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靠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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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十天对京师地区的物价进行评估。

公文的最后,规定了这第二板斧更加严重的惩处措施,第一板斧的温和政策既然不管用,那就开始定罪抓人。

“京师诸市司评物价不平者,计所贵贱,坐赃论;入己者,以盗论。”

督办小组以石坊及石坊中的各个街道为单位,根据历年大明各个货物及住宿等情况的价格进行评估。

评估出物价超过原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以贪赃论处,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原本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以盗取民财论处,一样抓到刑部问罪。

物价超过十倍以上的,移交锦衣卫北镇抚司审办。

这其中是有文章的,一般做生意的,就算敢于硬着头涨价,也不会过于疯涨,因为那是要命的。

但凡是敢涨价到十倍以上的,后台都不简单,尤其是鼓楼街那些东家,都是以各地大商会作为背景。

商会的会长一般是地方豪商财阀,豪商财阀的则是串联地方官吏及朝中各大权贵,一般的审办方法对他们根本无法行之有效。

对付这种人,户部是办不了的,但是大明朝有专门对付他们的机构,便是厂卫,锦衣卫背靠皇权,就是专门惩处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权贵的。

再大的靠山,能大过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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