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隔墙有耳(1 / 2)
“刚才幸亏我拉住了你,要不然明年的今天,你坟上的草已经一人高了。”
仇玉愤愤不平,道:“他刚才想要杀你,是我救了你。”
“他只是没有拿到他想要的答案,想用威胁的手段而已,他不敢杀我。”
“终究还是救错了人。”
案发现场。
很显然,现场没什么特殊之处,和前两起案件类似。
【死者:洪大贵。】
【死因:烧死。】
【死状:跪拜姿势,状如黑炭。】
【职业:布商。】
【家庭成员:一妻一妾,三个孩子,全是女孩。】
【特点:爱占小便宜。】
【社会关系简单,因为他爱贪小便宜,没什么人和他来往。】
【昨天下午刚去药房抓过药。】
“跟踪的怎么样了?”
“并无异常。”
方卓道:“明日去一趟飞虹观后山,仔细查验一番,今日晚间……”
陆乘风没等方卓把话说完,比划了一个OK的姿势,便下去安排去了。
再这样下去,他这个知县要下岗了。
要抓紧了,李二限七日破案,想来是和金龙的出现有关系。
天底下就只有他才是金龙,张本志这是自掘坟墓啊。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伤脑筋啊。
这是在向自己示威吗?
应该不是,向李二示威才是真的。
金龙从来都是皇家的产物,和他道观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观世音都要为李世民的名字让路,被迫改成了观音菩萨,你张本志算哪根葱?
更何况,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物理现象,迷惑愚钝的人们的。
难道……
方卓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事情……
方卓马上交代,这件案子到此为止,一切听从陛下安排。
日常工作由陆乘风代管,他要回家种地,搞养殖,酿酒去了。
回到家,方卓钻到书房内,写了很长一篇奏疏,差人送到了京城。
从此,一睡就是三天。
京城。
皇宫。
书房。
李二正在批阅奏章,其中一本奏章上尚书府用红笔标注,说明比较重要,需要紧急处理。
李二好奇的打开,便看到方卓洋洋洒洒的字迹。
一口气看完之后,眉头紧锁,在书房内来回踱步,心下不安。
长孙亲自前来送茶,正好瞧见皇帝心绪不宁,便说道:“陛下注意休息,保重龙体重要。”
这时,李二突然笑了起来,笑毕,冲着长孙道:“你知道吗?那小子害怕了,写了奏章请求朕削去他的官职,他要种地酿酒开学堂。”
长孙氏道:“他毕竟还是个孩子,遇到难事总是想着逃避,才是一个少年人该有的心性,不要过于强迫一个孩子做一些老谋深算的事情,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李二道:“你来看看奏章再说。”
“这……”
后宫不得干政,李二上位之初提出来的治国理念,从上自下执行的很好。
今天的李二竟然让观音婢看奏折,着实有些反常。
“看吧,他的奏章其实就是小孩子撒气,没有政治气氛。”
长孙氏看完之后,掩面笑出了声,道:“还真是一个孩子啊,奶声奶气的对着你撒娇,语气里还有些威胁的味道。”
李二不以为然道:“妇人家果然不懂的朝堂,他这是在向朕要权利,他觉得这起案件兹事体大,所以把难题甩给了朕,让朕来下决断。
观音婢啊,你是知道的,金龙的出现,就是有人再向朕下的战书,现在不知道谁是幕后黑手。
他看清了这一切,想要朕做决定,都是一帮人精啊
结尾处又提到种田,酿酒,开学堂等词汇,就是在跟朕要土地,你说他还是个孩子吗?”
长孙氏哪里能读出这么多的意思,也只有李二才在字里行间揣摩臣子的心思。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与臣子斗,其乐无穷。
“陛下,你准备怎么办?”
李二捻着嘴角的胡须,在书房里踱步两个来回,便对着宫门喊道:“来人!”
一个穿着红袍,头戴仆帽的小太监,踩着小碎步,躬身跑进来,扑通就跪倒在李二的脚下。
“奴才在!”
“传朕旨意,着平安侯限期破案,日期不改,可拿令牌先斩后奏,任何人不得阻拦,如有违逆者,杀无赦!”
小奴才战战兢兢的听完宣读,汗水已经湿了衣襟,颤颤巍巍的说了一声是,起身便退了出去。
就在这时,刁竖的声音响起,道:“还是我去吧,误了事他担待不起。”
李二叹息了一声,喃喃道:“收了干儿子,就好好训导,不能再有下次。”
“老奴遵旨!”
话音落下的时候,人已经走远了。
……
方卓这几天少有闲暇,提着一些小礼物,到顾家登门拜访。
前几天方卓让顾念卿回家问老祖宗事情,也没见回话,现在事情闹大了,方卓来是好意提醒。
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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