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就是没抄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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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相怜。

姚东再次啃了口媳妇投喂的瓜,问:“你看过本子么,讲的什么故事?”

徐山争自己找的本子,万一是“囧”系列呢。这个系列成本都不高,但票房都不算低。

真要错过了,那就真特么是错过了好几个亿!

“本子我没看过。”老胡嗤笑一声,道:“我大概知道故事,是一个超市里的故事,剧情结构和99年的韩国电影《加油站被袭事件》有点像。”

这特么不《夜·店》么?

姚东是看过《夜·店》的,这也是用数码机拍的电影,电影讲的是超市一夜的故事,制片成本绝对比原版的《石头》还要低。

摆明着就是冲着成为《石头》第二去的,都想着以小博大。

可这电影里的笑料跟小品集合差不多,不少桥段挺逗乐的,观众笑完了大概就想:我刚刚看了啥玩意呢?

总之说差不差,说好也没多好的爆米花电影,和《石头》形似神不似,还真就没得比!

姚东瞬间失去兴趣,继续吃瓜,茜茜却奇道:“他不会想着抄袭吧?”

“这我就不知道咯,他剧本还在改。”胡戈笑道。

“这哪能叫抄袭?这是模彷、是致敬、是借鉴!”

姚东笑道,又扯了两张纸巾,一张递给自个媳妇儿,一张自己擦了擦嘴。

一部电影是很难被版权法判定抄袭的,比如说《夜·店》,他的创意和04年短片《超市也未眠》雷同。

电影的整个故事架构道到细节上的人物出场介绍,模彷了《两杆大烟枪》《偷拐抢骗》《夹心蛋糕》《11:14》等等许多此类套路的电影。

可从法律层面上讲,《夜·店》就是没有抄袭。

法律只保护电影里的音乐、台词、美术资源等内容,并不保护创意、剧情结构、出场方式、人物设定、镜头构图、运镜方式等。

所以后来就有了“融梗”的说法,这种行为道义上是不太站得住脚的,但很难指责违法。

连音乐、台词、美术资源都直接拿来就用的大聪明也不是没有,这种人一般被称为“搬运工”、“小裁缝”、“汉化组”,不仅仅是道义上站不住脚,还是违法的抄袭行为。

着名例子是《汽车总动员》和《汽车人总动员》,后者完全就是搬运、汉化前者的低劣产品。

PS.你们是真的一点都不安慰啊,再也不和你们水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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