箭挂在墙上,整理好弓箭,接下来掏出又黑又粗又长的大炮筒子——雷明顿870泵动式霰弹枪。
“咔嚓”一声,锋锐的杀机从指缝里宣泄出来。
半夏细细地擦拭枪身,从头擦到尾,又从尾擦到头,在这个时代,武力是立身之本,有这把枪在,半夏就是站在南京市食物链和生态位巅峰之上的生物,没什么可以挑战她的地位,别看她是个萌妹子,她掌握了最强大的暴力,对这世界上的几乎其他所有生物都有生杀大权,只要对方走进870的射程内。
不过大眼睛出现之后,雷明顿870就有点不够看了,半夏希望能有更大的炮筒子,可以一炮轰掉那颗大眼珠。
“叮叮当当”地一阵抖,女孩把袋子里沉甸甸的子弹全部倒出来,黄铜色的9毫米钢芯弹和深红色外壳的12号霰弹滚落了满满一茶几,数了数,手枪弹有三十一发,霰弹有二十二发,仿54手枪弹匣可填十七发子弹,这么多子弹也就两只弹匣,而雷明顿870可填八发弹,半夏手里的霰弹够装填三次。
她给手枪和霰弹枪压满弹药,多余的子弹无须携带也用不上,披挂好单兵携行具,护肘护膝,背上背包,全副武装,半夏在大厅里进行了一次快速原地高抬腿。
不到半分钟,累得够呛。
“好沉啊,这些东西都带上根本跑不动。”女孩气喘吁吁地坐下来,把背包放下,霰弹枪从肩上卸下,然后伸直两条长腿靠在沙发上装死狗,“太他妈沉了……”
她撩起汗湿的额发,目光落在黑色的霰弹枪上,雷明顿870空枪重量都超过三公斤,半夏在脑中设想了一下当自己在外头被大眼睛发现时该怎么逃命,最后摇摇头,这么多累赘在身上,死路一条。
再试试。
休息片刻,她再次披挂上阵,装备齐全,一个猛虎下山从客厅里扑进卧室,下巴被枪托撞一下,疼得半小时说不出话。
“嘶——哈——”
半夏龇牙咧嘴地对着镜子涂酒精,下巴肉眼可见地肿了,她愤怒地用脚踹卫生间的墙:“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骂完了还是得乖乖地再来,这次她特意把霰弹枪的枪托给固定好,站在客厅里,慢慢躬身,腰腿积蓄力量,一个饿虎扑羊往前一蹿,贴地匍匐前进,进入卧室后警惕地左右观察——“安全!”
“翻滚进入掩体!”
半夏开始战术翻滚——
滚不动。
背包太大给卡住了。
半夏侧躺在地板上,努力试图翻滚,可身后的背包就是块大石头,她和背包抗争许久,像咸鱼那样在砧板上努力蹦跶,最后半夏放弃了努力,躺在地板上思考人生:纵使我一世英名,最后也免不了被一个背包害死?
“再来一次。”
她扔掉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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